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宗教信仰者的生命觀

 

 

 

 

 

一、希爾斯簡介
  
希爾斯(Edward Shils,1911-),芝加哥大學社會學教授。 他的生命觀點可以作為是一般無宗教信仰者的生命觀。

 

二、希爾斯生命神聖的觀點

希爾斯反對生命神聖的根據,是來自於宗教上的理由。他認為:由於世界許多沒有宗教信仰的民眾,也認為生命是神聖的;並對任何干預或傷害生命的事,都會很自然的產生反感。因此,人們對「生命神聖」的觀念,可能並非由宗教產生,而是原宗教的(proto-religious),是每個人天生就有的,是一種普遍的自然本性。也就是說:生命之所以是神聖的,是因為它是生命,所以就是神聖的,這與宗教並無關係。

另一方面,希爾斯認為生命的「神聖性」存在於:
(1)生命活著(being alive)
(2)生命力的基本感覺之體驗
(3)害怕生命滅絕的基本恐懼之始源經驗中。

因此,只要是生命,就都能感受到生命神聖的;所以,人們應當尊重每一個生命。

 

三、簡評希爾斯的生命觀點
  
當傳統的宗教信念之影響力在現代中逐漸式微,而生命倫理的新問題又不斷的出現,且其他傳統的生命倫理觀點又不再能因應新時代的需求時,希爾斯仍能站在「義務論者」的立場,陳述出生命神聖的崇高觀點,實為可貴。

但希爾斯觀點之中,有一些令人質疑之處:
(1)若生命神聖的概念乃是人天生所賦予的,那麼為何有許多人一生都感受不到自己的生命非常神聖呢?為何有更多的人不覺得其他人的生命很神聖呢?
(2)在許多戰亂、貧窮或落後的地區,不論是老人或小孩,必定很難感受到生命本身是神聖的。
(3)將生命的神聖性,建立在生命自身的基礎上,似乎較為薄弱。
(4)作者認為生命神聖性存在的三個部分,將也牽涉到如何定義:「活著」、「生命力」、「生命滅絕」的判斷標準之難題。
(5)無宗教信仰者一定會排斥或不願接受宗教界的生命觀嗎?
(7)即使如作者所說,生命神聖的觀點不是由宗教而來的,乃是人們天生就有的的觀點;但這種天生的本能,可能就是由宗教者所說的這位上帝所賜予每個人的。

 


※參考書目:
Louis P. Pojman,《現代生死學--今生今世:生命的神聖、品質和意義》,陳瑞麟譯,台北:桂冠,1997。
Edward Shils,《生或死:倫理和抉擇》,ed. Daniel H. Labby,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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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魏連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