基督教自由觀:自由的人與不自由的上帝

 

 

 

 

 


前言、

詩篇119篇是詩篇中最長的一首詩。總共176節經文。而這一篇詩篇說了一大堆關於上帝的律法、誡命或法則。一般說到上帝的律法、誡命或法則常讓人感到壓力、讓人感到被約束、感到不自由。我認識一些朋友,他們說信耶穌很好、基督徒也不錯,但是因為:成為基督徒後就不能抽煙、醉酒、不能說謊、星期天要到教會、要奉獻、要禱告;很多喜歡的事都不能做,許多不喜歡的事卻必須做,非常的不自由。他們喜歡無拘無束,所以他們不想成為基督徒。似乎在上帝律法及誡命的約束下,基督徒沒有什麼自由,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但是很奇怪的,詩篇119篇竟然有一個經文完全違背了我們一般人對自由的想法。

詩篇119:44-45說到:「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英文版的聖經是說:「I will walk about in freedom, for I have sought out your precepts. (我要尋求祢的律法,使我能行在自由之中)。」這裡說到:人在上帝的律法及誡命中才能得到自由。

這是不是搞錯了!照道理說,人在律法及誡命的約束中,應當是不自由的,怎麼會是自由的呢?這真是令人感到矛盾又困惑,為什麼聖經中的自由觀與我們一般人所想的自由觀不同呢?我們今天就要來思考「自由」的這個主題。

 

一、一般人對自由的觀念 

    什麼是自由呢?一般人對自由最普遍的觀念是:人人生而自由,享有權利之自由,有言論、信仰、宗教的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我們現代人都非常的自由。但是過去的人並非如此,比如說:有些人生下來就是奴隸,而他所生的小孩也是奴隸,世世代代都是沒有自由的奴隸;今天印度的印度教徒仍然在遵守這個制度。過去的時代也沒有言論自由、沒有受教育的自由、沒有信仰的自由、沒有戀愛的自由、沒有參與政治的自由、沒有爭取權力的自由。過去的人並不是要做麼就能做什麼。但是經過1415世紀文藝復興的人文主義運動、16世紀的宗教改革、17世紀的啟蒙運動、到18世紀法國大革命,19世紀的南北戰爭,到20世紀的各種自由運動之後,這個時代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自由的時代,現代人愛做什麼就能做什麼。

我們想去哪裡就去那裡、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確,我們是有史以來最自由的人。我們應該感謝主,因為主讓我們活在這個自由的時代。他們對主說:「感謝主!因為我們是有史以來最自由的人。」

 

二、自由的假象 

我們什麼都可以做,似乎是很自由了,但是這樣真的是自由嗎?我們真的有自由嗎?

舉個例子來說:【穿耳洞的假自由】1)有一個叫阿娥的小女孩,看到隔壁的阿花戴耳環好漂亮,就對媽媽說:我也要去穿耳洞戴耳環!媽媽說:要妳長大了才可以。於是,阿娥就立志等她長大有自由後,就要像隔壁阿娥一樣去穿耳洞戴耳環!果然等她長大後,就立刻去穿耳洞戴耳環!於是阿娥覺得長大真好,因為長大就有自由,有自由就什麼事都可以做。

    而且現在不但是女生,連男生也開始穿耳洞戴耳環!我的教會有一位年輕弟兄穿耳洞,一邊穿好幾個的,戴的耳環又大又亮,風大的時候走在路上,好像風鈴在耳朵旁邊響!我以前有一位學生,有一天她來上課,我看到她,嚇了一跳!怎麼鼻子上面開一朵花!走進看原來是鼻子上也穿了一個洞,戴了一個圈,他們年輕人把這個圈叫做「鼻環」。奇怪,我記得以前我媽媽告訴我:只有牛的鼻子上會帶一個圈,現在連人都學牛在戴鼻環。

    但是這樣穿耳洞戴耳環真的是有自由嗎?我們看看聖經怎麼說。聖經真的是有提到「戴耳環」這檔事。各位想不到吧,聖經真的有說到!。

    出埃及21:1-6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這裡說到穿耳洞代表什麼?代表「奴隸」的象徵。這不是我說的,也不是摩西說的,是上帝說的。這裡說到,當一個奴隸本來有機會恢復自由,但是他若願意繼續當奴隸,就可用穿耳洞來公開表明他願意放棄自由而繼續當奴隸!原來聖經的觀點與阿娥想的自由恰好完全相反。阿娥認為穿耳洞、戴耳環很自由,聖經卻說:戴耳環是要當奴隸、失去自由。

    那這麼說:難道都不能穿耳洞戴耳環囉!那已經穿的怎麼辦?難道要回家拿針縫起嗎?其實,活在這個大環境中,我也知道要抵抗這個追隨流行的潮流並不容易,我在這裡並不是要你回家把耳洞縫起來,而是要強調:我們以為我們有自由,其實我們並沒有自由。我們所想的自由常常並不是真正的自由!

    2)再舉另外一個我個人的例子。【抽菸的假自由】我信主之前,很愛抽菸。每次我抽菸的時候,我就感覺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我不但照三餐抽外,睡覺前、睡醒後也都抽,每天都很自由在那裡抽的很爽。等我信主之後,我才發現:過去我那種抽煙的情況,其實根本不自由。為什麼呢?因為我一定要抽,我根本不能不抽。每次我跟煙見面時,我就得抽;早上我一醒來,我看到香煙,我就得抽,不能不抽。吃完飯,我就得抽,不能不抽。朋友見面,他們叫我抽,我就得抽。我根本沒有辦法拒絕它。結果,到底是我在抽菸,還是菸在抽我啊?是我在抽菸,還是菸在抽我的肺啊?我以為很自由,其實是完全沒有自由。

    3)最後再舉一個我們以為有自由,其實實際上根本是沒有自由的例子。我們都認為:生活在越自由的國家,人們就越有自由。真的是這樣嗎? 請問:雖然你有自由可以在三更半夜裡面騎自行車到外面去兜風,但是你敢三更半夜騎腳踏車出去兜風嗎?是,你是有這個自由,但是別人也有自由酒醉開車把你撞成植物人;於是你的爸爸媽媽不會讓你有晚上出門的自由。  請問你家裡有沒有裝鐵窗呢?請問你一回家,是不是就把自己鎖在家裡呢?這樣不是跟住在監獄中很像嗎?很多年輕人都覺得他們的爸爸就跟典獄長差不多。

     在物質方面,雖然你有買東西的自由,但是別人也有用化學藥劑養豬養牛養雞的自由、賣死豬肉死雞肉的自由、在化學工廠下游養魚再拿到市場賣的自由、把過期產品重新包裝再賣的自由、用有毒物質製作食物的自由。最後你發現什麼東西都有問題,但又不能不吃。請問你有沒有自由。

    我還可以再舉出更多例子。比如我們有工作自由嗎?還是我們是工作的奴隸呢?你可以不工作嗎?我們有使用錢的自由嗎?還是我們是金錢的奴隸呢?因此,千萬不要以為我們有真正的自由,只要深入的探討,我們就會發現:我們竟然是人類有史以來最沒有自由的人;更糟糕的是,我們還以為我們是有史以來最有自由的人。因此,我們應該對主說:「主啊!我們是有史以來最沒有自由的人,求主憐憫我們。」

 

三、自由的基本定義

到這裡我們發現,什麼都可以做就是自由嗎?被上帝的命令約束就不是自由嗎?恰好相反。那麼,真正的自由是什麼?自由的定義到底是什麼?「自由就是有選擇」,可是怎麼樣才能有選擇呢?唯有在有些能做、有些不能做的情況下,才會產生選擇的機會。然後再選擇中才有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說:「有限制才有選擇,有選擇才有自由」。就好像學生考試中的是非題,考試的方式限制你只能打○或打ㄨ,雖然有限制,但也因此才有選擇,在選擇中才有真正的自由。

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為什麼有限制、有約束才有真正的自由。

1)比如說現在我們大家都是坐在一艘船裡,我是這艘船的船長。有乘客問魏船長說:這艘船要去哪裡呢?我對大家說:我是最強調自由船長,我愛去哪裡就去哪,因此不要讓目的地限制了我們的自由,讓我們就自由前進吧!哇!大家聽了都很高興!好自由啊!無拘無束!  結果呢?船航行了1個星期,大家開始感到很無聊、很心浮氣躁、很不耐煩!怎麼會這樣呢?因為航行沒有目的地,雖然是很自由,但是大家都感到很不安、很茫然;大家的心懸在那裡,不知道要到哪裡去。  就再這個時候,魏船長做了一個決定選擇,決定要把船開到美國的夏威夷。當大家聽到船要開到美國,大家都很開心,為什麼? 因為現在這艘船,有一個目的地。表面上,當這艘船決定要到夏威夷去時,這艘船的乘客就失去了隨便航行自由了,因為他們被限制一定要去夏威夷這個目的地。但實際上,乘客卻在限制中感到快樂。

這說明了什麼?當我們以為沒有限制很自由,可以隨心所欲的自由航行,但因為眾人不知要到哪裡去,反而心被懸在哪裡,這是虛假的自由。可是當我們有一個目的地,表面上雖然使這艘船的航行受到了這個目的地的限制,而不能隨心所欲的自由航行,但實際上,因為有限制反而使船有了方向,使眾人的心有所歸依,而得到了真正的自由。這就叫做「有限制才有自由」。

2)我再舉一個聖經的例子各位就更明白了。各位有沒有想過:上帝為什麼創造這麼不完美的世界?為什麼讓人有犯罪的機會呢? 為什麼要造分別善惡的樹?既然不讓人吃,為什麼還要造出那些不讓亞當夏娃吃的果子呢? 為什麼要造蛇呢?都是可愛的小羊、小兔子多好! 為什麼不開始就打敗魔鬼,而要到最後才要收拾牠呢? 為什麼要讓世界變的那麼混亂,被人搞成那麼糟糕呢? 假如由我們教會的弟兄姐妹來設計,這個世界可能都更好,對不對呢?不對,完全不是我們想的那樣。

上帝的確是可以造一個沒有分別善惡樹的伊甸園,也不需要讓人有限制,讓人需要遵守不可吃它的命令,這樣,亞當和夏娃,不就可以無拘無束的自由的生活在沒有命令,而且所有果子都可吃的伊甸園中嗎? 但是,若是如此,那麼伊甸園才真正是一個「沒有自由」的環境,亞當夏娃就是最沒有自由的人。 因為所謂的「自由」,就是要在環境中提供一個讓人能夠有選擇的機會。若是人只能遵守上帝命令,而沒有違背上帝命令的機會,那麼就表示沒有選擇,那麼也意味著人沒有自由。只有當人可以選擇吃或不吃,遵守或違背命令時,才算是有真正自由

法國革命時,人民高喊:「無自由,吾寧死!」,意思是說:若是我沒有自由,那麼我寧可去死。可見自由對人的重要性。自由甚至比人的性命更寶貴。  創造人的上帝,當然也知道自由對人的可貴;因此,祂當然給人有自由。祂不是創造一個完全只能接受其愛,聽從其命令的「機器人」,若是這樣,人就更可悲,伊甸園就很可怕了!上帝乃是創造一個擁有自由意識可做選擇的「人」。所以,伊甸園中有不能吃的果子,以及後來人會違背上帝的命令,這些都證明了人是有自由的人。伊甸園中有不能吃的果子正是人有自由的記號。這就叫做「有選擇才有自由」

    的確,人是有自由可以做任何事的。

哥林多前書6:12說到:「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哥林多前書10:23也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所以,可不可以抽煙?聖經有沒有寫不能抽煙? 可不可以上色情網站? 可不可以賭博? 聖經都沒有提到! 聖經只有一個原則,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上帝給我們自由,上帝允許我們去做,上帝任憑我們做。但是不是每件事都對我們有益處,而且我們還需要對我們所做的負責任、有時還要付出代價。

因此現在我們了解到::自由不是可以做想做的;而是可以做的不想做。

    當父母、牧師、傳道人說:不能做這件事,所以你就不去做,這個叫「順服」。因為你發現做這件事對你不好,而你不願去做,這個叫「自由」。因為你可以做,有機會能做,但你知道你是上帝揀選的、主重價買贖回來的基督徒,是上帝的兒女,所以願意不做,這叫「自由」。 

 

四、真正的自由 

因此,沒有法律限制,沒有道德觀念,什麼都可以做,是不是自由呢?反而是沒有自由,因為什麼都可以做表示沒有限制,沒有限制表示沒有選擇,沒有選擇就沒有自由。所以,現在我們發現詩篇11944-45節,這一個經節,起碼隱函了4個真理:

1)上帝的律法、誡命或法則,並不表示使人失去自由,恰好是使人得到自由。因為有限制就表示有選擇,有選擇表示有自由。

2)上帝的法則,使讓人的行為有一個準則,使人心有所往,使生命有方向,因此使生命有了真正的自由。

3)上帝的律法使人的行為受到約束,使人在律法之中有所保障;就像十誡的後六誡: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陷害人、不可貪戀他人的所有。你不要以為這限制你的自由,其實是保障你的自由

4)上帝的律法使人有一條蒙福的管道,因為上帝應許凡是遵行的就蒙福。這就是上帝律法中所隱含的偉大真理,它將我們原本錯誤的自由觀念完全扭轉過來。 

 

五、如何得到真正的自由 

但是知道什麼是真正的自由,就代表就能得到真正的自由?當然不是,我們知道什麼是真智慧,並不代表我們就有智慧。我們知道怎麼樣才是一位主的門徒,並不代表我們就會是一位主的門徒。

那麼要如何得到真正的自由呢?

1約翰福音 8: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為什麼是真理使人得自由呢?這就好像是:當我們聽明白聖經中的一些真理時,我們會有一種感受,就是:當真理光照你時,你感覺你的生命的範疇更加寬廣,你對於基督信仰的了解更加深刻,你也願意更加的愛主、更加的願意為主受苦、為主奉獻自己。這種因為上帝真理的光照,使你的生命更深更廣,並且不再受綑綁、不再被受限在很小的範圍中,這個就是所謂的「真理使人得自由」。

2)哥林多後書3:17:「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為什麼是主的靈使我們得自由呢? 因為:我們都容易受到罪的轄制、受到惡者轄制、受到意識形態、文化流行風潮、及許多事物的轄制,要靠著人自己,絕對無法脫離而得到自由。因此,需要主的靈使我們得自由。 當主的釋放我們,我們的生命就能不再被轄制。

各位有注意到嗎?既然是真理使人得以自由、主的靈使我們得自由,那麼就意味:真正的自由指的不是地理空間上的意義,而是信仰意義上的空間。

舉例來說,若是有一位受刑人,他被關在監獄裡,但是他在監獄中的時候,上帝的救恩臨到他,他悔改歸向主,。此時,表面上,這位弟兄仍然被關在監獄裡,他並沒有自由,但實質上,因為主的靈使他得自由,所以這位弟兄擁有了真正的自由。

所以說:自由不是因為你比較有錢,你家裡很大可以到處走,你有名牌車可以到處去,所以你就會很自由。不是!自由是說:即使你家很小,你連自行車也沒有,但是因為主的靈使你自由,上帝的真理使你自由,所以你感受到在主裡面生命的寬廣與自由。

所以說:真正的自由不是指生活空間中的自由,而是指你在主裡面所獲得的生命的真自由。這個真自由並不是存在於地理上的空間之中,而是存在於信仰意義中的空間之中。 真正的自由,乃是首先在我們內在的心靈上先被發現,而後才會體現在我們外在的行為舉止中!

 

六、基督教的自由理念:為了使他人得到自由而願意犧牲自己自由

    講到這裡,似乎就已經對「自由」了解的很透徹了。但最後,我們要來討論:到底「自由」與我們的信仰生命有什麼樣的關係?到底為什麼我們要花這麼長的時間來討論「自由」?

    這是因為聖經中彰顯出我們所信的上帝,乃是一位願意犧牲自己自由,使我們能獲得真正自由的上帝。我們所信的主,愛我們愛到一個地步,祂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使我們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這也是基督信仰與其他宗教信仰大為不同的地方。 其他宗教中的神明大都有完全的自由,然後要求信徒要去虔誠修道,以便能獲得真正自由。 但是我們所信的神,卻是願意犧牲自由,而把真正的自由給我們。

基督徒所信的全能上帝當然是是最自由的。但是祂因為愛我們的緣故而願意約束祂自己、願意失去自由。為什麼上帝會失去自由呢? 因為當上帝和我們立約的時候,上帝就失去了完全的自由。因為這個時候,上帝必須要遵照祂和我們所立的約定來行事。當我們遵守約定時,上帝就必須遵守,祂沒有自由可以違背這個約定。他在與人的約定中,祂失去了自己的自由。「約定」就是:簽約的雙方讓渡了一定的權力,自願被約定內容所限制。所以「新約」及「舊約」中那些人與上帝的約定,都是上帝失去自由的「記號」。比如說,「彩虹」就是上帝失去自由的記號。因為創世記第九章那裡說到上帝與人之間的那個「彩虹之約」。

相同的,聖經中的「預言」及「應許」,也都是上帝失去自由的記號。而「先知」則是限制上帝自由的人,因為先知所傳講的預言及上帝的又許限制了上帝的作為。上帝必須按照預言而行事,必須使應許實現。因此,「先知」也就是使上帝失去自由的證人。

       
此外,現今世界的混亂及人類的敗壞是上帝給人自由的明證。上帝在冒險,因為上帝給人自由,讓人可以有自由去破壞上帝所創造的世界,讓人可以有自由去羞辱上帝及上帝的名。上帝愛人愛到一個地步,祂願意忍耐我們去羞辱祂,而不願意剝奪我們的自由。並且還願意將救恩賜給我們這樣敗壞及羞辱祂的罪人。上帝在冒險中受苦,也在受苦中冒險

        正是在這裡我們看見了上帝的愛。正是在這裡我們才真正理解為何詩篇
103:2-13說到:「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他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不只是我們所信的這位上帝願意為我們而失去自己的自由;我們的主耶穌也是如此。主耶穌原本是自由的,但因為愛我們的緣故,願意降世成為不自由的人;並且為了使我們能脫離罪惡的轄制,與上帝合好,主願意代替我們的罪犧牲在十架上。「馬槽」與「十字架」都是主耶穌失去自由的記號。主耶穌為了使我們能獲得真正的自由,而不受罪的轄制,因此他願意失去祂的自由,使我們能得到自由。 所以,真正的自由並不是我們能擁有,並不是我們配得擁有的,但是主卻願意透過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而將真正的自由賜給我們。他乃是用他的身、以及他的血來使我們獲得真自由。

    到這裡我們發現:真正有自由的神,為了使我們得到自由,卻願意為我們而犧牲自己自由

主並非選擇自由,而是選擇犧牲自由、選擇受苦;這就是主對我們的愛。因為主愛我們,祂願意失去自己的自由,而使人獲得真正的自由。這才是從亙古到永遠,自由當中最偉大的真理。

假如基督徒宣稱我們是主的門徒,那麼我們應當要效法我們的主,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而使他人獲得真正的自由。我們雖然在主裡面已經擁有真正的自由,但是我們卻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為要使他人獲得在主裡面的真自由。因此,哥林多前書9:19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為使他人得到自由,我們應該願意犧牲自己自由,這也就是基督應該走的十架道路。

 

七、見證

    最後我想和大家分享兩個見證。

見證一

有許多弟兄姐妹為了這五天的培訓,在那裡禁食禱告,為我們守望。等到下午四點我們下課之後,他們才去吃飯。他們犧牲了自己的自由,為了要求主施恩憐憫,求主保守我們的聚會,為要使我們得祝福。其中甚至有超過七十歲的老姐妹為我們在那裡禁食禱告。我相信他們不只是只為了這幾天的聚會才禁食禱告。他們乃是常常在那裡為我們為教會在禁食禱告。求主幫助我們珍惜這個裝備課程,因為有許許多多的弟兄姐妹,愛我們愛到一個地步,他們犧牲自己的自由,使我們得祝福。他們是主的跟隨者,求主繼續保守使用他們。

 

見證二

1948年,當中國處於最不安的局勢時,當每一個人都顧著各自的安危時,卻有一群無名的基督徒,在戰火當中,仍然執著的在各處傳揚福音。下面我唸一段當年有一位弟兄為這些無名的傳道人所寫的信:  

當黎明快要來臨的時候,人世間便越顯得艱難、幽暗。但是,你卻說:「是自己的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是自己的腳,甘心到苦難的道路上奔走!選中這條不自由的道路,並非出於無奈;相反地卻正是大膽地使用了自己的自由!所以,寧肯叫淚水一行行地向內心勇流,遙望著各各他的山頂,就是至死也絕不退後!

你來到了主的面前,把自己,無條件地放上了死的祭壇!是那一天,你奉了主的差遣,背起了主曾背過的十字架,你出發了!東征西戰,直到今天!你出發了!告別了日記里你愛戀過的夢想;是自己放下了朋友、愛人、享受、和名望;是用自己的自由選擇了艱苦的戰場!和你一天比一天接近的是苦難,但你溫暖的家室,甜蜜的夢想,卻一天比一天遙遠。為了尋找浪子們回家,你自己卻過著飄泊的日子!沒有人想到用墓碑去紀念你們的功績,因為,你們是無名的傳道者!」

 

我們的主願意為我而犧牲了祂的自由,使我們獲得真正的自由。我們是否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為要使他人獲得在主裡面的真自由? 你願意為主而選擇這條失去自己自由的十架道路嗎?你願意為了福音而成為他人的僕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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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魏連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