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魏連嶽

 

 

 

 

為何上帝讓罪惡存在?


奧古斯丁的論證

 

 

 

 

 

奧古斯丁認為罪惡並非由上帝所造成的,因為:

 

一、罪惡並非實質的存在

因為在世界萬物中,我們找不到罪惡這個物質,它並不是實質上存在;因此當然不在上帝所造的萬物中。(神所造的萬物都是好的)


 

二、罪惡是依附於其他事物而存在

1.「罪惡」是缺乏善的情況

當善完全時,並不會有罪惡。當善缺乏或事物未表現原本應有的完美時,就被稱為「罪惡」。就如同:

1)並沒有「黑暗」這個物質存在,「黑暗」只是表示一種缺少「光」的情況

2)並沒有盲這個物質得的存在,只是表示人失去視覺的情況。
 

2.「罪惡」是物質敗壞的情況

當一樣物質未表現原來應有好的本質,出現敗壞時,就稱為「罪惡」。就如同:

1)「銹蝕」本身並不存在,是因為鐵不夠剛強即受潮濕環境影響時,部分鐵敗壞,才產生「銹蝕」,並非「銹蝕」原本存在世界上,而去破壞鐵!

2)並沒有「死亡」物質的存在,「死亡」只是表示一種生命敗壞失去的情況


 

三、罪惡的產生是因為「自由」的誤用

上帝給人自由,而人誤用自由,我行我素、任意妄為,捨棄了善,而產生罪惡及敗壞。人應該為罪惡負責任,而非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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