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魏连

 

 

死里复活作为独一的神迹

 

 

约翰福音 2: 18-22

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做这些事,还显甚么神迹给我们看呢?」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Then the Jews demanded of him, "What miraculous sign can you show us to prove your authority to do all this?" Jesus answered them, "Destroy this temple, and I will raise it again in three days." The Jews replied, "It has taken forty-six years to build this temple, and you are going to raise it in three days?" But the temple he had spoken of was his body. After he was raised from the dead, his disciples recalled what he had said. Then they believed the Scripture and the words that Jesus had spoken.

 

约翰福音2: 18的背景乃是:耶稣看见上帝的殿里被当作买卖的地方,心里焦急,因此把作生意的桌子推翻、把那些做买卖的人及牛羊都赶出殿外。所以犹太人要耶稣行神迹证明他有资格及权柄做这些事 (见英文圣经翻译)。耶稣说:当他们将要看到祂能从「死里复活」时,这便是那证明他有权柄做这些事的神迹了。 

在当时,依照犹太的习俗,犹太人会在某些节日(如逾越节)或特定事件时,会到圣殿去献祭物。但对于远道而来的犹太人,他们不可能带着祭物从远地走三四天到圣殿去献祭。于是卖献计物品给这些远道而来的朝圣者便成为必要,而被允许在圣殿某个角落进行买卖。另一方面,耶路撒冷的圣殿乃是由犹太人的神职人员(利未人) 负责管理内外各项事务以及献祭等宗教仪式,一般人无资格、也无圣经根据能够干涉圣殿内的事物。所以犹太人当然要质问耶稣有什么权柄能够阻扰他们进行他们认为正当且被允许的买卖。 

上面所读到的这段经文正是耶稣对他们质问的回答。从这段经文中我们发现:耶稣并没有当场立刻行一个神迹来证明祂的权柄,而是提供了一个更让人迷惑的答案,来说明自己有资格干涉圣殿的事物。直到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门徒们才想起他当时对犹太人所说的答案真正的意思。 

也就是说,对耶稣而言,能干涉上帝圣殿事务的权柄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祂之所以能干涉是因为祂是上帝的儿子,是道成肉身的基督,正是那圣殿的主。然而要证明自己是神、是基督、是主的方法唯有证明自己能战胜死亡(罗马书6:9),才能拥有死亡和阴间的权柄 (启示录1:18;林前15:54);施行任何其它各种神迹都没有办法证明这个权柄。 

的确,耶稣的那个时代,有许多人都人行神迹。例如:耶稣同时代人Hanina ben Dosa,以及较早的一位Honi (此人被犹太人称之为「a miracle-worker, son of God),他们都是犹太人众人皆知的行神迹者。因此并不是能行神迹就是从神来的、或是有神的权柄。然而众人都受死的挟制,唯有神子耶稣基督能战胜死亡。耶稣在此表明了能从「死里复活」才是拥有神所赐权柄的记号,才是证明祂是神、是基督、是主的唯一方法。也正是因为耶稣的死里复活,门徒们才真正成为基督门徒,才真正开始广传福音,基督教才真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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