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魏连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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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有恶报非上帝法则
诗篇
103:8-12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佛教的法则,但这却不是基督教的法则,因为这不是上帝的法则。上帝的法则是:「恶人在基督里,也能有善报」,因为这位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会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 若是上帝真的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那我们全都要得到「恶报」。因为世人都是罪人,没有一位是善的 (马太福音19:18;罗马书3:23);所以在上帝面前不只是仅有那些违犯世俗法律的人才是罪人,所有人都是罪人,都应当接受罪的报应。 1999年头号枪击犯的陈进兴在受刑前,经由黄明镇牧师的引导而悔改信耶稣,从佛教徒皈依为基督徒。黄明镇牧师让陈进兴明白:虽然属世的的台湾法律宣判他死罪,他也必须为他的罪恶付出受死刑的代价。但是上帝已经赦免他的罪孽过犯,因为祂的爱子耶稣基督已经为世人的罪付出代价;那个代价就是耶稣祂成为世人的代罪羔羊,而在十字架牺牲自己的生命。只要陈进兴愿意相信耶稣,他的罪就能被上帝所赦免,并且能成为上帝的儿女。 许多人听见罪大恶极的陈进兴还可以上天堂后,表示非常气愤。甚至许多受访者声称,若是天堂有陈进兴在那里,那他们宁可去地狱。的确,由地上的法则来看,上帝是不公平的,基督教提倡的福音是违反世俗公平的原则。也的确「恶有恶报」才是大多数人所能接受的。看到「恶人有善报」的情况出现,都会令人难以忍受。 然而主耶稣基督在世上时,就是与那些罪犯及妓女在一起,与那些被世人唾弃的人(痲疯病患)同在,祂怜悯他们。马可福音2:16-17记载:法利赛人中的文士看见耶稣和罪人并税吏一同吃饭,就对他门徒说:「他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吗? 」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耶稣道成肉身,降世为人的目的正是要救罪人脱离罪恶捆绑,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耶稣为罪人的罪恶过犯在十字架上流血舍身,牺牲自己来救赎罪人。而这「罪人」包括:你我、陈进兴、及所有善人及恶人。 麦子管乐团曾到24所监狱中去传福音。许多受刑人听到:虽然他们是犯过许多罪恶的人,虽然这个社会唾弃他们,虽然他们的家人都很难接受他们。但是当我们对受刑人分享上帝的福音,告诉他们:这位慈爱上帝仍然爱他们,甚至将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赐给他们,只要他们愿意相信耶稣,接受耶稣成为他们的救主,上帝就要赦免他们的罪孽,接受他们成为上帝的儿女,使他们能出黑暗、入光明,使他们的生命能蒙上帝的祝福,并且能开始一个崭新的生命。许多受刑人听到这样的福音,都纷纷流泪,并且愿意相信耶稣,成为基督徒。因为他们都感受到上帝对他们的爱。
「以暴制暴」永远无法消弥暴力。同样的,「以恶报恶」也不会消弥罪恶,也无法改变恶人。「以恶报恶」更不会使真正的恶人害怕而不敢去做恶。「以恶报恶」充其量仅仅是给予那些行善者提供良心上的些许慰藉,对恶的本身无法有任何本质上的帮助或改变。 上帝不是用「公平」的原则来对待世人 (若是这样,所有世人都要遭受报应了)。圣经上从未说到:「上帝是公平的」,圣经所强调的是「神是爱」 (约翰一书4:8-19)。上帝的法则乃是「用爱来化解恶」、「用赦免及饶恕来改变恶人」、「用基督在十架上的牺牲来救赎恶人脱离罪孽的捆绑」。上帝的爱是牺牲的爱。这爱才能真正改变恶人,进而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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