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魏連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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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無法是真光
約翰福音1:9
這段經文幫助我們意識到:我們平常所看見的「光」,我們最為熟悉的光,就物質面來說,好像是真光,可以照亮黑暗中的事物,使人在黑暗中仍然能看見。但就本質來說,我們所說的這種光,並非聖經所說真光,因為這種光只能照亮物質的黑暗,卻無法照亮人心中和生命中的黑暗。而聖經將那種真正能照亮人心中和生命中黑暗的光,稱為是「真光」。 這個「真光」就是「主耶穌基督」。基督祂道成肉身,從天上降臨到世間,上帝的道成為有形有體的真光,住在我們中間。基督因此成為了人類的真光,要照亮一切世上的人。 主耶穌基督所給我們的,常常是比我們透過自己或人為方式能得到的,有著本質上的極大差異。是的,人類靠著自己的是能得到光,甚至人類能夠靠著自己的智慧去製造出蠟燭、電燈的光,使人們在黑暗中仍然能看見。人們能用人所產生的光去照亮黑暗中的事物,使人能在黑暗中看見。 但是人類卻沒有辦法製造一種可以照亮人類自己心中黑暗的那種光。我們想辦法讓我們活在光明的生活環境中,但無論外在環境如何的光明,我們的內在生命可能仍然是非常黑暗、非常茫然、非常陰鬰。我們所製造的光,常常會讓我們自己是行走在光明中,然而我們的生命可能其實是活在最深的黑暗之中。但這樣的黑暗光景,外在的光確無法有任何幫助。 甚至因為有光,我們總以為我們自己是活在光明之中;好像在光明中,我們什麼都看的清楚,所以以為自己的生命很明亮。然而,我們的內在生命,可能正是一位瞎子,什麼都看不見,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正走向哪裡? 不知道自己的生命該走向哪裡? 我們的內在深處是漆黑的、是茫然的、是無力的、是沒有盼望的。 這些內在的黑暗面,使我們的生命看似活在光明中,其實是活在無限的孤寂之中與無盡的黑夜之中。 然而主耶穌卻是真光,唯有祂才能夠照亮我們心中及生命中的黑暗。當我們願意打開我們的心門,接受主基督進到我們生命中時,基督就成為我們生命中的真光,照亮我們內在的一切黑暗,使我們真正能看見自己的黑暗。主耶穌祂也不只是照亮我們的黑暗而已,祂還要引導我們的生命走出黑暗中,並且進入奇妙光明中。 約翰福音1:12說到「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彼得前書2:9-10說到「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 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因此,當主進入我們的生命中,成為我們生命的主時,主耶穌變賜給我們權柄,成為上帝的兒女,使我們的生命能夠走出黑暗、進入光明。 聖經很多地方都有類似這樣的強調:強調主耶穌所給我們的,常常是比我們透過自己或人為方式能得到的,有著本質上的極大差異。例如,我們靠著自己能得到井水、自來水,使我們不會口渴;但唯有主耶穌能賜給我們「活水」,使我們的生命不在飢渴 (約翰福音4:14)。我們靠著自己能學會許多道理,使我們明白許多事;但唯有主耶穌能賜給我們「真理」,使我們能明白我們自己,我們的生命,及許多屬天的奧秘 (約翰福音1:17、14:6)。我們靠著自己可能可以得到一些平安,讓我們暫時性的、短暫性的不會懼怕;但唯有主耶穌能賜給我們「真平安」,使我們的生命有盼望、不再懼怕,可以有持久永恆的真正平安。(約翰福音14:27) 主耶穌就是那光是真光,要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使我們的生命能走出黑暗,進入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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