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神圣 : 基督徒史怀哲的生命观点

 

 

 


一、史怀哲简介
  
史怀哲(Albert Schweitzer,1875-1965)拥有医学、神学、哲学及音乐四个学位,并且是致力于实践的人道主义者。公元一九一三年前往非洲,在蛮荒丛林中行医达五十余年。一九五二年获颁诺贝尔和平奖,但他将奖金用来建痲疯村。九十岁那年,逝世于非洲。非洲人称他为「非洲之父」。

 

二、史怀哲生命观--尊重生命(Reverence for life)

史怀哲以其基督徒人道主义者的观点,陈述生命伦理的理论基础。他认为:所有生命都是神圣的,因此每一个活的存有者都有天生的价值。人必须藉由「尊重生命(reverence for life)」,才能与他人及其它万物之间,建立一个更好的相互关系。

而这种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乃是人心灵深处的声音。因此,人们应当能很自然的了解所有生命的可贵;也唯有当人们能实践尊重生命时,才会避免去伤害任何生命,才能致力于帮助其它的生命,使世界有良性的发展,使道德能有真正提升。

他提到一般的伦理学是:(1)寻求多数人能接受的一种妥协标准,及(2)相对主义下所产生的伦理规则。例如:当人「宽恕」他人时,乃是因同情对方;但史怀哲认为,事实上,人若是真正了解每个人都是罪人时,就会很自然的去宽恕他人。因此,唯有当人们都真正明白生命伦理的真意时,才能有道德崇高的世界。

就道德义务的部分,他认为: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牺牲了无数生命的代价,因此人们(特别是较有能力的人)应当要尽己所能的为所有生命造福,发挥最高善的行为,此为人所必须负担之道德义务。

史怀哲也说到:「尊重生命」的伦理学,也就是「基督教」的伦理学。史怀哲认为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尊重生命。由于尊重生命的对象,除了人以外,还包括对动植物的生命,因此也替环保、生态人士,建立了捍卫动植物生命的理论基础。

 

三、史怀哲名言

(1)我的生命对我来说充满了意义,我身旁的这些生命一定也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如果我要别人尊重我的生命,那么我也必须尊重其它的生命。
(2)除非你能够拥抱并接纳所有的生物,而不只是将爱心局限于人类而已,不然你不算真正拥有怜悯之心。
(3)有思考能力的人一定会反对所有的残酷行径,无论这项行径是否深植传统,只要我们有选择的机会,就应该避免造成其它动物受苦受害。
(4)除非人类能够将爱心延伸到所有的生物上,否则人类将永远无法找到和平
(5) 在我心中一股坚定的信念油然而生,除非有不可避免的理由,我们没有权利在其它动物身上加诸痛苦和死亡。我们应该觉得在无心之下造成其它生物的受害和死亡是件非常可恶的事


※参考书目:
Louis P. Pojman,《现代生死学--今生今世:生命的神圣、质量和意义》,陈瑞麟译,台北:桂冠,1997。
Albert Schweitzer,《文明与伦理学》,A. Naish译,London:Black,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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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魏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