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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本质之基督教观点
目 录
壹、前言
第一章 研究目的 人超过三分之一的生命都在睡眠中渡过,而人在睡眠中唯一能够觉知的活动即为梦。每个人都有梦,梦是人们所共有的经验。然而,我们虽每天都能拥有它,[1]可是却从来不曾掌控它。梦作为人生命中最奇特、最神秘的一个部分。 在古代,人类似乎在刚懂得如何使用文字时,就开始纪录梦了;梦对古代人的重要性在此不言而喻。[2]古代人们皆认为:梦与现实中的世界以及神的世界之间有着联系;梦是神的启示;神可以透过梦引导人们的生活,给予人们生命的方向。他们视梦为神圣的事物,并将许多关于梦的文献与纪录保存在神殿中,已便能妥善看管、流传后代。这与当代对梦的态度,形同天壤之别,甚至超过现代人所能想象的地步。 中世纪的人们虽然也很重视梦,但它已从圣殿中退位下来,梦的重要性不如过往。然而,将梦当作可有可无、不以为意的事物乃是启蒙运动后的人们才有的态度。 二十世纪后,在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及其精神分析学派(Psychoanalytic School)的努力下,各地都掀起了讨论梦的热潮,并且也使得梦学(oneirology)在当代成为了显学。可是,这股热潮不但未能使人们恢复对梦的重视;相反的,这些梦学理论却将梦过去的神圣性意义给完全解构了。当代梦学家本想揭开梦的神秘面纱,结果却是替它覆上一层帷幕,使它的本相完全与世人隔绝。梦在现代仅有着心理谘商与治疗上的价值。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梦既不神秘,也非暗示着心理隐疾,它纯粹是个人潜意识愿望实现的场域,与现实生活毫无关联。 梦就这样从神殿中沦落到心理诊所;最后,甚至只成为早餐话题上的过客。而对大多数都不能安然在家中慢慢享用早餐的现代人来说,梦已死亡,亦或仅存留一些毫无意义的模糊回忆;在他们的脑海与心灵深处,全都被清醒世界中的现实所占据。
而梦之所以被现代人所忽视,似乎是因为现代人受到当代梦学对于梦的本质之观点所影响而造成的。的确,人对梦的本质的看法将会深深地影响他们对梦的理解。正如维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所言:「每当我们对梦有了某种看法,那么无论你从何处开始,联想都会最终不可避免地引向相同的主题。」[3]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在解释梦或对梦提出看法时,都已持有某种梦的本质之基本观点;也就是这些基本观点决定了他解释梦的方法、方向及目的。这意味:梦的本质之观点,决定了梦的一切。因此,在梦的本质性问题尚未能加以厘清前,任何梦对的解释可能都只是借题发挥。梦的本质的确必然是梦学理论及理解梦的基础,也是梦学专家的必争之地。 梦的本质是如此的重要,以致于必须成为一切梦学理论的开端,也因此成为本研究的主题与关注。同时,本研究欲再次追问梦的本质之真相,正反映出我们对于当代梦的本质之观点及其所开展出的相关理论的不满与质疑。我们也发现:当代的梦学家似乎严重地受到启蒙之后的理性主义等思潮的影响,在探讨梦的本质时,刻意的避开了许多梦的神秘现象、或是排斥梦的现象中那些超理性之影响因素的可能性。这样的情况,不但使得当代梦学研究所提出的梦的本质之观点,将容易多有疏漏,而与梦原本样态有所距离外;并且,他们所忽略的部分可能正是梦的本质之关键,以及一般人们最有兴趣、最为重视的部分。
对于当代梦的本质之观点的怀疑,也驱使我们尝试从当代之前的人们对梦的看法中去寻找出路。这乃是为了想要发掘出那些未受理性主义所毒害而仍保有神秘性的启蒙之前的梦学观点。这乃是为了想要厘清许多当代梦学所无法解释之梦的现象而企图从近代之前人们的智慧中寻找答案。这乃是为了想要尽量使梦的本质能够更全面地被还原之舍近而求诸远的复古路线。这表示:本研究最主要的目标,并不是提出崭新的创见,恰恰是将许多古老的梦的本质之观点在新时代中给予再提出。 既然,本研究是以近代之前的梦学观点为主要之立场与参考,因此就不是如同一般的研究,是以过去文献中的观点为批判之对象,而后提出当代之新观点;反倒是以当代的新观点为批判之对象,而后从过去文献中的旧观点中,为当代梦学的困境寻找出路。所以,在研究的脉络上,本文第贰部分的内容中,将会与当代主流梦学观点对话,并指出当代梦学问题之症结及理论之困境。而后在第叁部份中,再详细的探究:如何从近代之前的梦学观点中,探寻较整全、适切之梦的本质。 也由于在近代之前的梦之观点,皆是将梦置于宗教的范畴来加以理解;因此,本研究也将是从宗教的角度来探寻梦的本质。不过,由于诸宗教对于梦的研究实在博大精深,研究者碍于能力有限,仅选择以基督教的梦学观点作为主要立场及研究对象。
另一方面,我们也察觉到:当代梦学在梦的本质之观点的诸多问题中,最为普遍、最为严重的问题即是「过度化约」。而造成这个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乃是:他们并没有先将各种不同的梦作分类,而后将之分开来作讨论;却是将所有不同的梦视为是相同种类的梦作统一的讨论;以致于容易造成以此代彼、以偏盖全的问题。然而,由于梦的种类及现象非常复杂及多元,因此想要从其中找到共同本质、或是想要提出单一本质来含盖所有梦的现象之梦学观点,势必将产生过度化约的问题。 有鉴于此,为避免发生过度化约的问题,本研究将梦区分为「普通的梦」与「特殊的梦」两类加以分别探讨。其实,早在公元三世纪之初,基督教教父时期最伟大之神学家特土良(Quintus S. F. Tertullian)在解释梦的各种现象时,就已将梦区分为「自然的梦(natural dream)」与「神赐的梦(God-sent dream)」二类做探讨;[4]而圣经中也清楚地指出此两类的梦之差异性。本研究便是依循此种二分法作为分类上的基础。 之所以用「普通」与「特殊」做为区分,乃是因为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性,在分类之后做探讨比较能有效的把握到各自之真实本质性。这就如同有些人类学者是从人与其它动物相似之普遍性中的特征(如:直立行走、思考推理能力、群居…)去寻找人的本质;另一些人类学者则是从人与其它动物相异之特殊性中的特征(如:有宗教行为、有文字、复杂的语言…)去发现人的本质。 我们也将以「梦的来源」作为区分两者的主要依据。并将两者定义为:那些源自于梦者本身的梦,称之为「普通的梦」;那些非源自于梦者本身的梦,称之为「特殊的梦」。此外,虽然特殊的梦之来源可包括从恶灵而来与从神圣而来的两种不同之源;但由于人们对源自于前者的梦通常是采取敬而远离或不愿回顾的态度,且前者在梦学数据的纪录中也相对地较为稀少。因此,本研究主要是以源自于神圣超越者的梦视为是特殊的梦。再者,也因本研究主要是以基督教之观点为立场;所以,本文在讨论特殊的梦时,将以那些源自于基督教上帝的梦(God-sent dreams)为主要的探讨对象。[5]
不过,即使将梦区分为普通的梦与特殊的梦两类,也不意味每一类的梦中,就将归纳出单一的本质。事实上,在经过探寻之后,我们确立出:每一类的梦皆呈现多元的本质。在普通的梦方面,其本质有: 1、灵魂的活动。梦是灵魂活动的结果;灵魂活动的一个可觉知的现象,就是她透过梦不断地给予意识许多影像。灵魂在梦中大大的向梦者彰显她的存在。梦是灵魂活动的场域。 2、灵魂对意识的传言。几乎所有的梦,都具有着某种意义;因此,灵魂的活动似乎不仅为了证明她的存在,还有藉由梦传递出某种信息给梦者之目的。灵魂为使人自身趋于完善,她像是良师益友般在梦中传递着嘉言警语,谆谆善诱着意识。许多普通的梦确实可促使人对自我的心思意念与行为举止加以反省;并也能从梦的内容中,获得对现实生活中很有帮助的宝贵意见。 3、功能性。灵魂能将梦者生理与心理的现况透过梦反应给梦者,也能藉由某些梦帮助梦者调适自己的生理与心理的状况。特别是那些具有令人愉快的梦、或是某些恶梦都明显有着这方面功能性的本质。 4、超越时间。梦颠覆了时间原本该有的律例、模式或样态,亦即它不受我们经验中的时间所限制。梦有着这种重述往事、找回意义的特性,梦使我们的童年不曾远离。我梦,故我在,我的童年也在。另一方面,梦也能向我们展现出将来的无限可能性,使我们的现在朝着无限可能的将来作开放。 5、真实。梦的世界较不受到现实的干扰,而有更真实的反照。梦不但不虚幻,反而可能是生命中的最真实。人的本质及原貌在梦中被妥善的保存起来。
而特殊的梦之本质则为: 1、神圣空间。特殊的梦具有超物理性的特质,是一个最神秘、最特别、最个人化、以及与俗世完全相异的空间。在人类大部分历史中,也多认为梦属于超自然或神性的王国。[6]对基督徒而言,梦是上帝圣显的神圣空间。当上帝或祂的话语临在其梦中,梦就成为了上帝的殿、是天堂之门。 2、上帝的传言。上帝介入人的梦中之目的,主要乃是为了要向梦者传递从祂来的信息。当上帝的信息介入我们的梦中时,它具备着强大动力,所以能使梦者对这样的梦印象深刻、感受强烈。特殊之梦携带着来自于上帝的超越性之信息;因此,它有着教训、督责、使人归正的功能;它也有着批判异化的个人及社会之力量。 3、在盼望中的信心。特殊之梦能使人们更有信心的活在盼望之中。当基督徒从特殊之梦醒来后,他们与睡前最大的不同,并不是他们的信仰改变了,而是他们的信心加增了,而这个增加的力量乃是源自于在梦中与上帝相遇,或是获得了从祂而来的信息。另外,也由于上帝随时可能的介入,并赐予我们生活中所需的信息与指引,以及活在盼望中的信心力量;所以使我们的将来,被上帝赋予了无限的可能性,并能向着上帝保持一种开放性。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发现:在近代梦学历史上,将梦去特殊化、并导致梦学典范的转移之主要关键,似乎并非是近代的心理学界及医学界,始作俑者可能是中世纪后期(约13-14世纪)的基督教界及其神学家。这样的情况,绝对是那些中世纪后期之前的神学家所始料未及,因为他们总是认为基督教应是最坚信梦的神秘性及神圣性的群体。究竟中世纪后期的基督教界是「为何」及「如何」将梦去特殊化并导致梦学典范的转移呢?而这又在基督教界内产生什么样的后续效应呢?我们也将会在第叁部分的最后一章中,对这些问题加以探讨。
现今正逢建基于弗洛伊德理论的当代梦学刚过百年之际,或许正是一个对梦学各样议题再思、再释的梦学新禧年。本研究乃尝试以宗教的角度为路径,以近代之前的梦学观点――特别是基督教的梦学观点为立场,探寻出梦的本质。并在这些本质的基础下,提出一种不同于当代之梦的诠释,并进而揭示出梦对于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究竟有何深邃的意义。 企盼这种不同于当代梦学之诠释的努力,即使未能恢复梦的神圣性,或唤起人们对梦的重视及崇敬态度;或者也寄望能掀起一小涟漪的「梦学复兴运动」 (The oneirological movement of renaissance),确切的说,是「梦学复古运动」(The oneirological back-to-the-ancients movement)。
第二章 研究方法 近代对于梦的本质之研究,所使用的方法约有两类:「分析法」、「实验及观察法」。 1、心理学界一般是采用「分析法」来探寻梦的本质。他们以梦者所提供的梦例为分析的对象,而后从分析梦例的过程中,归结出梦的本质。由于这种先叙述梦例,而后论证梦的本质之方法,较为具体,且前后符应;因此,较为人文界所赏识。 不过这种方法的缺点是:(1)心理学界分析时所使用的梦例,都是梦者醒来之后所回忆的梦例。这种回忆的梦之内容,经常添加了许多梦者清醒后的想象,它已经与原来的梦之内容有很大的差距。其次,即使梦者对梦的内容记忆犹新,但可能因为某些因素,使得他在陈述梦的内容时,会有所保留或有所选择;并且,分析者也无法确知梦者所陈述的内容,是否真是梦原本的内容。因此,以这种极有可能已经被扭曲的梦之内容作为分析的基础,再从其中归结出的梦之本质的方法,在信度及效度方面,都较易被受到质疑。(2)由于分析者梦例的来源都是有限制的;并且分析者在对于梦例的选择时,也容易受到其自身既定的梦学观点所左右,而选择他较为偏好的梦例作为分析的对象。因此,这样的分析法较容易产生过度化约的问题,而与梦实际所反映出的现象有所出入。 2、医学界采用「实验及观察法」来探寻梦的本质。他们运用科学仪器的实验及严谨的观察为方法,而后从实验及观察所得的数据与数据中,建构出梦的本质之观点。由于这种方法着重于逻辑、理性与实证,而被认为较为客观;并且较为科学界所青睐。 不过这种方法的缺点是:(1)科学仪器或肉眼观察仅能了解梦者在作梦时生理部分的反应,至于梦者其它的内在活动、心理体悟及感受则无法得到充分解释。(2)梦除了与梦者在睡眠中的生理现象有关外,它也与梦者在清醒后对梦的理解,以及梦在生活上的意义有着紧密关联。所以,只着重于生理方面的探讨,同样也较容易产生过度化约的问题。 当代医学界及心理学界所用的梦学研究方法都容易使研究的结果导致过度化约的问题。特别对于那些超理性、神秘性的梦之现象都容易被忽略、或存而不论。然而,梦所包含的这些神秘现象,却可能正是人们至为关切、最欲了解的部分;因此在研究梦时,不但不应忽略这些现象,甚至它们才是探寻梦的本质之过程中的关键因素。
这也使我们想到,当今学术界的各种研究方法中,被认为是严谨的研究方法之一,并且比较能避免产生过度化约之问题的「现象学(Phenomenology)」。 现象学这一语词乃是由希腊语的「显现(Phainomena)」所衍生而来。在哲学上,现象学的意涵为:一种返回事物本身的哲学方法,此方法乃是为了达到确实地描述事物的原本面貌并从其中引申出其意义的目的。严格来说,现象学的方法最初是由布连达诺(F. Brentano)所提出;在1874年,他所建立了描述性行为心理学(die deskriptiven Aktpsychologie)指出:我们认识的基本概念,都起源于内感(die inneren Wahrnehmung);我们是在说明因果关系时经历到或感受到(erleben)「因果性」的概念。布连达诺此一认识事物的观念,透过他的学生而对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产生重大的影响。 胡塞尔是现代现象学的创始者,并且把现象学加以系统化。他认为:心理学所遵守的是经验的事实原则,而现象学所要探讨的乃是事物本身的本质原则(Wesensgesetzen)。通过观念化的本质显示(idee-ierender Wesensschau),将研究的对象提升到观念的位置,而后再从这个观念中,引导至一个精神性的立场(zurgeistigen Schau bringen)。 作为哲学方法的现象学,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认识,而是一种精神的展示。与经验方法和理性方法不同,现象学是要在人的精神活动中,在主观的意识活动中,直接地把握到研究对象的本质。现象学可说是一种「还原法(Reduktion)」,让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不受到现有的、已存的一般观念所限制或干扰,而能在描述研究对象的过程中,将研究对象的本质予以还原。这样的本质才能具有普遍意义、高出经验的特性。现象学作为寻找本质的严格性科学方法。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皮耳士(Ch. S. Pierce)说过:现象学不仅是对一切能被观察到的真实的事物进行描述性的研究,它也是对一切先于精神的事物――感知、虚幻的事物、想象、梦…等进行描述性的研究。现象学欲将一切的存在都吸纳在它的范畴之中。 二十世纪后,现象学已成为当代哲学研究中最可靠的方法之一。此一方法日后更成为其它学科在研究方法方面的典范。[7]
不过,现象学毕竟是哲学的研究方法,当其它学科的研究者将现象学的方法运用在各自领域时,久而久之,总是能发展出一套富含该领域特色的现象学;比如:美学现象学、历史现象学、宗教现象学…等。这种新型态的现象学虽然有别于原本的哲学现象学,但由于都仍然能坚守现象学的原则,并且又能兼顾各个学科的独特处境;因此这些哲学现象学的分支,反倒在各个学科中,受到研究者的广泛运用,并且也激荡出许多崭新的研究面向与研究成果。 本研究所欲采用的研究方法,就是这种坚持现象学原则、并保有宗教处境之独特性的「宗教现象学」。 宗教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Religion)一词最早由荷兰的宗教学者里戊(G. van der Leeuw)在1933年所提出。不过,早在二十世纪初,邵塞易(P. D Chantepie de la Saussaye)就曾强调:应该将现象学之「描述性」、「比较性」的方法运用在各种宗教现象的研究上。 然而,将宗教现象学彻底发挥在探寻宗教现象之本质的研究者要算是奥托(Rudolf Otto)。1917年,奥托所著的《论神圣》一书,就是运用了现象学的方法来找寻「宗教」的本质。他在书中也指出:当代宗教本质理论及宗教研究方向都是理性化的结果与理性主义的受害者;因此,他尝试以现象学的方式将宗教中之超理性(non-rational)部分的本质加以还原。[8] 《论神圣》的问世,不但引起广泛的讨论,也使宗教现象学成为众多宗教研究者所广泛采用的研究方法。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认为:在奥托之前,西方宗教研究皆属于宗教启示的研究范畴,研究的方法也被理性所的限制;但奥托却开启了宗教现象方面的的研究范畴,其宗教现象的研究方法也将宗教中那些超理性的现象涵盖在研究范畴之中。自奥托之后,宗教研究有了第二个向度。而伊利亚德也继承了奥托的宗教现象学研究方法,并且将之发扬光大。[9]
至于,本研究之所以欲采用类似奥托及伊利亚德的宗教现象学为研究方法,乃是因为: 第一,我们认为:许多梦的现象都与宗教有着密切关联,甚至许多梦的现象就是宗教现象;所以,本研究才尝试以宗教的角度来探寻梦的本质。也因此,以探寻宗教现象的本质性意义(essential meaning)为目标的宗教现象学之方法正契合本研究的需要。 其次,梦既然不是属于物质或现实,而是属于经验与体悟;因此,强调以精神现象本身为探究对象的宗教现象学就比其它研究方法较为适切于梦的现象之研究。 第三,宗教现象学被认为是较不会产生化约主义(Reductionism)、伪科学之理性主义(Rationalism)、以及量化宗教经验等问题的研究方法。[10]采用宗教现象学为研究方法,可以尽量避免重蹈当代心理学界及医学界的覆辙。 第四,由于梦的现象有别于一般的现象,它包含了许多神圣的、神秘的、以及超理性的现象;因此,一般的研究方法,可能较无法将这些现象的本质加以还原外,甚至还可能误解或忽略这些现象。然而,宗教现象学却因为较不受到现有的一般观念所限制,所以能对这些现象作充分地描述,而后将现象的本质予以呈显。例如,近代之前的梦学理论指出:梦是灵魂及亡灵活动所形成的现象,而梦也是神圣超越者能神显的场域及传递信息的途径。对于这类的现象,一般较容易被心理学界或医学界使用的研究方法所忽略,但对于宗教现象学来说,这类的现象不但不用加以避讳,甚至还能详加叙述及剖析。 第五,宗教现象学在探寻梦的本质时,不需如心理学界要辗转透过某人的梦例,也不需如医学界要辗转透过梦者脑波及观察其生理的外显反应;乃是直接地将每个人所经验过之梦的现象加以详实描述,使得该现象的原本面貌及其本质性在描述中被显露出来。例如:我们在探寻恶梦的本质时,不需要借助某人的恶梦案例,也不需要测量发生恶梦时梦者的脑波、脉搏及血压;乃是将人们皆经历过的恶梦现象,详实地描述出人们对它的感觉、体悟、认知及概念,而后让恶梦现象的本质在描述中被显现出来。 第六,运用宗教现象学的方法在描述梦的现象时,由于能充分运用宗教现象学上术语,因此较能在表达上保有某种程度的神秘性及准确性。例如,奥托及伊利亚德经常使用的「全然他者」、「神圣空间」、「神显」、「力显」…等许多宗教现象学术语,就非常能帮助本文在论述特殊之梦的本质时,更容易清楚地表达出所指涉的对象及现象。 以上的这些因素,都使宗教现象学成为本研究在方法上的必然首选。
另一方面,既然本论文是以基督教为立场;因此,基督教的经典――《圣经》中关于梦的描述之诠释与应用,以及基督教界较有权威性的神学家之梦学观点的论证,也成为本研究不可或缺的方法。 圣经中有关梦的记载相当多,这些记载不但是本论文在研究上最为宝贵的资料,也是基督教梦学观点的重要基础。我们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便是将圣经中对于梦的描述加以提出及分析。我们参考了神学家艾瑞克森(Millard J. Erickson)及格兰奥斯邦(Grant R. Osborne)的某些观点,形成了我们在诠释相关圣经经文时的步骤:1、收集并整合相关圣经经文。2、分析相关经文的意义。3、查阅神学家对于相关经文的看法。4、相关经文在梦学中的意义及应用。[11] 此外,我们也透过许多神学家对于梦的看法,来论证基督教对于梦的本质之观点。从他们的看法中我们发现:许多神学家的确比当代梦学家更为重视梦的现象中那些超理性及神秘性的部分。因此,透过他们的论述也较能帮助我们去探寻出许多被现代人所忽略的梦之本质。而这些神学家之所以能提出许多当代梦学家未能察觉的本质,乃是因为他们多是从超验(Transcendence)的角度来理解梦的现象。由于这种超验方法(Transcendental Method)乃是在人的经验与上帝启示之间的相互渗透关系中寻求问题的答案,并且是将人的理解向上帝开放;因此较能丰富人对于经验的理解――特别是能丰富对于梦这种特殊经验的理解。[12]
本论文尝试将宗教现象学、圣经文本的诠释、神学家梦学观点的论证等三种方法,交互运用于研究中。期盼能透过此种复合式的研究方法,探寻出在基督教意涵下之梦的本质。
贰、梦的本质之当代主流观点及其困境
由心理学界所建构的梦学观点可说是当代梦学的主流理论。而心理学界的梦学研究又可算是由弗洛伊德及其精神分析学派、与荣格及其新精神分析学派(Neo-Psychoanalysis School)所主导。因此,本研究在当代梦学之文献探讨的部分,将以弗洛伊德及荣格两人对于梦的本质之观点作为心理学界的代表与对话者。也由于后者理论的形塑乃是建立在前者之基础上,且多数的观念仍与前者重复。因此,本研究在探讨心理学界之梦学理论时,焦点将着重在弗洛伊德,并也花较多的篇幅与之对话。 此外,在1950年代后,当代梦学领域原本只是由心理学界所独当一面的情况有了改变。医学界成为梦学研究的后起之秀。他们的梦学理论也很快地受到现代人的青睐,而成为时下人们对梦之观点的另一选择。虽然其影响力尚不及心理学界,但仍然是仅次于心理学界的当代另一主流观点。为此,本大段第三章时,也将略为简述医学界对于梦的本质之观点。 另一方面,虽然本研究的主题乃是针对梦的本质,但由于梦的本质乃是由梦的各种现象所归结而出,再加上梦的本质之观点常是以其它相关梦学理论为基础及例证;所以,我们在探究心理学界与医学界对于梦的本质之观点时,也无可避免的要同时探讨他们对梦的各种现象之分析,以及其它由梦本质所开展出来之相关理论。
第一章 梦的本质之心理学界的观点及相关理论 弗洛伊德对于梦的本质之相关理论可约略分为:梦的本质、潜意识与梦的工作、梦的象征、梦的解析等四个部份。后面三者乃是前者论述的延伸,或为了支持前者论述而存在。之所以导致这种情况,乃是因为弗洛伊德认为:梦仅有单一的本质;而这样的单一本质,要将所有各种大不相同的梦之现象全部含括在内,就须要用更复杂的理论来支持。另外,荣格的许多观点虽与弗洛伊德不同,但由于他们两者在论述梦时的脉络非常相近;因此,我们也将荣格对于梦的本质之观点,融入在弗洛伊德理论中的四大部份中来理解,并将两者作互相比对。不过我们在论述荣格对梦学理论时,将不会重复赘述他与弗洛伊德观点相同的部份,而是着重于描绘荣格理论独特之处。 下面将依此四个部分做分项简述。
第一节 梦作为愿望的满足 弗洛伊德从自己以及他的患者的梦例中,加以分析后发现:梦并非是神启或预言,也没有任何的神秘,它只是愿望的满足(wish-fulfillment)。虽然很多梦表面上看起来并非如此,但弗洛伊德认为:只要加以深入分析,每一个梦都是愿望的满足。因此,他进一步的推论:愿望的满足乃是梦的唯一本质;它是梦的普遍特征及目的。弗洛伊德也强调,虽然他并不是发现这个梦本质的第一人,但他却是将愿望满足及梦的本质之间联系起来,并确立它是梦的唯一本质,且以这个本质为基础,建立起一套梦学系统理论的第一人。 弗洛伊德举了许多例证来支持梦本质乃是愿望的满足的观点。他认为:人的意识之外,还存在着潜意识(unconsciousness)及前意识(preconsciousness)两个作用系统。而这两个系统,在人作梦过程中的运作都是为了要使愿望得到满足。 在潜意识方面,潜意识活动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使那些在清醒状态未得到满足且受到压抑的愿望,在梦中得到实现。因此潜意识会透过各种方式,使潜意识中的愿望得以透过前意识的稽查(censorship),而顺利的进入梦中,被梦者的意识所觉知,并使该愿望在梦中得以满足。 在前意识方面,前意识活动的目标则是要达成顺利睡眠的愿望。前意识能将感官所接收到外界的干扰(如:外界的声音、亮光、影像…等),改变成为能与睡眠中发生的梦境相适应的形式;让梦者将外界的干扰误以为是梦中情结而能顺利的维持睡眠。使梦者不致因外界干扰而醒来,达成睡眠的愿望。 弗洛伊德认为:做梦的过程就是同时服务着潜意识与前意识这两个系统的愿望。只要这两个系统顺利地互相协调运作,即是一个成功的梦的过程,这也就是梦的本质乃是愿望的满足的要义。[13]
第二节 潜意识与梦的工作 一、潜意识与梦的工作(dream-work) 弗洛伊德认为:人作梦的动机力量(motive-power)是由潜意识提供的,潜意识系统乃是形成梦的起点。在人的睡眠中,潜意识活动的目的,就是使潜意识中的愿望在梦中得到满足。潜意识的活动,除了使愿望满足外,没有其它目标,也不能提供其它任何东西。潜意识活动唯一能提供的就是:满足愿望的力量。潜意识中的愿望皆是一种被压抑的愿望――且皆是幼儿期(infantile)的欲望。 这些愿望由于不为一般社会上的文化、道德标准所接受;因此,它们无法通过前意识的稽查。这个受到社会文化及道德所模塑的前意识,就好像筛子(screen)一般,介于潜意识与意识之间,如此,许多愿望都无法进入意识中使愿望透过意识行为而得到实现;而只能隐藏在潜意识中,使愿望透过梦而得到实现。 由于潜意识的愿望乃是不被终结、不被遗忘、永生不灭的愿望――有别于意识中那些短暂的愿望,所以潜意识会透过各种方式,使这些愿望在梦中得到满足,缓解这些被压抑之愿望的需求。 而潜意识这种透过各种方式使愿望在梦中得到满足的努力,弗洛伊德称为梦的工作(dream-work)。这是由于潜意识为了使愿望在梦中能得到满足;所以它必须用一些方式,将愿望加以伪装(distortion),以能透过前意识的稽查,而后成为梦的内容。潜意识将愿望加以伪装的方式,大致有:浓缩(condensation)、转移(displacement)、象征(symbol)、润饰(secondary elaboration)等作用。透过这些作为,使潜意识的愿望在梦中转变成另一形式,而通过前意识稽查,进入意识,得到满足。梦的内容所表现的就是存在于潜意识中愿望的一种伪装。[14]
二、潜意识的功能 荣格不赞同弗洛伊德所说:梦唯一的功能乃是愿望满足。他认为梦主要还有着补偿及警戒二种功能;而这两个功能都是潜意识所达成的。 1、补偿功能 许多的梦补偿了梦者生命的某种缺憾,巧妙地重建及维持了心理整体的均衡。因为人们在文明化的过程中,意识便渐渐地与心灵的本能层次分离,导致意识中产生许多的欠缺部份;而潜意识便透过梦来补偿意识中所缺乏的心灵本能。 2、告诫功能 潜意识有时会在某些危急状况发生前,便透过梦向梦者发布这个危急状况将会发生的讯息。若梦者对于此告诫毫不在乎,那么这个状况便会无法避免地真实发生。然而,这种梦并非是奇迹或未卜先知。而是潜意识察觉到那些可能的危机,而后再透过梦将这个危机的警讯传递给梦者。[15]
第三节 梦、象征与原型 一、梦的象征(symbol)与泛性论(pansexualism) 弗洛伊德指出:许多梦中的景物都是以象征形式伪装在梦境中,以便能通过前意识的稽查;所以梦就如象形文字的手稿,必须经过转译工作,才得找到象征背后真正的意义。如果我们排除梦的象征作用,就无法达成有效之梦的解析。象征解释和自由联想在解析梦的过程中相辅相成。解析者必须靠着丰富的象征方面的知识,弥补自由联想的不足。而在梦的象征方面,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一书中特别强调,许多事物在梦中乃是象征着「性」。例如: 1、象征男性生殖器官的事物有:手杖、树枝、雨伞等的长形物体、匕首、剑、矛等的尖形武器、指甲刀、帽子、机械器具、犁、铲子等工具、手枪、来复枪等枪械、桥梁、山峦等风景、小孩、小东西、蛇、行李、数字3、人、马鞭、领带、飞艇、穿着斗篷和头罩的人或恶魔。 2、象征女性生殖器官的事物有:房门、鱼、蜗牛、猫、鼠、柜子、箱子、金子、建筑物、梯状物、洞状物、风景、森林、桌子、小教堂。 3、象征性交活动的事物:进出房门、钥匙入锁、上下楼梯、梯子或台阶、被车辗过。 4、其它事物:妹妹象征乳房,山丘象征阴阜,丛林象征阴毛,围裙象征阴囊,手拿马鞭、在梦中和小孩玩耍、牙齿脱落都是象征手淫,套房象征妓院、飞翔象征猥亵或勃起,跌落象征屈服性诱惑,口水、眼泪、尿液及精液是可互换的象征物,自传梦则象征梦者自己的性生活。
弗洛伊德认为:象征作用的存在促进且丰富了梦的解释。对象征意义的理解是解析梦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技术之一。因为透过象征解析,多数的梦都能找到双重或多重的意义。也就是说:即使最天真无邪的梦,实际上可能都是粗俗的性欲望。[16]
二、梦的象征与原型(archetype) 在梦的象征之观念方面,荣格并不像弗洛伊德只着重在性方面的象征,他乃是将梦的象征现象作了很广泛的发挥,并引申出他的原型理论。至终,象征与原型成为了荣格梦学理论最重要的两个元素。 荣格认为:由于有太多事物超越了人类理解的范围;因此,我们就会用象征来表述那些无法理解的概念。而我们也会以做梦的形式来创造这种象征。这一类的梦不是以理性的面貌呈现,而是以象征的形象呈现。梦便是人类象征语言的温床,以及它最丰富及普遍的始源。梦中的象征,可能为人们生活中所常见,但却在人们所认为的一般意义之外,还蕴含着某种特殊的意涵。 荣格也发现:许多梦所呈现的形象,并非是来自于梦者个人的经验,梦者不但无法解释,也找不出它们的起因;但它们与人类原始的神话及仪式却非常相似,且是所有人类都曾有、且共有的形象(例如:阿尼玛(anima)、阿尼姆斯(animus)、圣婴、精灵、母亲、智者、怕蛇…等形象)。它们好像企图召回人类在文明化过程中所遗弃的古老心灵要素。荣格将此形象称之为「原型」或「原初形象(primordial images)」。跟本能一样,这种人类心灵的集体模式也是天生和遗传而来,并被保存在每个人的「集体潜意识(collective unconscious)」中。而这原型乃是在人类尚未有反省意识之前的太古时代就存在了。 梦的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从集体潜意识中唤回史前及童年的记忆,将人类的原型彰显出来,使我们意识的理性世界与潜意识的本能世界两者之间能互相沟通,弥补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所丧失的自然本性与思维。[17]
第四节 梦的解析与梦的分析 一、梦的解析 弗洛伊德认为:每一个梦都是有意义的;但一般人若想要了解它们的意义却是非常困难。因为梦的内容是潜意识中的愿望加以伪装后的呈现形式,是与梦表面上意思完全不同的隐意,是其它思想的替代物,是一般人无法理解的画谜(picture-puzzle)。他也指出:由于现有(19世纪末)的心理学尚不能为人们提供解析梦的确切知识;因此,必须透过他所谓的解析工作才能真正明白梦的意义。 解析工作的方法是:首先,解析师请对方先陈述一次梦的内容。其次,解析师要对方放弃任何平时支配他思想的观念,而集中注意力于他梦中的要素(dream-elements)。接着,解析师在不提供指引的情况下,请对方依据自由联想(free association)的方式,将一切从某要素中所联想的事物陈述出来。然后,解析师再根据「愿望」这个脉络,去挖掘出隐藏在梦中的意义。 弗洛伊德强调:自由联想能使隐藏在梦中的梦念(dream-thought)显露出来,这种方法类似古时解梦用的「密码法(cipher method)」。透过这种解析方法,即使最荒谬的梦,也能给予最有意义的解释。甚至可以克服大部份幼儿期遗忘的事物。从这一点看来,梦的解析已能做到催眠术的功能。它也是理解心灵潜意识活动的快捷方式。 不过弗洛伊德也说:解析梦并非一件易事,解析者必须要熟悉他在《梦的解析(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一书中所提的各种要求及原则才能顺利进行。并且,也不是一、二次就能完成解析工作。当然,若是对方不把他真正的想法说出来,解析师也无法进行解析梦的工作。此外,由于梦在形成前经过了浓缩工作,因此一个梦中的真正内容非常丰富,没有一个解析者能将某个梦做完整的解析。[18] 再加上弗洛伊德的梦学理论非常复杂,所以当某人要透过此复杂的理论再去落实到解析梦的行动时,其难度及误解可想而知。无怪乎弗洛伊德会说:「不要以为解析梦是一件容易的事,解析的工作迂回曲折,且目标不易在短时间有效达成。至于在一位旁观者看来,要透过梦的解析使心理疾病者得到治疗更是莫名其妙。」[19]
二、梦的分析(analysis) 若说弗洛伊德欲建立一套解析梦的系统,则荣格则是要拆毁它。荣格用分析(analysis)一词来指涉他释梦工作的概念,而不延用弗洛伊德的解析(interpretation)一词,可能就是为了与弗洛伊德的释梦做一区隔。他认为:没有任何对梦象征的解释可以和梦者分开,也没有任何的梦会有直接、固定的解释。分析梦的工作就是将以自然为语言的梦之内容,转译为现代人理性可以明白的语言,使梦从其象征及原始语意中解放出来。不过,我们并无法对梦及其象征做明确的分类。梦的象征与诠释极需技巧,也不能将这些技巧组合成一套机械性的体系。 此外,他也提到在分析过程中,分析者与梦者之间必须是和谐及互补的。若两人的性格有异或相处不愉快,就容易使分析产生困难。因此,荣格说:与其将分析梦当作是一套规则或技巧,不如将它视为分析者与梦者之间的交互辩证。[20]
小结 弗洛伊德认为梦的本质即为:愿望的满足。弗洛伊德对自己梦学理论的评价乃是: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论,并将所有先前各种梦学观点兼容并蓄,且在更高的层次上将之统一起来。透过梦的解析,可以找到许多心理和精神疾病的病因,而使患者得到治疗。当精神分析工作开始运用梦的解析方式时,精神分析学不再只是精神病理学的一个分枝,而是一个了解正常与异常心理状况所必须的基础科学,是一个全球最为瞩目的新学科。[21] 历史也证明了弗洛伊德的影响力不仅只在于心理学或精神病理学,而是遍及了各个领域。很多学者都一致认为20世纪最具革命性的思想家是:马克思、弗洛伊德与尼采。虽然历史学家普遍认为马克思的影响力最为深远,但是在80年代之后,共产主义政府尽都垮台之际,也宣告了马克思主义的没落。而为哲学界所认定是影响20世纪思想的发展方向,并超越马克思及弗洛伊德的后现代关键人物尼采,[22]却在影响世界历史的100位名人当中,尚未被列入考虑[23],且其思想及书籍也不复见昔日之风潮。反而是常被哲学家与历史学家忽略的弗洛伊德,不但在名人榜上列居第69位,超越巴哈、列宁、毛泽东、老子、孟子的影响力,甚至在引领风骚一世纪之后,仍持续在支配着整个人文界及社会大众文化的发展面向。[24]的确,不但是梦学研究,当代的各种人文研究都不应该忽略与弗洛伊德的对话。
而荣格梦学理论之梦的本质的观点有二:那些源自于梦者经验的梦,其本质为补偿及告诫,而那些非源自于梦者经验的梦,其本质则为人类集体潜意识的象征,作为维系人类理性与天然本能之间的互动。荣格将弗洛伊德的理论加以修正,而成为另一个梦学理论体系。虽然他的理论被弗洛伊德本人斥为是「异端邪说」,[25]但我们发现:荣格理论的影响力似乎并不比弗洛伊德逊色,甚至在某些领域及地域还超越了他。
第二章 梦的本质之心理学界观点的困境 当代梦学专家中,最有权威、最有资格能批判弗洛伊德梦学理论的学者,非荣格莫属。这乃是因弗洛伊德和荣格之间师友关系密切,又经常一起共同讨论,且荣格又是国际精神分析学会的第一届主席。所以,下面对弗洛伊德理论的质疑与批判,也将较多参考荣格的观点。
第一节 梦皆是愿望的满足? 荣格指出:弗洛伊德所谓梦只不过是受压抑愿望所表现出来的现象之看法,早已没有人采信。因为梦还可能还会显现出不变的真理、哲理、幻想、幻象、幻觉、计划、期望、无理性的经验、以及其它说不尽的事物。[26]维根斯坦更严厉地批判说:「如果说梦都是愿望的实现,这就是胡说八道了。弗洛伊德实际上并没有发现梦的本质。」[27] 的确,有许多的梦非常明显地表露出其意义与童年时期的愿望或睡眠的愿望毫无关联,而是与现实中的事件息息相关。准确无误的预言梦、以及亡灵托言的梦就是很好的驳证。这一类的梦,从古至今、从东方到西方都存有详实的纪录。我们可以举一个预言梦例子:西赛罗(Cicero,即马库斯.托利俄斯Marcus tullius)曾梦见屋大维(Julius Octavius)将成为终止罗马内乱的奥古斯都(Augustus)。当他在作这个梦时,根本不认识还只是年幼的屋大维。这个事件被记载在维特尔利俄斯(Vitellius)的评论中。[28]而这个梦实在很难被人们视为是愿望被满足的梦。 若一切梦的本质都真如弗洛伊德所说:是愿望的满足;那么,难道人们常经历的那些被追杀、被鬼压、坠落的恶梦,或是挚爱亲友死去的梦,都是我们的愿望得到满足吗?即使这些真是梦者的愿望,那为何当心理医师告诉人们:「这个梦是你愿望的实现!」时,我们并不会感到快乐或满足,反而无法接受这样的说法。 此外,弗洛伊德大多是透过许多他的病患之梦境中来归结出梦的本质,但这样的本质是否适用于一般人呢?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表示:弗洛伊德的解析对象几乎多是那些病患的梦或使他们患病的梦;历史告诉我们,这种将个别且病态的模式视为整体社会的共通现象之作法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们二者的范围或程度完全不同。[29]
弗洛伊德之梦的本质乃是愿望的满足,这个观点乃是建基于二个主要的基础上。第一、潜意识透过各种方式,使在清醒时所受到压抑的愿望,能在梦中得到满足。第二、前意识透过各种方式,将来自外界的刺激转化为另一种形象,而成了梦境中的一部份,使梦者不被外界干扰,而让睡眠的愿望得以满足。因此,若我们要质疑弗洛伊德梦的本质之问题,必须对这两个基础做讨论。由于,潜意识的问题,将会在下一段落中详细讨论,接下来就先关注于前意识方面的问题。 我们以为:若是前意识存在的最重要功能之一,乃是为了使梦者的睡眠活动不受外界干扰而顺利持续,那么它的存在及其功能是可疑的。因为,从我们清早快醒来的经验中可发现:虽然现实中床头的闹钟声好像会被转化成为另一种声音而出现在梦境中(如:闹钟声转化成了梦中的电话声或警铃声),而使我们在闹钟声响的第一时刻没有醒来。但是,这个维持睡眠的功能却总是令人失望,因为我们经常在下一时刻(有时仅是短短的一、二秒),就清醒过来了。也就是说,我们仍然被外界的干扰所惊醒,弗洛伊德所说的前意识,似乎总是没能达成梦者睡眠的愿望。 并且,在漫长夜晚中,还有两种情形可能更常发生。1、睡眠中的梦者之感官完全没有察觉到外界的干扰;因此,也没有外界干扰被转化到梦境中的现象产生。那些住在闹区或睡在吵杂环境中的人们,在他们的梦境中就并非都是很吵杂的。2、而那些被梦者感官所察觉的外界干扰,可能也都导致了梦者醒来、并造成睡眠中断;只是因为中断的时间太过短暂,再加上浓厚的睡意,使梦者才刚醒来又即刻入睡;并且误以为自己整夜都未曾醒来。但实际上,梦者身旁的人可证实他曾经数度短暂醒来、且翻身拉被,只是梦者自己不知觉或不记得了。至于那些睡眠意识较为薄弱的人,就容易会因外界干扰而常发生无法熟睡、或经常在半夜中醒来的浅眠现象。
因此,弗洛伊的所说的前意识之概念及其功能是否存在的确非常可疑。不过,当我们在质疑它时,我们又该如何解释:许多在睡眠中的外界干扰又是如何被转化为另一种形象而成了梦境中的一部份呢? 我们或许可以尝试这么推论:假如当人们处在很疲劳、或精神无法集中的情况下,他们就很容易会犯下一些平常不会出现的差错。那么,当他们处在睡眠状态中,意识当然无法像清醒时那样的正常运作,于是就更容易发生错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半夜中醒来接电话,都会出现胡涂答问的情况。而意识在沉睡中的运作似乎也存在类似运作出差错的现象: 在作梦时,意识都专注在接收来自梦中的信息,而常忽略了外界来的干扰,我们可以从那些睡觉时听不见自己大声打鼾的人身上印证这个事实。但若是某个外界的干扰超过梦者所能忽略的范围时,意识就会接收到该干扰的信息;不过,由于意识在沉睡时的运作能力原本就较为薄弱,加上该能力此时又专注于梦中的信息;因此剩下的残存能力,常会在处理外界的刺激信息上造成严重的误解或误判,并且误置到当下梦境之中。也就是:床头的闹钟声被错误解读为电话声,并被误置到梦境中。 而这个因被错误解读和错误置入之突然介入梦者梦中的内容,也并不如弗洛伊德所言会与原本的梦很协调而使睡眠不被中断;反倒是,梦者常对这种突然介入的内容感到非常错愕(如:原本不该出现电话声的梦境中,突然听到电话响声),而后察觉出这个突来的内容,其实是来自外界的刺激,而后就清醒过来。 因此,我们发现:在作梦时,许多外界干扰被转化为另一种形象而成了梦境中的一部份,可能就是这种因意识在非正常运作下出现差错的异化结果。所以,这种情形应该被称为「异化」,而非「转化」。
似乎,弗洛伊德所提的前意识,以及前意识运作下使梦实现睡眠的愿望之立论,仍有可议之处。
第二节 潜意识与梦的工作之质疑 一、对潜意识与梦的工作之质疑 弗洛伊德认为:梦的形成与制作梦的动机力量乃是潜意识的作用。这也是现代人普遍对梦的现象之主要认知基础。 事实上,这个已被现代人接纳为真实存在的潜意识系统,仅为一个假设而已。我们可以从《梦的解析》一书中发现:弗洛伊德在前六章(该书共有七章),先是从梦的现象中尝试归结出梦的愿望实现之本质。接着强调梦如何达到这个本质性目标,以及梦的材料之来源。直到最后一章(第七章),弗洛伊德才建构了一个潜意识的假设系统,也才对潜意识做定义,来说明主导整个梦过程运作的动因。在他之前,心理学从未有人曾提及潜意识是主导梦现象的关键因素;而弗洛伊德自己也承认他这个假设未能有任何有效的基础,也不能得到普遍的证实。因此,他也以「若是存在着潜意识系统…」,来明示他的潜意识系统仅是一种假设性系统。[30] 也就是说,弗洛伊德似乎是拿潜意识作为一个抽象概念(或名词)来填补他整个梦学理论的空处。此外,这潜意识既然只是一个被假设存在的系统,它是否能支持整个梦的运作理论,的确令人置疑。 当代中研究弗洛伊德思想非常深入的哲学大师里克尔(Paul Ricoeur)就对是否在个体之中真实存在着弗洛伊德及荣格所谓的潜意识――这一个在意识之外的系统或运作机制感到非常质疑。他认为:
潜意识在它是由解读它的诠释学程序全体「建构」而成的意义而言,是一种客体。它的存在不是绝对的,而只是与作为方法和对话的诠释学相关联而已。这即是为什么我们不应该以思考之异常能力去替换意识,而在潜意识里观看某种空想的实在性。 这空想的观念将只不过是一种被投射到能思事物的意义之观念论而已。 潜意识不过是分析者与他的病患共谋而有的外射(projection)。只有治疗的成功才能对我们保证,潜意识不是在这种纯粹主观的意义下心理分析的虚构。[31]
里克尔更进一步地要求我们应该去检视潜意识的实在论的有效性问题。 关于潜意识存在与否的问题,医学界方面,至今也尚未能找到潜意识的运作机制。或许所谓的潜意识可能仅是一种在记忆深处的微弱记忆。因为既然潜意识是可以藉由梦或是精神分析师的一些引导方式(如:自由联想)而加以唤出,[32]那么就意味:潜意识的内容可能就是隐藏于记忆边陲地带的浅薄记忆。因此,存在的可能不是潜意识,乃是「潜记忆(“under-memory”)」。 虽然,就如同弗洛伊德并无实证能肯定潜意识的存在,我们也无实证去反对潜意识系统或功能的存在。但在尚未能肯定潜意识存在之前,却要认定潜意识乃为梦现象的形成及主导者,这是我们必须反对的。所以,任何将梦的运作视为必然是潜意识作用的结果,或是将潜意识运作系统视为必然存在的观念都是不恰当的。
其次,弗洛伊德认为:梦如象形文字、图像式的谜题(picture-puzzle)或是容易误解的译文。梦之所以有这种扭曲(distortion)的特性,乃是因为潜意识中受到文化及社会道德标准形塑与规范的意识所压抑的愿望,为要能通过意识的稽查而顺利的显现在梦中,使愿望得以实现;因此,梦就是潜意识之愿望的伪装。 为了解释梦这种将愿望加以伪装的现象,弗洛伊德将人在睡眠之中的意识及思想的运作一分为二。他认为:意识与潜意识好比专制政府与政治评论家的关系,后者需要将他对政府不满的评论文章(即:梦者幼年时期的愿望)加以修饰(即:伪装与扭曲),才能如愿地通过政府稽查而顺利发表(即:顺利成为梦境,使愿望在梦中实现)。若是这些评论文章不加以修饰,就无法通过政府的稽查,而被制止或封杀。他又比喻:也好像那些到达山区的主要干道,虽然经常被洪水泛滥等外力因素受阻(即:愿望常受到意识的阻挡),但猎人仍可透过其它小路进入山区(即:潜意识将梦伪装,进入意识,使愿望在梦中实现)。[33] 我们暂不讨论弗洛伊德这样的理论是否能使梦的扭曲、破碎、不连贯、玄妙难懂的特性,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解释。但不容否认的,这样的解释,却产生了更多的难题。首先,在睡眠之中,人的脑部中是否真的有二个互相的系统或机制在里面运作。[34]它们一方乃是想要不择手段地把信息传达到另一方那里;但另一方却是要将任何外来的信息加以无情的稽查与控制。若说这种情况是少数精神疾病者的特殊心智现象,已颇令人不解;但若认定所有人的脑部都是如此在运作,则实在难让人接受。 第二,即便这个理论是正确的,对于一个每天都有许多梦的人来说,就意味着他的潜意识屡屡闯关成功,而意识的稽查总是毫无斩获。这种情形就像是要人们相信:有一个独裁政府在政治评论的稽查方面虽然严格,但每天却都还有许多的评论文章顺利的在媒体上发表,而从未受到制止或封杀。也像是要人们相信:某个山区经常因下豪雨而造成山区洪水反滥,阻碍了猎人上山的主要干道:但山上的其它小径却丝毫未受豪雨洪水的影响,使每个猎人都还可以如晴天般的安然上山。 第三,弗洛伊德认为:由于梦的工作之转移作用(The work of displacement),使梦者无法从梦所呈现的表面意义中去了解其所隐含的真正意义;加上潜意识将愿望伪装的非常巧妙,因此一般人不易理解自己梦中真正的意思。即使对于受过训练的精神分析师而言,遇到下面五种情况时,也都很难真正理解对方的梦之真意:1、不熟悉《梦的解析》一书的内容,并且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成见而根据书中的原则。2、精神分析师本人对梦者从小到大的情况并没有充份的了解。3、梦者本人不愿将内心想法说出。4、梦者本人不愿从梦的内容做相关的自由联想。5、解析师和梦者两人想要一次就立刻找出梦的意义,而不愿意花上好几天的时间去仔细的理解梦。再加上,弗洛伊德又说:即使那些娴熟弗洛伊德之相关梦学理论的人,也都不一定能理解到梦的真意。因此,连弗洛伊德本人都承认:他自己也无法解析出一个梦的完全真意,仅能部份的理解它;即使在最彻底的解析中,也会有晦涩不明的部份。[35] 这意味:对于多数不了解或不熟悉弗洛伊德梦学理论的普罗大众而言,梦的意义不但是遥不可及的奥秘,且要知晓其中真意的可能性乃微乎其微。这样说来,潜意识每天夜里绞尽脑汁的将各种欲望加以改装及变形,好不容易的都骗过了意识之各种文化及道德标准的稽查,而呈现给梦者观看,使愿望在梦中实现。但潜意识这一切努力的结果,却几乎是所有人都无法理解它在做什么?也不知 它要告诉我什么 ? 这种情形就好像要人们相信:有一电视台,在其24小时的节目中,有8小时是播放政治评论的节目,并且由一位政治评论家专门负责着这8小时的节目。不过,因为政府当局控制言论非常严格,所以他必须将所有评论的信息加以改装。几十年下来,由于他高明的改装技巧,使得每天8小时的评论节目都能顺利开播。可是有一天他发现,原来所有的观众从来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甚至根本不知道他所讲的信息内容是在批评政府。 若梦的实际情况真的是如此,那么潜意识在「脑中」有知,必然会万分沮丧。若一般人认定了这就是梦的实际情况,必然会感到万分灰心。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解释梦经常出现扭曲或令人无法理解的内容之现象呢?荣格对此方面的看法是:那些无法从梦境的表面内容理解其意义的梦,并非是弗洛伊德所谓梦的伪装作用,而应该是一种梦的象征语言。将它们当作伪装,其实就是反映了我们在理解梦中各种图象语言时的困乏。[36]但我们却认为,造成此一现象可能有三种原因: 1、当人在睡眠中,意识处于休息的状态下,其运作能力明显的较差于一般清醒时的能力。因此,当意识接收到来自于梦中的影像时,在接收以及加以认知处理该影像的过程中,常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许多梦中影像的扭曲变形。 2、傅柯(Michel Foucault)认为:一般人所谓的梦,其实是梦者清醒后的想象,它只是梦的膺品,而且是很多瑕疵的仿冒品。这个失败的仿冒品不能称为梦,只能称为「梦-想象(dream-imagination)」[37]。人在刚从梦中清醒过来、记忆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所回想的梦(应说是「梦-想象」)事实上是与真正原来的梦有很大的差距。因此,那些扭曲或令人无法理解的梦境内容,可能是原来的梦被记忆所改变后之「梦-想象」的影像。 3、人拥有无限的想象力。人能从已接触过的事物中,寻找素材,然后施加创意,模塑成另一种新奇的形象。虽然这些形象在梦中看似从未出现在现实生活之中;但实际上,却都是个人所创作的艺术品。
二、对潜意识功能的质疑 荣格将潜意识的功能,在弗洛伊德的基础上又更加扩大许多。他指出:潜意识不仅能产生梦,甚至平时人们许多未能察觉的想法及行为,也都是潜意识所造作的。例如,一个人原本要拿某物,但意识因故而忘了要做这件事,可是,他的手仍受到潜意识所指引,最终还是拿到了该物。[38]在这方面,我们以为:从他的所举的这个(以及其它)支持例证中,似乎比较像似所谓之下意识(subconscious)所为的。因为下意识的功能常是协助意识的运作,特别是辅助意识记忆上的不足。即使那些功能及行为的确是潜意识作用的结果,也不表示可以从这个基础上推演出:梦也是潜意识作用的结果。因为这两者似乎没有强烈的关联之处。 而在梦的告诫功能方面,荣格认为:潜意识能够检视事实,并从中引申出结论,然后预测出将会发生的危机,而后透过梦告知梦者这个危机。因此,那些准确无误的预言梦,只是梦者潜意识的预感作用之结果。[39]荣格这种否认预言梦的存在,并将梦中预言的实现归功于潜意识的观点,实与弗洛伊德如出一辙。这种观点的问题,我们在本章弗洛伊德的段落中已有详述,在此不多赘述。 另一方面,梦还有许多的其它功能(如:反映心理情况的功能、调适生理情况的功能、娱乐的功能、自我反省的功能…等),心理学界似乎也尚未加以深入探讨。
第三节 象征方面的问题 一、梦的象征与泛性论之问题 弗洛伊德梦学理论中最为人诟病之处即为其泛性论。原本与弗洛伊德关系密切的荣格,以及弗洛伊德理论最初的许多支持者,包括:创始团员阿德勒(A. Adler)及国际精神分析学会(International Psycho-Analytical)的许多会员,就因为反对弗洛伊德的泛性论而后与他分道扬镳,后来他们更成立了新精神分析学派,并立下新论,以有别于弗洛伊德的古典(Classical)精神分析学派。因为泛性论造成了精神分析学界一分为二。[40] 荣格认为:弗洛伊德的理论太过于强调性的重要,他在性方面的象征解释,将使成千上万不同形象都被解析成性行为。而任何形象也都能在自由联想中,导引出性交念头、性情结或性暗喻。荣格批评说:「把钥匙插到锁之中或挥舞一根棒子的梦,并不是都是与性有关;而应朝为何拿钥匙?为何选棒子?的方向加以研究。最终我们会发现:许多梦中的形象都与性无关。」[41]而佛洛姆也注意到:弗洛伊德将使人们对于梦的象征语言之解释更为狭隘的问题。[42] 的确,在弗洛伊德象征的解释下,几乎所有人的梦,都充斥着男、女生殖器或性交活动。然而,难道每个人童年时期的愿望、或是每一天最大的愿望,就是这些性器官及性活动吗?即便如此,难道在一个看似普遍的梦中,人们在性方面的愿望就得到了满足?难道每天的梦为了性愿望而服务是一种常态吗?弗洛伊德在这方面的观点,着实令人难以认同。至于,为何那些毫无掩饰的春梦,以及梦境中清楚的显示性器官及性活动的梦,为何却又不以象征的形式呈现呢?它们是如何通过前意识严格的稽查呢?在此方面,弗洛伊德并没有解释。
二、梦的象征与原型的问题 荣格将那些梦的内容中不可能来自于梦者个人经验的景象,归之为潜意识中人类所共有的集体原型;这些太古时代就存在的原型,并非是人后天学习而得,乃是如同人天生的本能一样,在我们一出生时就存在于心灵之中;日后当某种状况出现时,这些意识未察觉的原型,就会透过象征形式出现在梦之中。 我们臆测:荣格的这个原型理论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乃是为了要解释许多梦的内容并非来自于梦者个人经验的现象。这着实与弗洛伊德所提出梦的工作(dream-work)之观点乃是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对那些梦境中无法理解之景象作解释。对此,佛洛姆曾质疑说:「荣格以超越我们人类的启示来源的假设来解释这个现象,而我却相信我们在睡梦中所思考的,乃是我们自己的思想。」[43]亦即,佛洛姆认为梦中一切的景象皆是来自于个人意识,而非源自于集体潜意识内的原型。而在英国伦敦大学任职的基督教界著名心理学家赫德菲(J. A. Hadfield)也质疑:荣格所说的原型,究竟是现实情景或抽象概念?是后天经验或是先天遗传?是因多数人有了共同经验才成为集体性,或是集体性以某种方式存在于个人?这些问题,都仍需再探讨。至于梦中类似神话般的形象,有可能仅是梦者成长过程中从某些图书、影像、故事之中,加以转化的结果。[44] 我们暂且不论该如何解释这些存在于任何传统文化之前的太古时代的原型,它们究竟如何出现?以什么形式存在?存在太古时代的何处?它们存在的目的为何?等等这些与本研究主题较无关系的复杂古早问题。但却不可忽略赫德菲在此方面对荣格的追问。 不过,当我们质疑荣格的原型,我们也无可避免地要对于许多梦的内容并非来自于梦者个人经验的现象加以解释。我们觉得有四种可能性(前三种再评论弗洛伊德时曾提过,在此简述): 1、当人在睡眠中,当意识接收到来自于梦中的影像时,在处理该影像的过程中,常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许多梦中影像的扭曲变形;使得梦者清醒后,以为该些影像可能并非源自于个人的经验。 2、一般人所谓的梦,其实应该是梦者清醒后的想象,而不是梦。人在刚从梦中清醒过来时,所回想的梦与真正原来的梦有很大的差距。因此,荣格所谓的原型的象征,或梦者以为非来自于个人经验的梦境,可能就是原来的梦被记忆所改变后的形象。 3、人拥有无限的想象力。这些形象在梦中看似从未出现在现实生活之中;但实际上,可能都只是个人所创作的艺术品。 4、当然,这些梦更有可能的确并非源于梦者自身的经验,而真的是源自于神圣的超越者。因为,古代人及现代许多的宗教人皆视某些梦乃是来自于神圣的超越者。这些来自于神圣他者的梦,其内容超过我们的想象或经验并不为奇。
对于睡眠中意识如何影响梦,以及这些来自于神圣他者的梦,这两方面的议题,我们在第叁大段中还会有详尽的探讨。
第四节 梦的解析与梦的分析之困境 一、梦的解析之困境 对于弗洛伊德解析梦的原则乃是根植于愿望的观点,维根斯坦评论说:「解析梦时,似乎没有理由说它必须受到分析者感兴趣或认定与之相关的愿望所制约。」[45]荣格也反对弗洛伊德总是将梦导因于梦者童年愿望的解析法,因为这样虽能找出梦者的童年事件,但却忽略了更重要地近期事件,而造成一种有偏见及偏差的释梦。[46] 里克尔则认为:潜意识既然不是穿插在刺激与反应之间的个别变项,从实验科学理解的事实之意义来看,弗洛伊德的解析中,并没有事实、或事实的人和观察,而仅有对叙事历史的诠释。梦之所以受到重视,不是因为它们可以被观察,而是因为它们对欲望之历史有意义。因此,弗洛伊德解析的真正对象,总是意义效果。结果,这样的方法比较接近历史科学的方法,而较不近似自然科学。他的解析并不能满足观察科学的标准,而它所处理的「事实」,亦不能为多数独立的观察者所证实。[47]在里克尔的批判下,也显出弗洛伊德梦学方法论,是无法在强调观察与验证的近代心理学范畴中,被全然肯定的。
弗洛伊德虽然仅以梦者的愿望作为解析梦的指标原本无可厚非,但他之所以遭来众多挞伐的主要原因之一,乃是他认定所有梦的解析都必须受限于愿望满足这个梦本质的范围内,而排除了其它解释的所有可能性。因此,连那些预言梦或其它特殊的神秘梦,也都成了童年的愿望。 弗洛伊德对于一般梦的解析虽然仍有许多部份令人质疑,但也非全无道理;不过他对于特殊之梦的观点,则趋于蛮横无理。关于特殊之梦的范畴,弗洛伊德可说是完全没有触及。
再者,弗洛伊德认为梦的形成工作过程中,包含了很大量的浓缩(condensation)工作;因此,表面上梦很简短、贫乏,但其内里则隐含着非常丰富的意义。如果将一个梦记录下来,虽然只不到半页的内容,但若要将其隐含的意义解析出来,则比梦的内容超过十几倍之多的篇幅都尚未能解释出一个梦的全部意义。无怪乎弗洛伊德强调,解析梦的工作者不但要有丰富的自由联想技术与象征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很机智的运用解说艺术(Art of Interpretation)及经过充分的练习。[48]但若梦真的如弗洛伊德所说具有意义上的无限可能性,那么必存在着解析者所解析出来的意义并非是核心或终极意义的可能性。乱枪打鸟,结果可能是无一命中。并且解析师在解析梦的过程中,也将存在着高度的过度解释(over-interpretation)及牵强附会(far-fetched interpretation)的危机。这也是弗洛伊德自由联想方法不可避免的问题。 荣格则对于弗洛伊德在这方面的评论是: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过度的误用了「自由联想」而使解析者与梦者都将焦点转离了梦的素材,并引发出与梦内容本身不相干的联想。比较恰当的做法应该是:从梦内容中清晰可见的部份用于梦的解释;梦有它自己的限度,它本身特定的内容限制了我们解释它的范围。
至于弗洛伊德所说:解析梦时,梦者对解析者的某一种解释产生抗拒时,正反映出梦者有意的排斥此一解释方面的事件;而这意识所欲压抑的事件,正是了解该梦的关键。但荣格却认为:梦者对弗洛伊德解析梦时,所做的抗拒,不必然是错的;这种抗拒正反应出弗洛伊德对梦的分析结果是与梦(或梦者)完全不搭调的讯号。甚至弗洛伊德所提出的那些梦者的问题,可能都只是弗洛伊德自己设定的。这样的情况,也导致解析者认为很有价值的事,梦者却认为完全不重要。[49] 另外,弗洛伊德也指出了梦在回忆活动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他即是因梦的这个特殊性,而建构起从梦中去找出造成现代人精神疾病的童年时期之病因的解析疗法。[50]毫无疑问地,多数的梦都是一种回忆,是过往事件的重现。即使与当初事件的原貌有殊异,但仍是一个各种过往人、事、物及情景离奇模塑组合后的结果。也因此,梦的确可成为追忆过去的重要管道。然而,这些在梦中所呈现的过去情景,可能并非如弗洛伊德所言是一种精神病征的显现。因为在我们经验中,过往的梦不但不病态,而且常让我们感到处于一种回忆过往的愉悦状态;不但健康而且珍贵。无庸置疑,正常人的童年并非都必然病态,过往景象的复现也不必然要与「性」产生紧密关联。 若梦的内容大都不是童年被压抑之愿望的显现、更不是精神病征的显现;那么,号称透过解析梦而能治愈精神疾病的说法就更难以置信。[51]
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对于非精神疾病的正常人而言,至多仅能使他知道梦是潜意识中被压抑的童年愿望的满足;但是,在实际上并不能对于他清醒中的生活有其它任何实质的帮助。因为,照弗洛伊德的说法,这些潜意识的愿望大多是童年期有关性方面愿望,也是不能被社会的文化及道德标准所接受的愿望,它们只能在梦中可以被满足,却无法在现实中被满足。也就是说:梦者即使从解析师那里知道某个梦所隐含的意义,他的反应不过只能是:「喔!原来我曾有这种特别的愿望;它昨晚在梦中被满足了!」他在得知这个解析后,是否能获得另一种「认知」上的满足,我们无法确定;但我们似乎可以肯定,这样的解析很难对一般人有其它贡献。也难怪弗洛伊德认为他的梦学理论,受惠最多的乃是精神病学。[52] 当代法国哲学家布歇(Christian Bouchet)就认为:「人对梦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是去解释它,而是去体验它。」[53]对梦者而言,似乎多数的梦都是可理解的,以致于他们所要做的仅是去接收梦中的信息,并去感受它。换言之,解释梦可能是心理学家的意愿,并非是梦者的意愿。我们应该引导人们再次回归到他们对梦的原本态度。
二、梦的分析之困境 而在荣格的部分,佛洛姆从荣格分析梦的许多案例中发现:荣格与佛洛伊德一样,解析梦时也都会有偏执及独断的问题。佛洛姆指出:荣格的分析似乎毫无根据,他的分析仅仅停留在表面上,而没有考虑到产生梦的其它可能性。[54] 另一方面,荣格认为:1、解析师的理论及技巧并非绝对真理。2、解析师的个性及主观想法常会阻碍分析出梦的原意。3、不存在着某种适合一切梦的分析模式可供解析师依循。4、分析梦又必须要在梦者个人脉络及其景况的基础上进行。5、梦者个人对梦的领悟远比解析师期望在理论上得到满足要来得重要许多。6、解析师要能正确的还原梦的真意实属困难;荣格自己也承认:在他一生透过解梦而治疗病人心理问题的成功率仅约达三分之一。[55]以上这些在分析梦上所呈现的种种困境似乎都意味着:对于那些扭曲、破碎、连梦者自已都很难明白的梦而言,解析者是更难能将以明确分析;而那些完整、清晰、印象深刻、梦者也很了解的梦,既然梦者既能从自己的处境中就可明白其意,那么就不需要或不太会寻求解析师的分析。 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推论:解析师并不拥有所谓的「解梦权」,而可能只有「释梦权」。比较多的情况还是为了心灵辅导或心理谘商,而对梦所做的附会之说。即是说:病患的梦就像是被给予的一个故事主题,而解析师就依此主题创作一个故事。若故事精采且玄密,则将越可能有疗效。我们终将发现,梦已经不再是焦点,精神分析师那口若悬河的才能及曲折离奇的故事成为掌控疗程的的关键。这就是为什么荣格强调:解析师总是被要求必须具备更多方面领域的知识,并保持丰富的创造力。[56]而那些被喻为解梦大师者,可能就是那些特别能迅速将梦与现实之间产生联系与符应的人。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对此早有洞见,他指出:「解释梦最娴熟的人是那些特别能察觉相同点的人。」[57]
小结 在弗洛伊德及其被喻为改变人类历史之书《梦的解析》的影响下,梦学的领域及其理论似乎被心理学及其精神分析学派给一统了。虽然如此,并不表示梦学理论就真正达到了共识;即使在心理学界,弗洛伊德的梦学理论都备受质疑与批判[58]。 由于弗洛伊德理论的目的似乎主要是在于精神病理学诊疗与矫治上的运用;因此,是否适用于一般人,仍须再深入探究。 弗洛伊德的理论的确不失创意,也对梦的研究有着深远影响;最重要的贡献是,他将梦学系统化。然而这也是争议之处;因为单一的梦本质,及单一的解析系统,是否真能够含盖所有梦的所有现象?多数学者都认为弗洛伊德的理论有过度简单化的问题。[59]耶鲁大学哲学教授杜普瑞(Louis Dupré)教授就指出弗洛伊德理论之所以有着化约主义(reductionism)或以偏盖全的问题乃是在于:他将梦境符号系统改换为记号系统。当他在解释符号时,将原本多重涵义的意义缩减为仅有单一的确切意义。在他的理论中,许多梦境的符号都已僵死,成为不再有创造性的记号。[60] 维根斯坦甚至还认为:弗洛伊德声称他是科学的,但他给出的东西却是揣测(speculation)――某种先在于构成假设的东西。他并没有对古代神话作出科学的解释,而是提出一种新的神话,是对一般人有强大吸引力的神话。[61]甚至还称不上是理论,因为连假设都还没被提出来。[62] 基本上,弗洛伊德的理论仍未有定论。如他自己晚年所言:「我的理论架构仍未完成!」[63]因此,梦的本质及梦的相关现象之意义,仍有宽广的讨论空间。 至于在荣格方面,由于我们在这两章主要讨论的是心理学界的梦学理论,但 因为他的梦学理论中,有许多观点都脱离了心理学的范畴;所以,我们较少论及他的所有观点。不过,荣格这些在心理学之外的许多观点,由于比较接近宗教学的范畴,因此也与本研究的立场有所谋合,我们也将会在下一大段的文章中,再提及他的某些梦学观点。
第三章 梦的本质之医学界的观点及其困境 在1950年代后,原本只为心理学所主导的当代梦学领域出现了另一个异军――医学界。由于科学仪器的快速发展,许多脑神经医学家开始致力于人类梦的现象之研究。他们从纯粹生理学的角度为立场,运用科学仪器测量及严谨观察为方法,提出了与心理学家截然不同的梦学理论。医学界的梦学理论因为着重于逻辑、理性与实证;因而也广受现代人青睐,成为时下人们对梦之观点的另一选择。虽然其影响力尚不及心理学界,但肯定仍然是当代梦学的主流之一。 在当代,此派的领导人物要算是现今医学界梦学权威,也是哈佛大学医学院教授的霍布森(J. Allan Hobson);因此,本研究在讨论医学界的梦学观点时,将以霍布森的梦学理论为主要之代表与对话者。
第一节 梦的本质为大脑的活动 1953年,芝加哥大学睡眠研究实验室的克莱特曼(N. Kleitman)与阿瑟林斯基(E. Aserinsky),意外的察觉到:人在睡眠周期的最后阶段内,睡眠者的眼睛会出现快速移动的现象。于是将此睡眠阶段称之为「快速眼动睡眠(rapid eye movement sleep,或REM)」。后经实验发现:在快速眼动睡眠阶段,睡眠者被叫醒后,皆能清楚的记得梦的内容。因此,推测作梦现象即发生在快速眼动睡眠阶段。这项革命性的发现,使得着重实证的医学界研究人员不用再仰赖睡眠者清醒后对梦境内容的模糊记忆,而能在睡眠者处于快速眼动睡眠阶段时将他唤醒,就能得到清晰可靠之梦境内容的描述。也因此,引发了许多医学家开始积极的投入对梦的研究。[64] 医学界普遍都赞同:梦的本质乃是大脑的活动。 霍布森提出了大脑之「活化-整合(activation-synthesis)」理论来解释梦的现象。「活化」是能量的概念,指作梦时大脑的某些活动被开启;「整合」是信息概念,指大脑把来自于个体的各种讯息,透过捏造(fabricated)及融合(integrated)后成为梦境。 梦就是人在睡眠中大脑自主活化时所制造出的。梦反映出大脑正在处理及整理其自身的各种讯息。因为人在清醒时,大脑将各种所接收到的信息先都暂时储存于短期记忆库里;到了晚上睡眠时,当人不在接收外界的讯息时,大脑也开始着手处理及整理白天所接收到的各种讯息。因此,梦对梦者是无意义的,但却对梦者大脑的运作深具意义。 那些可被理解的梦乃是大脑在处理及整理其自身讯息时正常运作的结果。在睡眠中,当大脑在处理及整理讯息时,脑干会自发的从记忆库中撷取某些讯息来产生出能被感知的影像讯号,加上梦者此时的视觉系统在梦中仍处于活化状态,所以他就觉知到了常态的梦境内容。 而那些无法被理解的梦则是不正常运作的结果。因为睡眠时,脑干中的单胺类神经元(aminergic neurotransmitter)停止活动,大脑中的神经传导素的浓度也跟随下降,使得大脑的部分运作异常于清醒之时,而其所产生的梦境有时也呈现出混乱的样态。 霍布森认为:梦既不是病态、不是神秘、也与潜意识或愿望无关。梦的内容不具有意义,因此更不需要花费时间及金钱请心理分析师或他人转译或解释梦境。梦仅仅是大脑的活动。[65] 于是,医学界从各种脑神经生理学术语及概念完成了对于梦的来源、意义、目的及价值之解释;并且附上了透过精密仪器所测得的量化数据及严谨的程序化观察数据以兹左证。这套梦学理论虽然因为建基于脑神经科学与各种实验的机制,而使一般人不容易加以验证或检视;不过,由于它比起复杂抽象的心理学理论较为简单明了,再加上理论内部明显的具备一致性、连贯性、逻辑性的特征;因此,仍为强调理性主义的多数现代人所采纳。
第二节 梦的本质之医学界观点的困境 与心理学界一样,医学界的梦学观点也有的过度化约之问题;而且还比心理学界的情况更加严重。 首先,虽然医学界的梦学理论的最大优点乃是其实证性;不过这也成为它最大的缺憾;因为在许多不可实证之梦的现象部分,医学家却是只字不提、毫无置评。不可否认地,科学仪器或肉眼观察充其量仅能了解梦者在作梦时生理部分的「外显反应」,至于梦者其它的内在活动、心理体悟及感受则无法得到充分解释。而这些科学仪器或肉眼观察无法触及之梦的现象,可能却正是梦的本质之关键因素。 其次,若如医学界所言,梦是脑自主活化时所制造出的;梦的过程是大脑开始着手处理及整理各种讯息的过程。这样说来,人在睡眠中,大脑可能是处在最忙碌的状态;再加上此时大脑中某些神经传导素的不足,使得大脑的运作无法如清醒时般的优异;因此,大脑在睡眠中,不但没有得到好的休息,甚至可能还更加的在劳累工作。那么,当人隔天早上从梦中醒来时,应该会是感到更疲倦(因为一般人都曾体验过:用脑力是非常劳累的工作,甚至比用劳力的工作还令人疲累)。但实际上,即使我们在睡眠之中作了很多梦,只要睡眠充足,仍然不会觉得劳累,并且感到头脑清楚。可见,梦或许并非是由大脑所制造,而梦的过程可能也不是大脑在处理及整理各种讯息的过程。 第三,大脑的脑波在作梦时呈现出活动的状态,并不能因此推论:梦乃是大脑活动的产物;它也有可能是:脑部接收到外界来的梦之讯息时,而呈现出来活动的状态。亦即,医学家所认定之大脑制造梦时的脑波图,可能是大脑接收梦时的脑波图。 第四,梦是大脑活动的产物、梦境内容源自于大脑内之记忆库的说法,也无法解释为何有些梦的内容是梦者经验中所没有的。至于,许多梦的神秘现象,如:准确无比的预言梦、亡灵的托梦、在梦中遭受恐怖的被鬼压事件、真实无比的恶梦…等等,更是无法从医学界那里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 第五,梦并非全然都是无意义的。一般人都可以轻易察觉到:许多的梦都是有意义的,这些梦不但与他们清醒的生活有所联系,而且他们也似乎能从梦所蕴含的信息中,获得一些生活及生命上的启发。 最后,医学家批评心理学家及其它梦学家是过度的唯心论者(idealist),只是透过语言来研究梦的现象;并而声称只有他们自己才是真正直接地去研究梦的现象。[66]然而,医学界却因此成为了另一个极端――过度的唯物论者(materialist)。显然心理学界与医学界都避免不了以偏盖全及过度化约的问题。因为,梦的现象与生理及睡眠的确息息相关;同时,它也与心理感受及梦者清醒后之生活有着紧密关联。所以,在讨论梦的本质时,除了不应忽略梦对于生理及心理两方面的影响外,也不可低估梦对于梦者在梦中及清醒时两种不同状态的影响力。为此,心理学与医学应当以相互合作与相互补充取代相互批评与相互不足。 不过,我们需留意,由于梦者本身较多关注的是:对梦的感受、以及梦在清醒状态下所理解的意义。至于,睡眠中的各种不同阶段、作梦时所呈现的脑波图、大脑神经元素的变化、以及其它医学家所偏好的研究对象,可能却是一般人比较没有兴趣的部分。因此,心理学家对于梦的讨论似乎比较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医学界的梦学理论的确仍无法解释许多梦的现象;而他们的梦的本质之观点也仍然只是被局限在生理学的范畴之中。医学界将梦的活动尽都等同于大脑的活动;梦成为生理自然作用的现象及结果。医学界对梦的解释,皆是依循着实证主义的方法及路径。他们并非是绝对的客观化,而是绝对的理性化。至于,理性无法解释之处,他们是一概地加以排斥。 医学界不断地致力于将一切的现象去神秘化,并皆视为是动物本能及自然现象。这样的结果,使人的存在失去了肉体层次之外的意义及价值。事实上,医学界才是彻底的虚无主义及其最大功臣,他们使用最先进的人类科技,企图将人类寿命推向高点,同时却也让人类精神跌落谷底。
小结 当代的人们,有些接受心理学界之梦的本质的观点,或者从梦中去发现他们潜意识中的愿望,或者从梦中去认识象征的含意及集体原型。也有些人们接受医学界将梦视为是大脑活动产物。至于那些认为梦并没有特别意义的人们,对梦的态度就是:「这不过是一场梦罢了!」 不容置疑,当代梦的本质之观点都有过度化约的现象。当代梦学理论的诸多问题都显示出现今主流梦学理论的困境。对于梦的观点,至今不但仍在学术界产生极大歧异,甚至在坊间有关讨论梦的专书之间也出现极大矛盾。[67]这样的情况更使现代人对梦更加迷惑与误解。现代人起码仍有三分之一的生命部分至今仍是处于困惑与未知状态。 然而在后弗洛伊德或后精神分析时代,梦学的发言权究竟该落于谁家呢?我们或许尝试这样说:梦学本来可能是属于谁的专业领域呢? 梦作为一个个体完全无法控制、却又和个体如此紧密的部分而存在。它到底是如何产生及运作的?它存在的目的与最大价值是什么?最重要的,梦的本质为何?不可否认的,弗洛伊德及许多梦学专家指出了它的部分本质。但似乎从他们那里,我们还未能完全掌握到梦的核心本质。
叁、梦的本质之基督教观点
当代梦学观点会产生「过度化约」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乃是由于他们将所有各种不同的梦都视为是相同种类的梦作统一讨论所造成。有鉴于此,为避免发生过度化约的问题,本研究将梦区分为「普通的梦」与「特殊的梦」两类加以分开做探讨。我们乃是将:那些源自于梦者本身的梦,称之为「普通的梦」;那些源自于神圣超越者的梦――主要是那些源自于基督教上帝的梦(God-sent dreams),称之为「特殊的梦」。 不过,由于人仅能在睡眠的状态下,才能拥有梦。因此,在讨论梦之前,我们必须先对睡眠及其与梦之间的关系做理解,而后才能更进一步的对梦的本质更加了解。 目前已知:只有脑部高度发展的动物才有睡眠行为。而许多高等动物虽然也有类似人类般的睡眠模式,但是牠们却与人类在睡眠时的大脑运作情况完全不同。科学家发现:所有动物在睡眠时,大脑都是处于休息状态或是只处理及警觉外界环境的变动;唯有人类在睡眠时,大脑并不休息,也不是警觉外界环境的变动,乃是专注于梦的内容。因此,人在睡眠时大脑的电位活动变化,在作梦时期最为剧烈。[68]也就是说,上帝让人在睡眠中所有的能力都专一在处理与梦相关的讯息。以致于在其它的防御或警觉方面的能力都相对的显得无能。由此可知,梦对人而言,它的重要性远超过人「身体」的安危。睡眠使人类异于他类,而梦则使人类在万物中显为独特。 究竟为什么人类在睡眠时,大脑的活动会异于其它的动物呢?这样独特的生理运作机制其背后的目的及意义究竟为何? 试想:如果上帝在造人时,只是为了生理的需要,而使睡眠成为人类生活中必要的部分之一,那么祂大可让人类的睡眠活动如同其它动物一样:使大脑对外界环境产生高度警觉,并有着高度实时反应的能力,且能在短时间中就得到足够充份的休息。如此,才能有着更强大适应环境及自我保护的能力。 然而,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上帝使我们在睡眠时,大脑对外界没有太多的警觉,而实时反应的能力也都不如清醒时,且每天都需要至少六至八小时的长时间中才能得到充份的休息。为何上帝让人在清醒时,可以有管理万有的能力,但却使他们在睡眠中变得如此的无能呢?为何上帝知道这样的生理机制将使得人类的性命在睡眠中会处于非常危险的状态,而祂仍执意如此设计呢?
这使我们联想到人类另一项所特有而其它动物所缺乏的行为:宗教活动。因为唯有在宗教内,人性命的重要性才会被迫退居次要地位。那么,或许睡眠就存在着在宗教意义上之超越性命的重要意涵;或者,更可能是因为梦具有着在宗教意义上之超越性命的重要意涵,所以使得人在睡眠中一切的能力都必须专注于它。 此外,睡眠与死亡两者之间的紧密关系也彰显出:睡眠的宗教意涵。 特土良认为睡眠在基督教信仰中的意涵乃是:人的睡眠是一种自然的特征及功能。睡眠是身体的休息,而非灵魂的休息。人的本性从一开始确实就留下了睡眠本能的印记。人类始祖亚当在堕落前就有睡眠的爱好。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地追溯到睡眠中的死亡形象。人生前和死后,身体都必然会想要休息。在人最初被造、具有生命之前,就处在睡眠之中;而人死被埋葬后,睡眠则成为人的状态。身体在这两个阶段就是这样等着灵魂。在前一阶段,等着灵魂的到来;在后一阶段,等着灵魂的离去。当身体摆脱睡眠时,它就证明了死者的复活。睡眠的确是死亡之镜,它实际上是一切人都会有的死亡的模式。 在上帝的安排之中,各种事物均有典型和形象。如果人们把睡眠当作死亡的形象,他们就会有信仰;就学会了怎么死和怎么活;就学会了警醒,那怕是在睡眠的时候。[69] 再者,假如我们可以决定死亡的方式,在睡眠中死去肯定是最多数人的选择。死亡被人们希望能如睡眠一般的安详,正如睡眠也被希望能像死亡般的宁静。基督徒肉身死亡,圣经称为「睡了」!而人死去之后的情况的确就像是肉身还活着时候的睡眠情况。 上帝让人能透过睡眠而更加的理解死亡,因而能更加地不会畏惧死亡,这是睡眠在宗教上的主要意义。 二十世纪心理学权威佛洛姆(Erich Fromm)曾指出:「睡眠经验并不是没有逻辑,而是属于不同的逻辑法则。」[70]我们则认为:这种不同的逻辑法则,正是「宗教」的逻辑法则。这种隐含着强烈宗教意涵的睡眠现象;似乎提醒我们必须要从宗教的角度,才能揭露出睡眠现象中那更深层、更特殊的本质性意义。并且更驱使我们要从宗教的范畴去探寻那睡眠中人唯一所能觉知的活动、那隐含着许多神秘性现象的梦之本质。或许,当我们尝试从宗教的角度来理解梦时,我们将能发掘出那些容易被心理学界及医学界所忽略的其它本质――或许还会是那真正的本质。以下的章节,便欲尝试从宗教的观点――特别是基督教的观点来探讨普通之梦的本质。
第一章 普通的梦之本质
第一节 梦作为灵魂的活动 弗洛伊德发现:梦并非是由人的意识所运作产生,而是由一个独立在人自身意识之外的机制所运作产生的;因此他将梦归结为是潜意识活动的结果。然而,如之前所言,潜意识及其活动极可能并不存在;那么这样说来,这个非由自身意识所产生的梦究竟是从何而来?也就是说,若梦不是潜意识的作用结果,那么它又是什么所作用的结果呢?
一、梦作为灵魂的自我揭示与活动 二十世纪上半叶法国哲学家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认为:梦就好像另有一个主体依附在我们身上在作梦。「梦降临于我」这种说法正表明了梦者的意识在梦中所处的被动状态。而当梦者醒来在讲述梦时,这个叙述的主体与作梦的主体之差异最为显明。[71]然而,这另一个在我们身上的主体是什么呢? 我们唯一想到的答案是:「灵魂」。因为,灵魂作为个体生命的主体部分之一,是人们长久以来的共同看法。反倒是潜意识成为多数人们所接纳的概念仅有一百一十年左右。[72]灵魂虽然为人所不能见,但她存在于人生命中的事实很少被人否认。灵魂既然存在,她就会有一种可觉知其存在的线索,让自身的意识及身体觉知到她的存在。存在总是致力于成为一种彰显性的存在。 古罗马帝国基督教教父奥利金(Origen)将灵魂定义为:「在人身体内部,可感觉、能活动的实体,并在身体各部分施展她的能力,使身体里面的一切元素活跃起来。」[73]因此,灵魂并不仅是人的身体死亡之后才开始活动,她在人的身体死亡之前便已强烈地的影响着人自身。[74] 既然灵魂为彰显她的存在并发挥她对自身意识及身体的影响;那么,灵魂活动会在那里呈现,以至于能被人自身所察觉呢?又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呢?
特土良认为:灵魂会在人睡眠中作充分的活动,并以梦的形式展现她的活动力。特土良表明了基督徒对普通的梦之来源的观点: 梦出自于梦者灵魂本身,是灵魂活动的结果,是灵魂强烈、烦琐的激励现象。灵魂产生梦乃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而每一个灵魂也都要克尽在梦方面的义务。有人说非洲的亚特兰提斯人(Atlantes)是不做梦的;若这不是谣传,那么他们的灵魂一定出了问题,可能灵魂被魔鬼所禁锢了。 还有一些人说婴儿不做梦;他们应该仔细观察婴儿睡眠时的颤动、点头及灿烂的笑容,就会知道婴儿的灵魂在梦中的激情。至于,为什么夜晚将要结束时的梦比较确定及清楚呢?这是因为:当清醒之前,灵魂的活动会更加彰显出来。[75]
其实,古埃及托勒密王朝(First Ptolemy)的梦学家赫若费洛斯(Herophilos)就曾提出:普通的梦(natural dreams)乃是灵魂的创造、梦是灵魂作用的现象之看法。[76]古代中国及远东地区的民族也都有着类似的观点。[77]而特土良乃是再一次的肯定了古代人这种对于梦的现象之来源解释的观点。 这样的观点说明了:人在清醒时,是由意识主导一切的心思意念及行为举止,而灵魂的活动在此时是受到了许多的限制。但是人在睡眠中,当意识放下主导权时,灵魂就开始活跃起来。而灵魂想要让意识觉知她存在的活动,就是梦的现象。雨果(Hugo)说:「当我心中好像某中东西开始入睡时,某种东西正在苏醒。」[78]或许当身体沉睡与意识不再主导人自身时,灵魂就能完全发挥她在个体生命中的影响力。 二十世纪著名的宗教学家泰勒(E. B. Tylor)曾推论:原始人灵魂的观念乃是源自于对梦的现象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产生。原始人从梦的现象中衍生出一个观念: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孪身(double);――即另一个自我;也就是人的灵魂。而这种观念最终孕育了「精灵崇拜」之最初宗教形式的出现。[79]然而,我们认为:既然这仅是一种假说,那么就还存在着另一种可能:古代人能透过某种仪式或巫师(magician)而与灵魂及亡灵沟通,并得知灵魂活动的场域乃是在人的梦中,梦的现象乃是灵魂活动的结果。就在这样的沟通中,古代人理解到梦与灵魂之间的紧密关系。
二、灵魂在梦中活动的现象 但究竟人是如何从意识所主导脑部的活动转移为灵魂所主导脑部的活动呢?我们将之分为三个阶段作描述: 1、睡眠前阶段。当我们躺到床上准备入睡前,会有一段仍然由自我意识主导的沉思或冥想活动(大多是回忆着某些事或思考着某些事),这时在我们脑海中所闪过的影像多半是由我们意识所主导脑部所产生之「意料中」的影像。此时,我们还未进入睡眠状态。 2、睡眠阶段。当我们的意识不再主动活动,脑海也不再浮现任何影像时,我们就进入睡眠阶段。此时意识是真正的处于休息的状态。 3、作梦阶段。但是当在睡眠中,我们的脑海里开始浮现一些并不是自己意识主动作用所产生的影像,也就是「非意料」或「不经意」的影像;这时,我们已进入作梦阶段。此时我们称这个意识由主动转为被动、灵魂进入主动的情况,称为梦的现象。而梦就是意识被动的接收到某些影像的结果,而并非是意识自己主动产生某些影像的结果。
因此,灵魂活动的一个可觉知的现象,就是她不断的给予意识许多影像;而这些意识所获得的影像,其实就是灵魂活动的结果。灵魂在梦中大大的向梦者彰显她自己。 另一方面,有些梦学家(特别是新时代运动的梦学专家)虽然也认同梦与灵魂有着密切相关的看法;可是,他们却认为:梦并非灵魂对意识所造作的影像,而是灵魂离开身体之经历。但我们反对这样的观点。因为他们无法解释下面三个问题。1、当灵魂离开身体出游时,自身的意识如何能感知在遥远一方的灵魂所经历到的情景呢?2、即使意识能感知灵魂在外的经历,但为何人在夜晚睡眠时,灵魂虽然是在黑夜中活动,而睡眠者的梦境中,却经常是出现白天光亮的情景,而非黑暗中的景象呢?3、灵魂离开身体所经历的地方,应该是与身体原本所处的地方是相同。但为何梦中的情景经常是与现实中相同地方之情景有所差异(如梦境里某些器具的样式,常比现实中之相同物来的简单)呢?也就是说,灵魂离开身体所经历的地方,为何不是身体原本所处的世界呢? 因此,我们认为:在人身体死之前,灵魂不必然需要脱离身体才能自由活动,梦其实就是她能自由活动的场域。
此外,医学界所谓之人在睡眠时的快速眼动现象,似乎也能朝灵魂作用的向度来理解。睡眠中的快速眼动,可能就是灵魂活动创作出梦时的一种外显现象,或可能是意识在接收灵魂透过梦所传达的信息时的一种感官反应。后者的情况正类似于中国古人所谓之「内视」的概念。内视在《庄子》与《史记》中都有记载,乃是描述:人在闭起眼睛时,所获得之非外界而来的影像之现象。中国人也察觉:当人入睡后,在内视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快速眼动的情形。[80] 也就因梦是灵魂的活动,所以它不受梦者感官或身体机能的限制。奥古斯丁指出:「人在身体睡眠时,虽然感官处于休息状态,但仍可在梦中看见事物,那是因为在梦中是靠身体内部的生命(灵魂)来体察梦的内容。」[81]因此,严重近视者在睡前或在梦中都不需戴上眼镜,就能如在白天戴眼镜般的清晰看到梦境。[82]同样地,对于在清醒时所见的影像就已经是非常模糊的重度视觉障碍者而言,那么他的梦境大多也是如日常所见的那般模糊。不过,这并不会阻碍他对梦境的理解,因为他在平时就是在这般模糊的景象中得到理解。
三、托梦与被鬼压现象 还有两个常发生的现象――托梦与被鬼压,也能证明特土良所提:梦是灵魂的活动之说法。 1、托梦 东方社会中,众所皆知的「托梦」事件印证了梦是灵魂向人传递信息的场域。他们相信:人死后会在他人的梦中显现,并对梦者说出生前未交代清楚的事。 被众多学者们认为是非常完整详实的中国春秋时代史籍《左传》,就记载了许多托梦的实例。而在今日,也都存在着许多的刑事悬案最后都因被害人的托梦而找到凶手的真实事件。可见,托梦的现象从古至今都存在。这个现象在东方社会广为人知,且深信不疑。[83]而圣奥古斯丁(Augustine)也曾描述过:他有几位已死去的好友曾临在他的梦中,向他显现及说话。[84] 托梦现象表明:梦是亡灵能够介入人个体生命的一个特别非物理性空间。[85]托梦的现象不但证明梦是关乎灵魂层次的一个真实领域,并且也是灵界与现实界互动的场域。 梦是亡灵可以介入的场域,这一观点似乎也能对于几年前在东西方盛行一时的「前世今生」事件有另类的响应。前世今生事件是指:相信轮回说的某些信众,[86]在被催眠的过程之中,看见他们前世的许多情形及其部份细节。由于一般来说,轮回者并不能知道或是记得前一世的情形,然而近几年有某些的轮回者自称可透过催眠能看见他们前世,因此造成很大的轰动与争议。[87]虽然有许多证据显示这些声称看见自己前世的人,他们并没有造假的动机;不过截至今日,这样的事件仍处于玄迷之中。 然则,依我们的看法:似乎从亡灵介入的角度更能解释这个玄迷的现象。因为,既然梦是亡灵可以介入之场域;那么,当某人处于被催眠状态(或睡眠状态)时,是极有可能发生某亡灵进入他的梦中,对他传递该亡灵在生前的事迹。也就是说,某人在被催眠状态中,所看见的另一个陌生之人的言行举止,并不是这位被催面者的前世之活动,而是另一位亡灵的前世之活动。亦即,这一位亡灵,在某人进入被催眠状态(或睡眠状态)时,介入了他的梦中。被催眠者并非是接收到了自己的前世,而是接收到亡灵者的前世。[88] 因此,催眠师乃是要找出被催眠者的前世身分,而梦学家却是要找出托梦者的身分。催眠师是替轮回者传言,而梦学家却是要替托梦者传言。[89] 另一灵魂介入梦中的例证乃是东方人所说:在睡眠之中「被鬼压」的现象。被鬼压指的是:恶灵介入人梦中,令梦者感到身体被恶灵压制而不得动弹、恐惧害怕的现象。 许多在梦中经历被鬼压的人们,都以为自己并非是在梦中,而是在神智清醒的状态下,感到身体被恶灵控制。但事实上,从那些遭到恶灵伤害却未曾留下真实伤口的证据显示:被鬼压仍然是一个梦,一个梦中事件,一个恶灵介入人们梦中的事件。 托梦及被鬼压事件,都证明了梦是灵魂活动的结果与活动的场域。只是,这种外来灵魂介入梦者的情形毕竟较少发生,且让梦者感到不自在。而梦者自身灵魂作用所形成梦才是正常且令梦者感到自然的情况。
小结 梦是灵魂的作用,而非潜意识的作用。当弗洛伊德的思想遍行各地时,人们对梦的看法多少都受到弗洛伊德灵魂的影响,反而忽略了从自己灵魂的角度来理解梦境。 特土良对普通的梦之来源的看法,可能是现代人在探寻梦的本质问题时的一个重要的关键因素。他对普通的梦之诠释将指引我们找到一条与当代梦学完全殊异的理解梦的路径。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曾说:「特土良在某方面说来,要比那些宗教改革者更适合我们这个时代。」[90]这句话的确意义深远,也引人深省。
第二节 梦作为灵魂对意识的传言[91] 然而,灵魂的活动似乎不仅只为了证明她的存在,还有着其它的目的;因为,几乎所有的梦,都具有着某种意义。意即:灵魂似乎要藉由梦传递出某种信息给意识;而且,意识也无法拒绝的、被迫的要在梦中接收从灵魂而来的信息。因此,在梦中,灵魂就是那位主动者、说话者、传递信息者;而意识则是那位被动者、听话者、接收信息者。 的确,梦是传递着某种信息。就如维根斯坦所说:「梦似乎存在某种东西与语言记号相类似。可能没有什么记号会使我们看做是我们所知的字母表中的约定符号;但我们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认为它们一定是某种语言,它们意味着某个东西,它们是一种信息。」[92] 此外,梦者在梦中经常有一个异于平常的特别现象,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我们的表达性官能(如:口)显得较为迟钝、较有障碍,但我们的接收性官能(如:眼)却显得非常敏锐,甚至超过平常的清醒时的表现能力。(例如:平常很爱说话或口齿伶俐的人们,常会在梦中很少说话或表达困难。而那些近视的人们,却能在没有戴眼镜的情况下,在梦中看得很清楚。)这样的现象,使我们更加确立:梦者在梦中是一位听话者而非说话者、是一位被动者而非主动者、是一位接收信息者而非传递信息者。从此一现象中,我们发现:人并非是在「作」一个梦,应该是在「获得」一个梦。
一、从「比喻」来说明灵魂对意识的传言 灵魂也知道人总是健忘、固执且本性难移。她知道:想要单靠将生、心理的异化情况反映在梦中,就冀望人对生活的现状有所改变,这实非易事。因此,灵魂还会透过某些方式,诸如:某些相同信息的梦重复出现、内容前后连贯的连续梦、内容较多的冗长梦…等等,来强调她所要传达给意识的信息。这乃是灵魂致力于与意识做对话的一种积极表现。灵魂为使人自身趋于完善,她像是良师益友般在梦中传递着嘉言警语,谆谆善诱着意识。 我们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说明灵魂对意识传递信息的现象: 人在清醒时,我们像是一位演员,我们的生命像是一出戏,演给世人观看;[93]而人在沉睡的梦中,有时成为一位「观众」,观摩灵魂的表演;有时成为一位「彩排者」,灵魂为着我们即将来到的演出,协助我们作准备。 1、当我们在梦中是一位「观众」时,虽然没有参予在梦境中的演出,但却是在一旁观赏着他人在梦中的表演。这种情况就如同是在看着一场好戏;而这场好戏中,许多人物的对话、各种场景及剧情的推展,就像是这出戏剧的导演对我们做的一种人生训话或期勉喊话,似乎鼓励着我们不应满足于现况,要使生命能有所提升。而我们也总是会在看完一出好戏之后,对我们现今的人生有所省思。甚至在看完的那几天中,对于戏剧中的部份情节仍然深刻难忘。这样的梦不但印象深刻、历历在目、也常驱使我们突破停滞不前的现状。 2、而当我们在梦中是一位「彩排者」时,我们就是参予了在梦境中的演出。这种情况似乎像是被某位导演指派到某个场景中,为着日后的正式表演做事先的演练,使我们对将来的表演更加娴熟,使日后演出时更有信心。而我们在彩排的演练过程中,导演也会安排一些可能的突发状况,让我们防患于未然。 的确,无论在梦中是一位观众或是彩排者,我们都能从梦里的戏中,得到启发,使我们在白天成为一位更好的演员,让在旁看戏的人们能对我们的演出,频频叫好。这样,灵魂就透过梦达成了对意识的有效传言,使意识在对话中学习及领悟,促使了我们生命的成长;而灵魂也能在这成熟的生命中安然居住。如此意识与身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梦也就发挥了它的最大的功能与价值。
我们可以再用另一个比喻来说明灵魂对意识传递信息的情况: 在小说或电影的情节中,当主角面临到困境时,他的内心经常会有两种声音在对话;且通常这两种声音常是以内心的善良面和邪恶面之对话做呈现。[94] 只不过,灵魂透过梦来和意识沟通时,此两者的对话,并不是以善、恶对立的两极面貌呈现;而是以甲、乙对等的两人方式呈现。 例如:某个人在清醒时的意识中,有着做某件事的强烈念头。到了夜晚入睡后,他梦到自己去做了那件事,也梦到了做那些事之后的结果。这样的情形就是灵魂将做某事的可能过程及可能结果事先告知意识。灵魂在此扮演着一位军师或参谋,向着意识提供建议。当然,意识不一定会接纳灵魂的看法或建议,但起码意识得到了一个先自省而后再行动的思考或参考机会。这种先思而后行的态度,是对人们非常有帮助的。 又例如:某个人在清醒时的意识中,原本想对某人说某些话,但后来因某些原因而未说。到了夜晚入睡后,他梦到自己对那人说了那些话,以及说了之后的结果。这种情形就好像是灵魂对意识说:「你可以考虑一下我给你的建议!」于是,他醒来后,决定鼓起勇气去说出原本不敢说的话。 有时,在梦中,意识偶尔也会对灵魂的传言立刻地加以响应,而非只是单单的聆听。「梦呓(sleep talking)」即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因此,说梦话,并非是无意义自言自语,而是意识对灵魂的回话。
赫德菲告诉我们说:梦一整夜都忙着张罗我们在白天未曾设想周全的问题,它重述事件的重点,以利问题的解决。[95]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到一半时,彼拉多的夫人请人告知彼拉多:「这义人(指耶稣)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马太福音27:19)我们认为:彼拉多夫人的这个梦,可能就是一个梦者灵魂透过梦斥责梦者意识的一个例子。的确,灵魂能透过梦不断地向意识揭露出人自身的真相。她透过梦将人自身的黑暗面完全表露无遗,而后使梦者觉悟到自己被拯救及臻至完善的需要。 梦的这方面功能即类似荣格所谓的梦之告诫功能,[96]只不过我们认为这位告诫者应该是灵魂,而非荣格所谓的潜意识。当然更不会是意识,因为意识在梦中处于休息状态,它仅有着的能力都致力于接收信息的工作,而非制造信息。我们会发现,梦中灵魂所呈现的许多想法与景况确实是清醒时的意识所无法想象的。 此外,梦的内容经常并非是梦者当天或近日所发生的事,甚至是梦者未曾会料想到的事,也证明了:梦与梦者的意识无关,而是梦者的灵魂随己意而行事的结果。如特土良所言:灵魂的本性中有理智,她的力量以各种方式展现,她有自由的决定权。[97]
二、从「灵魂论」来说明灵魂对意识的传言 对于灵魂的观念,基督教长久以来承袭了古希腊哲学灵魂论的传统,也同意灵魂至上性及二元论的观点。亦即,相对于身体而言,灵魂乃是统治者、高级者、主体者。 直到巴特(Karl Barth),这种灵魂论仍然为基督教的主流思想。巴特说:「因为他(灵魂)在这种自由中去行动;因为在思维和意愿时,他是他自己的主人和导演…」。[98]在巴特的想法里,灵魂乃是人自身真正的主人,灵魂并非作为依附的次要者,他恰恰是自身心思意念及行为举止的主导者。 然而,莫特曼却指出这种灵魂论所造成的对立之问题。莫特曼认为:灵魂与身体之间应该具有着和谐性与一致性。因为,从《旧约》人类学的角度,灵魂与肉体被看做相互联系和相互贯穿中,肉体、心智和灵魂也从来不曾被当作相互平行的人类学术语。虽然,在不同关系中他采取不同的具体形式,但人总是被视为一个整体,他只能以一个整体出现在上帝面前。并没有所谓灵魂至上的二元论或等级制的说法。灵魂与肉体之间的交流、合作、互相影响的关系更接近《旧约》的人类学。灵魂与肉体应当在立约、交流、互利、相互环绕、尊重、同意、和谐和友谊等形式中被认识。灵魂与肉体的共同任务就是发展「格式塔(Gestalt,指「完形」之意,为心理学术语)」。心理意识通过其知觉和活动影响肉体。但肉体也有自己的语言,借助这种语言,它与灵魂的意识交谈。人类格式塔的这种肉体语言至少像有意识的语言一样复杂和有效。[99] 我们非常赞同莫特曼的灵魂观。灵魂确实并非是身体的统治者或至高者,也非与身体对立;而是与身体之间和谐的交互融通。不过,莫特曼在这方面的论述,似乎比较强调灵魂与身体之间的互动,而未详细提及意识在灵魂与肉体之间所扮演的角色。我们认为:在多数情况下,灵魂与肉体的互动乃是透过意识来传递信息。例如:当灵魂传递出希望身体能保持圣洁的信息时;此刻,意识除了要觉察到灵魂所传递出的信息外,意识还必须要督促身体将该信息给实践出来;这样,灵魂与肉体间的沟通及互动才算是有效地达成。由此可知,意识对于灵魂与肉体在互动及行动方面的重要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本章节中,强调的是灵魂与意识之间的沟通及互动,而非灵魂与肉体之间。毕竟,灵魂总是经由意识展现出她对身体的影响力。 另外,我们也发现:莫特曼在述说灵魂、身体与意识间的对话时,仅有提及到身体与意识所用的语言,但却略过了灵魂所用的语言;因此,我们欲尝试加以补充:灵魂所使用的语言正是「梦」。灵魂透过梦向意识沟通,并进而影响身体。 也因为灵魂与意识及身体间乃是一种极密切之相互融通的整体;所以,灵魂不会在旁坐视不管、任凭意识主导着身体恣意妄为,他乃是在夜里透过梦,苦口婆心的对意识进行柔性劝说。因此,灵魂、意识与身体间就不再是处于一种对立性的先后、主客、二元或三元之分,乃是为使整体生命臻至完善(或莫特曼所谓的「格式塔」)而彰显出的一种积极互动的和谐性与一致性。
三、灵魂的语言 一般来说,灵魂为了向意识传达某些信息,当然必然会用意识所能了解的信息语言。于是,灵魂就常会从意识里面所原有的元素中,选择出适当的材料来创作梦,进而使意识能了解所传达的信息。 不过这里牵涉到一个问题。在人的身心都处于正常状态下,为何有些梦所显现的影像及内容,却是意识所无法理解的?灵魂为何不使用更能令意识理解或更直接的内容来呈现她的信息呢? 或许这就是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所谓的:梦本身就是一种诠释模式。他说:「真实生活没有梦境之中所拥有的诠释自由,比较缺乏诗意,也较为拘束,…,不过是描述某些神经刺激的惯用语。」[100]亦即,梦有着自己的语言,他是一种不同于现实中之理性逻辑的语言形式。可以说:梦乃是一种诗意般的语言,必须将它视为舞蹈艺术,而不能要求它只能以话剧呈现。如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所说:「每个人在做梦的时候都是莎士比亚。」[101]但这种艺术般的语言,大多数还是梦者可知、可理解的。不致于因为其中有几个复杂或前卫的布景,或是出场顺序较殊异于往常模式,而就让人感到困惑不解。当然,这种说法是在人们对于梦的本质能够有所把握的基础上来谈的;毕竟,对于那些视梦为毫无意义、太多意义、或都是象征意义的人来说,梦可能就不是大多数人可懂的诗意般的语言,而可能是仅有少数专家才能懂的密语。 梦的这种如诗般的语言使梦蕴含了更宽广的喻意,也给予梦者现实的处境,提供了更多的自省空间。因着梦拥有丰富意义的特性,所以它无法被有限的充分解释所局限,而更能发挥那超过显而易见的直接意义,进而能有更多的解释。就如同没有人可以把握到某些圣经经文的原意,但并不会因此而使上帝的真理被窄化或限制,恰恰是更多意义被显露;[102]而不致被单一的个人或群体垄断了它的解释权。即是说,梦者可以透过他的梦,使他自己能更多、更深、更广地对灵魂所传来的信息加以省思。 总之,梦境的目的,乃是着重在信息的传递;因此,梦境的景象及声音是否清晰、颜色是否丰富、逻辑是否合理,并不是灵魂的主要关注。梦的信息才是焦点,也是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梦的本质之一在此被确认。
四、灵魂与意识在梦以外的互动模式:一种特殊情况 虽然,在一般的情况下,灵魂与意识的互动是:清醒时,意识主导一切,灵魂毫无发言权;入睡后,灵魂则透过梦对意识畅所欲言;此时,意识无法抗拒只能默默接受。梦作为灵魂与意识沟通的主要管道。但是,情况偶尔也非都是如此的一般:我们都曾有过在清醒中,意识得到一些从未有的新奇想法。中文所谓的「得到灵感」、「灵光乍现」,正是很巧妙的描述了这种灵魂在人非睡眠时期提供意识一些令人惊喜的点子。相同的,在梦中,我们也有过意识介入本是由灵魂主导的梦之情节中。但上述这两种情况毕竟对于一般人而言,并非是经常的现象。 至于那些声称清醒时常常有很多灵感的人,或在梦中意识经常可以干预梦的人们,可能要算是灵魂与意识两者互动失衡的少数份子。不过,别错以为这些状态失衡的少数份子就是弱势份子,恰恰因为他们的灵魂特强或意识特强,所以常会在某些方面有异于常人的卓越表现,而成为社会上的优异者。
小结 至此,我们发现:许多普通的梦确实可促使人对自我的心思意念与行为举止加以反省,并在梦的内容中,获得对现实生活中很有帮助的宝贵意见。在此,普通的梦之另一项功能性本质:作为灵魂对意识的传言,也被显露出来。[103]
第三节 梦之功能性的本质 现在我们已经了解:普遍的梦是灵魂作用的结果,而灵魂造作梦乃是为了要向自身的意识传达某种信息,这乃是梦的本质之一。而这一节我们则要探讨:灵魂传递信息的目的为何?信息中又具有怎么样的意义? 我们从诸多的普通之梦中,约略可以归结出,灵魂传达出的信息乃为达成两种目的:一、生理状况的反映与调适,二、心理状况的反映与调适。 由于梦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不但能够与现实的生活产生密切的联系,而且还能对梦者有许多实质的帮助。因此,这类的梦其意义乃是具有功能性的价值。
一、梦作为生理现况的反映与调适 1、生理现况的反映 有些时候,灵魂似乎会将身体的现况透过梦反映给梦者。圣经所提及:「…像饥饿的人,梦中吃饭,…;或像口渴的人,梦中喝水,…」(以赛亚书29:8)就是一个梦反映出身体需求的例子。 我们也常有这样的经验:睡前水喝过多时,就常梦到想上厕所或上厕所的梦;而在梦中,当我们意识在接收到或察觉到身体这个需要时,就会醒来去上厕所。另外,当身体生病时,也容易出现杂乱无章、纷乱失序或紧张惊险的梦。而人在熬夜或行为不当之后入睡,经常会恶梦连连,这种情形就像似灵魂欲透过梦来管教身体;梦成为灵魂对身体责罚的教鞭。 似乎灵魂急欲将身体异常的警讯透过梦反应给梦者,像是迫使梦者要留意身体异常的状况,并督促其改善。毕竟身体是灵魂的殿,没有好的身体,灵魂也显得不安稳。且灵魂的忏悔与得救,也总是要透过身体的祈求与认信。 相同的,当我们身体状态良好、生活规律且安泰时,也较容易出现好梦。身体既然是灵魂的殿,那么当身体安适时,灵魂似乎也就会透过美梦来反映出他安然居住的喜悦。 这类梦之中有些就像是一位医师对梦者生理健康检查后的结果报告,使梦者可以从这一类的梦所具有着身体现状的指针性之功能价值中,去留意及维护自身生理的健康。也因为梦有着这方面的特性,所以印度及希腊地区,就会有着透过梦来找出疾病的诊断方法存在。[104]
2、生理现况的调适 除了反映梦者身体现况,灵魂还能藉由某些梦帮助梦者调适自己的生理状况。例如:恶梦的功能之一即是灵魂帮助梦者调整睡眠姿势。 特土良曾提出睡姿与梦的内容有密切的关联性。[105]这个论点使我们联想到一种睡眠现象:人在睡眠中,维持相同睡姿的时间不会超过1小时。[106]人若保持同一姿势的过久,则将会造成某些肌肉及神经因过度压迫而酸痛;若长期都以单一姿势进行睡眠,甚至会造成部分组织的坏死。 所幸,上帝在创造人时,让人在睡眠中,会自动的调整睡眠姿势,以避免对身体健康不利的情况发生。我们认为:梦者因为某些情况(如:睡眠环境狭窄、过度熟睡…等),而无法自动调整睡眠姿势、或是某种不当睡姿,造成身体某部位处于非常不适的状态;当这两种情况发生时,与身体息息相关的灵魂,就可能会透过恶梦来迫使梦者醒来,而达到调整睡眠姿势的目的。 因此,恶梦的来源及功能虽然是多元的,但其中之一乃是灵魂透过恶梦来帮助梦者调适睡姿。研究也显示:迄今尚未发现有人在睡眠中从未改睡姿的现象;[107]仅有极少数的人(如:病人、或身心障碍者)才会因以相同姿势进行睡眠,而产生部分组织坏死的情况。 当人们认知到:恶梦乃是身体不适的警讯时;相信他们日后再度从梦中惊醒时,不会再说:「还好只是一场梦!」而是会说:「还好有这一场梦!」
二、梦作为心理现况的反映与调适 1、心理现况的反映 除了反映或调适梦者生理的情况外,灵魂还能透过梦反映梦者心理的喜怒哀乐等情况。圣经传道书五章记载:「事务多(many cares),就令人作梦;…」而一般人所谓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指的就是这一类的梦。 圣奥古斯丁也认为:「当我们的心思意念关注于某事物时,这些事物便容易会出现于我们夜间的梦中。而这个梦的形成乃是因为有一个在身体内部如空气般的存在者(灵魂),将心思意念较强烈注意的事物之影像置入我们的梦中。这些较被强烈地关注的事物通常与我们的喜好有关。」[108] 这类的梦像是一个人的自我告白,把自我的心思意念对自己述说。 我们发现:夜晚的梦有时与当天的心理或情绪有着很大的相关性。特别当我们生气或不安时入睡,我们的梦也经常会令人感到不愉快。就是因为灵魂常会反映出我们的心理状态。
2、心理现况的调适 除了反映心理现况,灵魂还会藉由某些梦调适我们的心理状况。例如:令人感到快乐或是令人情绪激动的梦都能有缓解、舒压的功能。前者的情况较易领会,灵魂像似竭力地运用各种方式及创意来造作出富含娱乐性的一场有趣的电影让梦者观看,梦者就在轻松享乐的观赏过程中,心理得到了最佳的调适。这类的梦经常是以能使自我放松之娱乐性的梦境内容为主要考虑。 那么令人情绪激动的梦又是如何能达成这个相同的目标呢?许多人都不会否认,大哭一场或大喊几声,都能使她们更容易从压力或困境中得到舒缓而能冷静的面对问题。令人情绪激动的梦就能有如此类似的效能。此外,有时梦中的生气与哭泣会延续至梦醒之后的现象,也同样是一种情绪的调整。现代人有太多的压力与痛苦,以至于需要不断地调适自我的情绪,这也是为什么只有现代社会才会有娱乐事业的产生。对于那些没有管道得以纾解情绪的的某些现代人,梦就成为他们苦痛生活之缓解剂,使他们可以对自我心理的脉动有所调整。 到这里,我们了解到:不论是令人愉悦的、离奇悬疑的、紧张恐怖的、或是神秘奇幻的…等梦境内容,都可能是灵魂为达到这个目标所运用的不同手段。这就好比能使观众满意的娱乐电影不一定仅是清一色的喜剧片;若真是这样,电影界将会极端的枯燥无味而乏人问津。又好比最吸引人的游乐园中必定会有云霄飞车及鬼屋等刺激惊悚的设备,才会更加丰富休闲娱乐的气氛及效果。也好比只有在激烈紧张的比赛中,才会令参赛者更加兴奋、更有成就、也更加满意。这就是为什么医生所教导之肌肉松弛的体操运动,首先都是要人们让某酸痛部位的肌肉先保持在紧张状态数秒钟,而后再回到松弛状态数秒钟;就是因为这种先紧张后松弛的作法,才能真正达到放松肌肉的目的。
另外,有些时候,梦者在梦中并不是一位旁观者,而是一位参与者。此时,梦者就不是透过类似观赏电影的方式来达到调适心理的作用;而比较像是透过参与了一次刺激有趣的冒险旅游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灵魂在其中就像是一个导游,引导着梦者遨游在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及情境。赫德菲曾比喻:「梦会以胜过天方夜谭的绚丽供我们沉湎,使我们享受在未曾能经验到的乐趣中。」[109]灵魂努力地使梦更加的多采多姿、丰富多元,才使我们三分之一的睡眠人生,饶富趣味,甚至比清醒时的人生更加精采。
小结 当代法国哲学家伯莱(Maurice Bellet)曾说:「只要我们让梦说话,就能更清楚的了解自身。」[110]我们想再加以补充:梦不但能帮助人们了解自身,更能帮助人们调整自身。灵魂在现世对身体的付出及其成就,的确是尽心竭力、死而后已。 赫德菲指出:人成长的主要目标之一乃是臻于完整。就如一棵树若断了某枝子,新的枝枒就会从该处长出;人受了伤,血液便动员全身力量使伤口愈合,让人完好如初。因此,人有一种自我调适以求整全的机制;而这种自我调适的机制正是梦的主要功能之一。梦多是以反映、宣泄与协调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许多梦――包括痛苦的梦,都有着使人维持整全和谐的功能。梦这种自我调整的过程,是整个睡眠期间都在进行的。即使整个调适过程,梦者并未知觉或是并不了解该梦的内容,也都不会妨碍梦帮助梦者自我调适机制的运作。[111]亦即,只要我们未趋于整全,梦似乎就永不止息。
第四节 梦之超越时间的本质 人们都可以轻易地察觉到:梦有着超越时间的本质。 这里所谓的超越时间,并不是意味时间的暂停或消逝,而是指颠覆了时间原本该有的律例、模式或样态,亦即不受我们经验中的时间所限制。 就以时间的量而言:我们日常时间的时值已被精确地下了定义,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也都被规定清楚,人们很熟悉这些时值的长短久暂。我们也从未对活在此时间的制约中而感到不满。但每个人都会有过这样的经验:为时仅有短短几分钟的梦,其内容确似过了几十分钟、甚至几小时;而在现实中,要花几小时才能有的经历,在梦中,几分钟就完成了。这是梦超越时间中量的限制的特性。中国文学上著名的「黄梁梦」[112]就是这方面一个梦例。 就以时间的质[113]而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本是无法再次经验已经过去的人(指现在不存在的人,或现在的存在已与过去并非相同的人)及事件,而尚未临到的将来的人及事件更是如此。但我们却都有过在梦中经验到过去、现在与将来的人及事件,甚至其中的两项或三项是在同一时间内发生、临在。这是梦超越时间中质的限制的特性。 梦经常引领我们超越时间的限制,将我们从其中解放出来。但人们对于梦这种特性却从丝毫不觉惊讶,似乎认定这是再正常也不过的现象。然而,这不意味人们真正理解:超越时间乃为梦的本质,恰恰是人们完全忽略了这个本质以致于从未聚焦于此。 此外,梦这种能使我们经验到过去、现在及将来的特性,似乎对梦者的现实生活及生命有着重大意义。因此,接下来我们要针对此一方面特别详加探究。
一、梦作为现在对过去的联系 本文第二章曾提到:弗洛伊德指出了梦是人回忆过去的最重要管道。只不过他并没有继续朝着梦在这方面的特性多作探索,而是将焦点转移为获得梦者童年被压抑之愿望的最重要来源。 十九世纪的梦学专家苏利(Sully)除了指出了梦这种联系过去的特性,更强调这种特性对人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他陈述:「梦将过去支配着我们对事物的看法之范式与对其回应之动力,带给在今日的我们。使我们的人格能保持连续性的发展。」[114] 法国文学家普鲁斯特(M. Proust)的作品《追忆逝水年华》,其中的男主角原是一位对生活失去信心,认为生命了无新意。但在一次特殊的情境中,男主角回忆起在记忆深处的过去景象,而这个昔日印象及感觉的浮现,使已经消逝的时间及空间再现、过去与现今的生命交融再一起;也使男主角顿时心中充满喜悦,因而生命重新获得力量。这样说来,若只是一个回忆就能够使人在困境中,重新获得力量,更何况是那些过去影像历历浮现的梦呢?[115] 里克尔也曾在论述时间与叙事主题时提到:「当人们再叙述先前生活时,就有着找回先前生活的意义之企图。」[116]基督徒也经常回顾过去,因为过往总是成为现在的见证及将来的信心力量。圣经中历世历代的圣徒及先知总是不断地向当代的信徒谈论着过往的事件,使信徒能从过往的事件中,获得力量以面对目前的困境。[117] 而梦正有着这种重述往事、找回意义的特性。梦者似乎被迫从梦中的过往景象,去找回或发现过去事件的意义。而这个新找回或新发现的意义,不但丰富了过往的人生,拓展现在的视野,许多固有的观念也产生转变,世界因此变得更宽广。
梦在这方面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特性:它将过往事件以一种不与现实景象重迭的方式在当下临现于梦者。它并不像是清醒时的追忆活动;那些在脑海里所浮现之过往的回忆影像,只是间接从「想象」中所获得的模糊影像;而且还会受到追忆者所身处的现实中的背景影像所干扰。 而梦中所呈现的过往影像,乃是过往事件之影像直接且清晰的复现。因为这种种的特殊性,使梦成为最纯粹的追忆活动。它的手法并不像是过去的回忆被挪移至在现今的梦者之梦中,有时更像是在现今的梦者被挪置到过往之中。 在梦中,我们与过往的事件重逢。让我们看到我们过往时那纯真无邪的童年,使我们略为悉知那天国子民的范式;甚至因使成年人或老人年回转变成小孩的样式的盼望成为可能。也使得耶稣所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118]的要求,有了想象及参考的范式。 梦使我们的童年不曾远离,并伴随着我们的一生。也因童年的随时临在,使我们的成年充满创意、使我们的老年充满活力。梦是寻根的活动。我梦,故我在,我的童年也在。 若说「时光一去不复返」乃是光阴与过往事件不断消逝的悲情;那么,梦就是这种悲情的终结者。至少也不是那么无可挽回。时光固然宝贵,但若是过往得以复返,那么这个复返就比时光更显珍贵。特别当某些梦使梦者能复返那些过往之中最弥足珍贵的情景时,此刻已非「珍贵」所能比拟,唯有「神圣」可明其心境。 例如,当我们在梦中与死去的亲友――特别是那些最挚爱的亲友相聚时,我们感到在梦中这一刻的喜乐超过任何现实物质世界所能给予的快乐,甚至梦者在那些亲友尚未死去前共聚的时刻,可能都还未曾如此地深刻铭心。也因此,若是有个不慎,使梦者突然从这个梦中醒来,他会在那歇斯底里且万分沮丧,若是有什么密术或魔法可以再回到那个梦境,他也都愿意尝试。甚至还情愿离世而留在那个梦中。梦使现在的我们能超越时间而与过去联系的价值及其重要性在此不言而喻。
二、梦作为现在对将来的开放 梦除了能使我们的现在与过去产生联系,而丰富了当前生活的意义;梦也能向我们展现出将来的无限可能性,使我们的现在朝着无限可能的将来作开放。梦所展现的将来,是我们眼未曾看见,耳未曾听过,超过我们所想所求的。 当代的耶鲁大学人文学教授卜伦(Harold Bloom)说过:「我们对未来的希望在梦里流窜,我们在梦里天马行空的自由联想。」[119]卜伦对于梦的将来性的确有所体悟。
我们似乎能尝试藉由当代神学家莫特曼对于上帝与祂的将来这方面的概念,来帮助我们描述梦所富含之将来的特性。 莫特曼指出:上帝是将来的上帝,将来乃是祂的本性(future as His essential nature),祂总是在「前面」引导着我们及这个世界。[120]这并不是说:上帝不在「现在」这里;而是说:他总是作为一种超越现在的存在,他总是在将来引导着我们及世界的现在。一切都被在将来的上帝给统摄,祂引导着我们的过去、现在及将来的发展。也因此,我们乃是在祂里面,祂也与我们同在。 我们可从一位慈爱的父亲与他的儿子的某种互动模式中,去尝试了解上帝在将来引导我们的现在之概念。星期天的早上,这位父亲在儿子还未醒来前,就已替他准备好盥洗用品及早餐。小孩醒来后,便依照着父亲的安排而梳洗及饮食。接着,父亲透过桌上纸条的留言,告知小孩用完早餐后,需帮忙父亲到花园中进行照料植物的工作。当小孩完成工作后,发现父亲已在一旁留下他最喜欢的益智玩具。玩到中午时,父亲已为他预备好丰盛的中餐。 虽然小孩整个早上都没看到父亲,但他心里很清楚:他的父亲都和他在一起,未曾离开过他。只是因为父亲总是早他一刻起床、早他一些盥洗饮食、早他一步工作,所以他遇不上父亲。但从父亲细心的在前面引导他每一个生活环节,使他体验到父亲的爱,并且也知道父亲既是如此般的引导着他的过去与现在,他也非常安心的将自己的将来让父亲来引导。 莫特曼所说的这位将来的上帝,就像似如此般地引导着基督徒以及世界的发展。而当我们论及「引导」,就谈到了「引导的方式」。因为祂既是将来的上帝,祂的引导就是「不在(现)场」的引导。[121]祂用各种方式引导我们的现在朝向将来发展。 而梦正有着这种引导人们的现在朝将来发展的特性。梦不是一种在现场的引导、不是一种在清醒时眼所能见的引导;它像是在将来那里,引导着现在的我们朝向那里前进。梦所揭露的,常是现在的我们所未能知、未能想的。若是我们能知道、能想象的,那么就不是将来。将来就是一种不确定的无知状态。因此才能在现在前面,才能引导现在的我们。 梦有时就如同这位将来的上帝,能引导着人们前面的发展。因此,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安心去做梦,让梦引导我们,让我们的现在向着梦中的将来开放。
三、梦之超越时间的本质 从中国文学上著名的玉茗堂四梦:南柯梦、牡丹亭、紫钗记及邯郸记(即俗称的黄梁梦),[122]以及孔子梦周公[123]、陶侃梦天门[124],还有西方文学上的仲夏夜之梦…等等许多的梦之内容中,我们发现:似乎许多文学家早已领悟到梦的这种超越时间、不受时间束缚之本质。 伊利亚德曾指出:对宗教人而言,时间与空间一样,既非同构型的,也非连贯的。时间中存在着神圣时间与凡俗时间。而两者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神圣时间在本质上,并非是历史性的,也非是连续性的,是可逆转的,是本体性的永恒时间(an ontological , Parmenidean time),是可以无限重复、无限循环的神秘性时间(mythical time)。[125]我们似乎也能在许多普通之梦的现象中,发现伊利亚德所谓之神圣时间的某些特性。因为梦的确显现出它有着回到过去的可逆转性,有着不断陈述现在的重复性,甚至有着揭露将来的神秘性。当然它也不是连贯的,更不是一般的历史性时间的进程。梦超越凡俗时间定律的特性,强烈地反应出其接近于神圣时间的本质。
另外,基督教永恒的概念也能丰富我们对于梦之超越时间的本质的理解。永恒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概念之一,它指出信徒生命在肉体死亡后,并非是消逝而归于虚无,乃是从改变归向不变,从短暂进入永恒。[126]信徒在死亡前,虽被时间所束缚;但进入永恒时,就不再受时间的束缚。因此,基督教的永恒,不但是死亡之死,[127]它也意味着时间的终结。在这个意义之下,梦正这类似于永恒中之时间的特质。梦这种不受时间定律约束所显露之超越时间及异于凡俗时间的特性,使它成为基督徒进入永恒之前,对于永恒所能作的唯一想象与体会。梦是永恒在现世中绝无仅有的象征形式。 约与奥古斯丁同时期,也是负责翻译拉丁文版圣经(Vulgate)的教父耶柔米(Jerome)也指出:梦有超越时间(transcend space)的特性。[128] 莫特曼对于梦这种超越时间的特性及其所开展出的重要意涵,更有着精辟的解析。他表示:梦这种使人能返回过去成长的各个时期的特性不但很有帮助,也很有价值。它使我们再次经历过往生命中的不同面向。使我们的现在向着过去开放;使过去成为现在。然后,我们的生命就不再仅是一种即将成为过去的现在之存在;乃是一种富含着过去与现在的存在。 此外,梦不仅渴望过去,同时也渴望将来;它参与了将来,并呈现各种可能性,使我们在其中找到什么是值得加以实现的。从基督教的观点来说,这意味:使我们加入上帝历史的可能性之中,并且发展成为它们。因此,很清楚地,梦的内容不仅是人们不再觉察到的事物,而且是尚未意识到的事物;不仅是意识的回归,也是意识的乌托邦。此两者互相影响:对过往痛苦回忆的梦使人盼望能超越现在;而将来的梦则重建了过往幸福的记忆。如果人们不要只是分析神经症者的梦,而且也分析正常人的梦,他们将不会不经意的发现梦这种过去与将来的双重临在。[129]
到这里,我们可以确立:梦是将过去、现在与将来联系在一起的事件。它们具有超越时间的本质。
第五节 梦之真实(Reality)的本质 现代人的心思意念不断的受到各种偏颇的意识型态,以及权利者与功利、资本主义所主导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所影响,最终导致现代人的异化。由于异化的人数与时间的激增,加上教育及传媒的助力,变态竟在当代社会中成为常态,那些违反理性或竞争法则的少数份子,却成为适应不良的异类或宗教狂,他们早已被边缘化,而失去导正社会的机会及能力。 人们几乎彻底丧失了归正的可能。然而,造物主似早已预知这个乱象,而在人间预留了一块未曾受到各种乱源所玷污的净土,准备随时能供应人们到此汲取矫正生命及生活的元素。梦就是这一未曾受到干扰的净地,外界的逻辑与法则在此完全失效。梦不断的供应我们对当下自我生命与生活的修正。 就如未受到文明侵入的某些部落,他们的许多活动,因不受到现代文明所影响,因此,他们的活动可能更为原初。同样地,梦的世界较不受到现实的干扰,而有更真实的反照。许多艺术家都会同意:在梦中,存在着美的最原初、最丰富的形象,他们总能在梦中汲取到许多灵感。假如他们能够将梦转化成某种作品,这些作品将是绚丽辉煌的,因为梦的世界本是如此。[130]我们也能举一些梦能提供人们宝贵灵感的实际例子。中国文人谢灵运、李贺、苏轼都曾详细自述在梦中获得灵感而后完成大作的经验。[131]东正教教父贵格利.纳斯安新(Gregory Nazianzen)其大部份写作的灵感接来自于梦中。[132]笛卡儿(René Descartes)也因为从三个连续的梦中获得灵感而着成方法论(Discours de la Methode)。[133]在科学界方面,十九世纪德国化学家凯库尔(Kekeul)也是因为一个梦才找出苯环(Benzinc ring)的化学分子式。[134]而华生(James Watson)与克里克(Francis Crick)于1953年所提出之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基因结构图,乃是克里克在一个梦中看到蛇盘卷起来的意象,而后使他联想到一个「双重曲卷」模式(double-flex model),最后发展出双股链状的基因结构图。[135]这个理论除了使他们获得诺贝尔奖外,也使遗传医学迈进新的里程碑。而麻省理工学院物理学教授莱特曼(Alan Lightman)也在1992年,针对爱因斯坦的思想来源及思维方式提出了崭新的看法,他认为:是爱因斯坦的梦引导着爱因斯坦许多重要理论的创生。[136]莱特曼的观点虽是绝无仅有的,但与其它的推测相比,却可能也是最合理、也最接近真相的。
另一方面,特土良告诉我们:「在梦中能经验到喜乐、悲伤与警惕,也能有着真实的感觉、焦虑与痛苦。」[137]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说:「梦到的要比真实的知觉较不生动、清晰,这种想法全不足恃。」[138]二十世纪中叶天主教圣工会梦学家善福德(John A. Sanford)神父也认为:特殊之梦不但是标准的真实,是心理学可验证的真实,而且是终极的真实。[139] 我们都曾经有过:在梦中,虽然我们的身体是安然的躺在床榻上;但是当我们梦到从高处墬落、或是飞到高空中,我们的身体及心脏仍会感受到非常真实地瞬间压力。当我们在梦中被刀刃刺伤时,肌肤也会有疼痛感。若是梦到悲伤难过的事件,甚至会泪湿衣襟被褥。梦到高兴之事,也会开怀大笑,甚至在睡眠之中的梦者也发出笑声。梦到一个非常愉悦的梦,不但在梦境中感到快乐,甚至醒来后仍令人感到神清气爽、通体舒畅。而男性在春梦中,更是经常会梦遗。至于,作恶梦时,虽然知道是在梦中,也知道恐惧的对象也是假的,但仍然感到无比害怕,甚至怕到惊醒;甚至醒来后,还将所有的灯光点亮,似乎梦中的恐惧还延伸到了现实。这种对梦的反应,有时还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即是说:梦甚至能比现实更能触动我们的某些生理与心理的反应。 的确,梦是如此的真实,以致于人们经常是在睡醒后才知道是梦。人们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当人们从梦中醒来,意识到那个醒来的环境似乎是个异域,相对于刚才那个梦境,这个醒来的世界,反而成为了异邦。它并不如梦境那里来的熟悉亲切、深刻。有些人甚至要花一段时间,才能想起所身处的时间与空间为何;然则,这种犹如适应新环境的意识及行为却不会在梦中发生。 即使那些认为梦是虚假的人们,也不得不承认曾有过醒来后非常懊悔从梦中离开,并且盼望能再回到那美梦中的经验。而对另一些人而言,梦可能是世界上最令他们流连忘返的所在,他们甚至更宁愿活在梦中那好的无比的世界。而基督徒也似乎可以从梦中望见那所应许要给他的,因而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好像上帝已经在他们的梦那里,为他们预备了一座天上的城。[140]
梦不但不虚幻,反而可能是生命中的最真实。[141]人的本质及原貌在梦中被妥善的保存起来。在这个意义下,我们理解到「人生如梦,戏梦人生」,应该被修正为「人生不如梦,梦戏人生」。梦比那身不由己、言不由衷的人生更为真实。庄子〈齐物论〉提到:「…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142]庄子的意思是:人们很容易从夜晚的梦中清醒,但却很难从白天的人生大梦中醒悟过来。愚者即是那些活在人生大梦中却以为自己非常清醒的人。两者相较之下,清醒时才是真正虚假的大梦;而夜晚的梦反而较为真实。 傅柯(Michel Foucault)也认为:「梦是一个属于它自己的世界,它并不为作梦者所拥有」;「在梦那里,人们意识到真正的存在及自由;梦揭露了存在的意义及方向。」[143]人在梦中完全不受任何法律、道德、制度、规范等等的束缚;即使被囚禁的犯人也能在此找到唯一的自由。梦成为最无自由者最自由之象征,任何宣称对其自身毫无主权及自由者,不过都是说梦话。 任何想要脱离现世苦难的人们,在离世前仅能从梦的世界里得享安息。进入梦中的世界是他们在离开这个世界前,少数能使他们真正得享安息的方法之一。至于,其它的方法都只是进到另一个目前还未觉知苦难的状态;这不是真正的脱离苦难,仅是在新的苦难中脱离了过去的苦难。但只要一进到梦中,人就立刻与这个变态、异化、失序的世界真正脱离。这并不像是人到了另一个世界,反而像似人回到了原来「该是」的世界。人本就不应该属于这个异化的世界,而是那个真实世界的子民。在梦那里,现代人不是看到了异乡异邦,乃是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提供了思想的活泉、满足了精神的需求,并且指引生命迷津。在这个意义下,古代人与现代人对梦的观念并无不同。 尼采说的不错:「梦里存留着一个部份,那是现今我们透过任何直接途径都无法触及的世界初始的(primordial)人性。」[144]现实世界的确以太过虚假,梦反而成为这个世界的真相与真实的泉源。为此,人类学或人性学都不能忽略对梦之真实本质的探讨。当代的精神分析师试图从清醒生活的脉络中去解释梦,他们却忽略了梦其实有着解释清醒生活原貌及本相的企图。
第二章 特殊的梦之本质 上一章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普通的梦」之本质提出一种基督教的观点;而接下来的这一章,则要对「特殊的梦」之本质作讨论。前面也曾略微地述及过,本研究为何及如何将梦分为两类加以分别探讨,这里我们将指出基督教将梦二分作为研究路径的根据,以及较重视特殊之梦的原因。 圣经明显的指出普通的梦与特殊的梦之差异性,而这也成为本研究二分法的基本依据。 上帝曾透过先知杰里迈亚对以色列人说:「那些以幻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和衿夸使我百姓走错了路的,我必与他们反对。我没有打发他们,也没有吩咐他们,…」(杰里迈亚书:23:31)
「不要被你们中间的先知和占卜的诱惑,也不要听信自己所做的梦。因为他们托我的名对你们说假预言,我并没有差遣他们。」这是耶和华说的。(杰里迈亚书29:8-9)
上帝也曾透过先知撒迦利亚说:「…众神所言的是虚空,卜士所见是虚假,作梦者所说的是假梦(False),他们白白的安慰人。」(撒迦利亚书10:2)
从这几段圣经经文来看,在源于上帝的特殊之梦面前,那些源于人自己的普通之梦都被迫退居到虚假的层级。因此,将源于人自身的梦与源于自上帝的梦作区分实为必要。 此外,相较于普通之梦,梦学研究也必须更加关注于特殊之梦。就如地理学家总是致力于研究地理的特殊现象、气象专家致力于研究特殊的气象情况;他们都是欲从这些特殊现象中,更整全的明了地理及气象变化的根本原因及意义,进而掌握到地理现象及天气现象的根本性质。 并且一般人比较印象深刻的梦、比较会激发人们深思的梦、或是比较会在清醒后将它纪录下来的梦,的确多是特殊的梦。从古至今(特别是近代之前),那些在历史上及民族上留下纪录的梦,大都也是特殊的梦。也由于特殊之梦经常深远的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是他们的一生;所以,或许应该是必须由特殊之梦来了解普通之梦存在的意义,甚至理解梦的存在之意义。
另一方面,在特殊的梦中,梦者基本上仍然是一位听话者、是一位被动者、是一位接收信息者;这个情况,与在普通的梦之中并无二致。普通之梦与特殊之梦二者的差异,并非是梦者,而是「造梦」者。在普通的梦之中,那一位造作梦的说话者、主动者及传递信息者是梦者自己的「灵魂」;而在我们所谓的特殊之梦中,那一位造作梦的,不但是一位外来的他者,且是一位「神圣(Divine)」及「全然的他者(the Wholly Others)」。 近代之前人们也一向认为特殊之梦乃是源自于神圣超越者,他们将特殊之梦归属于宗教的领域,[145]对特殊之梦的认知及态度也都是建立在宗教层次上。而在诸宗教之经典中对于特殊之梦的相关记载也非常众多且广泛;并且古代专司解释特殊之梦这项工作者,也都是宗教领域的专家。[146] 为此,从宗教的范畴来理解特殊之梦的本质乃是梦学研究必然的研究路径。
第一节 梦与神圣空间 一、梦作为神圣空间 伊利亚德对于圣显(hierophany)及神圣空间有深入的探究。他认为:空间并非都是同构型的,空间的某些部份与其它部分是不同的。当神圣超越者介入某一空间而自我揭示、产生圣显时,该空间就成为所谓的「神圣空间」。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单纯之位置上的地理空间或可供度量的物理空间,而是一个全然不同于一般结构,并具有神秘性的宗教神圣空间。对于宗教人而言,在这个俗世中,也仍然存在着许多神圣的空间;并且,他们渴望将生命的核心安置在那里,并向着神圣开放。[147] 在这个意义下,我们发现:在诸神圣空间中,梦不但同时具有超物理性的特质,并且可能是最神秘、最特别、最个人化、以及与俗世完全相异的空间(the space of wholly other)。
事实上,在人类历史上,从东方到西方,各民族文化中的人们,普遍都认为梦是神圣超越者介入到人们之中的神圣空间;当然,他们也将梦视为是神圣。 最早发明文字的苏美人(Sumeian),使用楔形文字刻写许多有关梦的纪录;这似乎就显示:当人类刚知道如何使用文字之时,他们就用它来记录梦。由于楔形文字刻写不易,且仅有少数人理解,因此当时的楔形文字必定是于记载非常重要而必须留传于后代的事件。再加上这些梦的纪录都是被保存在神殿中;所以也表明了:这些梦并非是一般事件,乃是宗教事件。 公元前4000年亚述和巴比伦时期由楔形文字所刻写的梦书,它记载的就是当时祭司和帝王在梦中所接受的神明之警示和旨意。巴比伦王朝为了让梦有着神圣的宗教仪式,还建有梦神玛姆(Mamu)的圣殿。埃及人也认为梦是直接从神而来,宫廷中担任解梦工作者都是宗教及神秘领域的专家。古埃及托勒密王朝的赫若费洛斯也提出:普通的梦是灵魂所造作的影像,但特殊的梦则来自于神。[148]而埃及梦神瑟拉庇斯(Serapis)的圣殿,则建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149] 近东、中东地区的民族则将梦视为神鬼等外在力量所引起的。也有证据显示美索不达米亚苏美人的伊纳坦国王(Eanatum)(约公元前2450年)曾在梦中得到从神来的信息。 古希腊人的梦神圣殿甚至有300多座,他们相信:梦神阿斯克列欧比有医治疾病的能力。来圣殿的信徒只要遵循一些宗教仪式,服下安眠药剂入睡,梦神便会在梦中医治疾病。[150]荷马(Homer,公元前8至9世纪)也认为梦来自于神圣;他在《奥狄赛Odyssey》中提到:梦的空间位于真实世界的边界,那是宗教的世界。书中也记载了好几个神赐梦的例子。[151]苏格拉底认为神祇与人互动的方式之一就是梦。[152]他在死前不久,曾讲述了两个与梦有关的故事。他自称梦见神喻召他进入—灵魂境界;他把此梦视为自己死亡的先兆。[153]而在他死亡的当天,也和好朋友说到:「我屡次在梦里听到一个督促我的声音,叫我作诗,和文艺女神结交。我生怕疏忽了自己的责任。……,我不该违抗,应该听命。…听从梦的吩咐,歌颂这个节期的神。」[154]由此可知苏格拉底也认为部份特别的梦来自神圣界,人应当顺服这些梦中的旨意。柏拉图虽然对梦的观点较具理性化而不如前人之神秘,但他仍把一些梦归结为神的力量。[155] 在中国,根据历史传说,皇帝时代(约公元前4500年)就有释梦活动。真正有文献记载流传后代的则是商朝殷王时代(约公元前1384年)。那时的卜辞表明:释梦活动已十分盛行。从释梦记载中可以发现,中国古代人也都认为:梦能通神,梦是幽明两界的重要使者;[156]因此,一切释梦活动都是建立在将梦的内容视为上天指引的基础上。[157]初唐四杰的王勃梦到神人,以丸墨盈神;梦醒之后,文章开始日益精进。诗仙李白梦笔生花后名闻天下。唐明皇梦游月宫,诸仙奏上清之乐,殆非人间所闻,觉后以玉笛写之,名《紫云回曲》。唐玄宗开元六年,梦见神女在桂树下歌舞,寤后编律成音制《霓裳羽舞曲》。这些都是著名例证。[158] 在宗教方面,诸宗教之经典中对于梦与神圣之关系的记载更是非常众多且广泛。萨满教(Shamanism)的巫师会从梦中获得具有传授结构的入定经验。[159]祆教的琐罗亚斯德(Zoroaster)将梦视为神意的显现。北美印地安人的仙人掌教,则用药物或催眠方式以求梦,然后遵从神在梦中的指示而后行事。[160] 印度人则相信:宇宙是上帝的一场梦,此即「玛亚(Maya)」概念的一部份。[161]印度的《吠陀经(Vedas)》描述了梦的预卜功能。《古奥义书》中也指出梦是介于阳世与幽冥世界的一种状态。中国古代的佛教、道教及一切有组织的宗教把占梦作为一种神学工具,并由此来证明灵魂及鬼魂的存在。伊斯兰教更是因为穆罕默德在一次作梦中受到召唤而建立的,而《古兰经》的内容有很大一部份就是穆罕默德在梦中获得神启,以及描述他在梦中进入天堂、遇见耶稣、接受上帝教悔的情况。[162] 伊斯兰教苏菲信仰(Sufism)、犹太神秘论(Cabbalism)及诺斯底派(Gnosticism)皆认为梦属于天使的世界。犹太神秘论经典《光辉书(Zohar)》记载:梦境预言由天使加百列所主导。[163]犹太教拥有丰富的异梦(上帝赐予之梦)及解梦传统;《旧约圣经》中的约瑟及但以理在此方面最为著名。犹太法典《塔木德经(Talmud)》有四篇完全在讨论梦。[164]
至于在当代,也并非仅存在着将梦去神圣化的梦学观点。在各学术界中,仍然有许多强调梦的神圣性之观点被提出。例如,新精神分析学派的荣格也很重视梦的神秘性及神圣性。他指出:梦源于并非全属人类的精神灵明,此一精神灵明,有美丽的神灵、也有残酷的神明;梦就像一个永不毁灭的世界闯进这个变化世界的事件;与梦相比,其它的一切便失去重要性。因此,在人类意识的世界之外,还存在着一个神秘的世界。人需要藉由梦来与其沟通,了解其中的丰富,获得其中的宝藏。他更进一步地提出:人的集体潜意识里储存着人类的原型(archetype),连接着神性世界、宗教和各种象征体系。[165] 在文学界方面,耶鲁大学知名教授卜伦(Harold Bloom)则竭力地在新禧年的开端推动恢复伊斯兰苏菲信仰、诺斯底派、犹太神秘论中梦的神秘性。他说:「除非我们是死硬派的形上唯物论者,不然我们必定会在梦的世界里,感受到超凡绝俗的气息。」[166] 哲学界方面,康德(Immanuel Kant)曾说过:「梦属于人类学范围之外的事。」[167]当代法国哲学家布歇(Christian Bouchet)则认为:许多的梦是从一个不同范畴和一个不同的精神领域中所产生。[168] 而影响新时代运动相当深远,且不具形体、居于多次元实相中的灵性导师赛斯(Seth)就描述:梦的起源,是地球存在之前就有的一个传承。所有人类最伟大的文明,都先存在于梦的世界里。实质个人的继续存活有赖于梦的世界。宇宙将它自己梦入存在。[169]
的确,梦是一个使各种空间都能充分地完满交融的场域。许多现代人终身所企盼神往的「五度空间」――长、宽、高、时间、灵界,都能在特殊之梦中亲身经历。对此有所领悟的人们,总是相信:梦这样独特的空间,当然并非由人的意识或潜意所能控制,乃是由那位与人们完全相异的神圣超越者所掌控。
二、基督教对于梦作为神圣空间之观点 而在诸宗教中,基督教更是强调:梦是上帝圣显的神圣空间。圣经也有着相关的记载。 .夜间,上帝来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说…(创世记20:3) .雅各布…在那里躺卧睡了,梦见一个梯子立在地上…。耶和华站在梯子以上…(创世记28:10-13) .上帝到亚兰人拉班那里,在梦中对他说…(创世记31:24) .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列王纪上3:5)
保罗也说到:我们无论醒着或睡着,都与基督同活。[170]这样说来,基督徒在梦中,也应该也能如在清醒时一样,经历到生命与基督的交融。另外,从耶稣所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的这段话中,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耶稣不能透过梦中向祂所爱的人显现。 公元312年,康士坦丁(Constantine)大帝曾在空中看见两个希腊字母“chi”和“ro”的异象;当晚,耶稣在他的梦中出现,手持着这两个字母的符号。因为这个梦导致康士坦丁信奉了基督教,也终止了三百年来罗马帝国对基督徒的迫害。日后,这两个符号也成为罗马帝国的象征。 此外,基督教也认为:上帝并非仅是在祂的子民的梦中显现,祂也会在一般人的梦中显现。 .夜间,上帝来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说…(创世记20:3) .约瑟对法老说:「法老的梦乃是…。上帝已将所要做的事指示法老了。」(创世记41:25) .博士因为在梦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就…(马太福音2:12)
上面所述之亚比米勒、法老、博士都并不是当时所谓之上帝的子民,但上帝仍然介入他们的梦中。 所以,特土良指出:几乎所有的人都能从梦中得到关于上帝的事,因为上帝也能赐予非信徒那超越的恩典。梦是上帝对人显示最常用的方式。不但是这一个时代,甚至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梦中为神圣者所介入的描写及记录。[171]
在十二世纪,有一本详细描写特殊梦之种类的书《圣灵与灵魂 (On the Spirit and the Soul) 》,在民间广为流。十八世纪,卫理公会的创始者韦斯利(John Wesley),是另一位发觉到特殊之梦价值的近代基督徒。在他的一篇讲道中曾提及:特殊之梦的神秘性以及上帝会透过夜晚的特殊之梦来显现祂自己。他也参照特土良当时所用的方法,列出特殊之梦的起因。韦斯利并对自己所经历过的特殊之梦采取非常开放性的态度。[172] 到了而二十世纪,伊利亚德曾说:「人们将知道所有伟大的神秘象征都会在梦中被发现的。」[173]对那些视梦为神圣空间的上帝子民来说,梦在本质上就是「突破点(breaks)[174]」、「世界之轴(axis mundi)[175]」或是「圣殿」,上帝能在此向他们神显(theophany)或是传达信息。天主教梦学家善福德神父也指出:梦是一个自治区,它不受梦者所管辖,它有自己的律例。[176]灵修大师欧迈安(Jordan Aumann)则强调:在梦中会有「神见」或「神谈」的情况发生。[177]基督教梦学家凯尔西(Morton Kelsey)则是说:「梦使我们更容易接受圣灵的塑造。」[178]而在当代,也有非常多上帝透过梦向人显现,甚至在梦中替人治病的例证。[179]
既然基督教强调梦是上帝圣显的地方,那么上帝要摩西脱鞋以进到荆棘圣地的事件,正提醒着基督徒应该在睡前卸下世俗的缠累,恭谦地等待上帝或其圣言在梦中的临在。若是幸而有恩能亲眼见祂或亲耳听祂,岂不更令他们想起:雅各布在前往哈兰的路上,于一次睡梦中遇见上帝,他睡醒后就惧怕的说:「耶和华真在这里…。…这地方何等可畏,这不是别的,乃是上帝的殿,也是天的门!」[180]当上帝或祂的话语临在其梦中,梦就成为了上帝的殿、是天堂之门。因此,若说教堂是共有的圣所;那么梦就是私人的圣地。圣灵在梦中随己意而行动及传言。上帝是灵,人要用心灵遇见祂。梦正是灵能充分活动的地方;在梦里,人不能再如睡醒时,那样压抑、阻挡上帝及其圣言的临在;而只能静默的领受。所以,人们当要安息,因为祂是上帝;人们当要入梦,因上帝要说话。
而基督教所谓之「属世」与「属灵」的分别,似乎也能符应:梦乃是有别于现世的另一个神圣空间的概念。 首先,我们都很清楚:人在清醒与在梦中,其本能行为及思考机能的运作截然不同。清醒时人的意识之特征乃为现实性与主动性;这和梦中的非现实性与被动性也非常不同。[181]若是梦中的那些矛盾诡异的现象,以及不合乎现实逻辑的景象发生在我们清醒的生活中,我们必然会非常震惊,并用自己的理性及知识加以质疑与排拒。但是在梦里,我们却未曾因此而感到困惑不安,反倒是感到满意和谐,并很自然的接受梦中的一切,且让梦持续发生下去。这样看来,在梦中并没有理性与否、逻辑对错的问题。我们似乎也非常肯定:梦是一个与清醒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我们也本能地用另一种无关乎现实理性与逻辑的方式及态度面对梦中的世界。 其次,若普通之梦是属于梦者自身灵魂的领域,而特殊之梦是属于上帝的神圣空间,那么我们或许可以尝试说:清醒的时刻是属于身体或心理的世界,而梦中则是属于灵魂及神灵的世界。若睡眠是睡眠者与这个世界失去联系,那么作梦就意味着他已进入另一世界。梦在这方面的现象,除了符应基督教所谓之「属世」与「属灵」的区别外,也类同伊利亚德所说之「俗」与「圣」之分别。
小结 毫无疑问的,人类历史上较长久的时期与较大多数的人们都会认同:梦是神圣空间。它是一个从不曾,也永远不会被他人所玷污及侵犯的神圣世界。梦的神圣性,可以在各宗教及其信仰中,得到理解,并且提供诠释。
第二节 梦作为上帝的传言 基督教除了认为梦是上帝介入的神圣空间,更强调:上帝介入人的梦中之目的,乃是为了要向梦者传递从祂来的信息。梦是上帝对人启示、预言、指示及交谈的场域。[182]梦作为上帝对人的引导。[183]
一、圣经中对上帝透过梦向人传递信息的记载 圣经记载着许多上帝透过梦向人传递信息的描述。若依照信息内容作划分,约可将这些记载区分为三大类。 1、上帝的应许 在所有圣经关于上帝透过梦传递祂的应许之记载中,最为人知的事件,就是所罗门王在梦中得到上帝将赐予他智慧的应许。 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上帝对他说:「…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你若效法你父亲戴维,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列王纪上3:5-14)
2、上帝的指示 .约瑟…,又在梦中被主指示,便往加利利境内去了。(马太福音2:21-22) .扫罗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却不藉梦,或乌陵,或先知回答他。 (塞缪尔记上28:6)
从对扫罗的这段描述中可知:上帝是会透过梦来指示人;不过,因为扫罗背逆上帝,所以上帝才不再借着梦来对他说话。
3、上帝的启示与预言 上帝透过梦所传递的信息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启示与预言方面的信息。也就是将还未发生的将来事件,透过梦让梦者事先知晓。 .得梦的先知可以述说那梦;得我话的人可以诚实讲说我的话。…这是耶和华说的。(杰里迈亚书23:28) .只有一位在天上的上帝能显明奥秘的事。…。你(尼布甲尼撒)的梦和你在床上脑中的异象是这样:…那显明奥秘事的主把将来必有的事指示你。(但以理书2:28-29) .但以理在床上做梦,见了脑中的异象,就记录这梦,…。…这四个大兽就是四王将要在世上兴起。然而,至高者的圣民,必要…(但以理书7:1-28)
此外,上帝有时也会透过祂的使者在人的梦中,传递祂的信息。 .上帝的使者在那梦中呼叫我(雅各布)说:…(创世记31:11) .(约瑟)正思念这事的时候,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说:… (马太福音1:20) .他们去后,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马太福音2:13)
二、梦作为上帝的语言之一 .耶和华说:「…,我耶和华必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在梦中与他说话。」(民数记12: 6) .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时候,上帝就用梦和夜间的异象,开通他们的耳朵,将当受的教训印在他们心上…(乔布记33:15-16)
从黑马牧人书(Shepherd of Hermas)中,我们也看到:在公元150年之前,初代教会的领袖们视梦为上帝的启示。坡旅甲(Polycarp)在罗马被杀前,即梦到自己殉教的过程。高卢(Gaul)的爱任纽(Irenaeus)说到:梦是他与上帝保持联系的方法。三世纪时,亚历山德拉(Alexandria)的俄利根(Origen)与革利免(Clement)两位基督徒思想家也强调:梦能显示上帝的旨意。奥古斯丁也认为:上帝会透过梦来安慰人。[184] 圣巴西尔(Basil the Great)及东方修士认为梦是上帝的启示之观念。着有「圣安东尼传(The Life of St. Anthong)」的亚他拿修(Athanasius)认为上帝藉梦与人沟通。西伦的辛奈西斯(Synesius of Cyrene)更描述梦是自我对上帝及灵界的开放。曾将圣经翻译成拉丁文的耶柔米(Jerome)也认为:梦能超越时空;上帝乃是透过特殊的梦与异象对人们说话。对于生命归向上帝的人而言,梦是上帝对他非常重要的启示管道。[185]他个人就是因为一个特殊之梦而致力成为一位基督徒学者。 十六世纪,极著名的作品《罗马玫瑰 (Roman De la Rose) 》中,清楚地表示:梦是上帝向人启示的一种方式;作品中除了对梦境理论有详述外,这首诗的整个内容可以说就是一场梦境。[186]当代的善福德神父也说:特殊的梦之本质为:那被人们遗忘之上帝的语言或上帝的声音。[187]至此,我们了解:特殊之梦乃是一个传讯者(messenger),它携带着从上帝而来的信息。而梦既是上帝传递信息的方式之一,那么梦也就是上帝所使用的语言之一。
许多的特殊之梦,其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上帝要传达某种信息给梦者。然而这个传递讯息的事件究竟如何生发的呢?意即,人的意识又如何在梦中接收到外界而来的信息呢?又怎么知道这个外来的信息是来自于上帝呢?上帝又为何需要透过梦来传递信息呢? 首先,当我们在睡眠时,脑部并非处于休息的停滞状态,只是处于睡眠者意识不所能主动控制的自发性状态。此时脑部就如同心脏功能一样,不需人的意识去控制,它就有着自主性机制。[188]在睡眠阶段,真正处于休息状态的是「意识」。他不能再操控什么。此外,睡眠状态的脑部运作,在记忆及思考方面的能力,由于并不如清醒状态时的表现;所以,它并非能将灵魂行动及作用所产的景象很清晰的记忆下来,以致于我们在回忆自己的梦时,总是模糊、片段、不完整及无连贯。 然而,当梦的内容非源自我们自己的灵魂,而是源自于上帝时,情况就大为不同了。因为上帝的信息介入我们的梦中时,乃是一种积极的「侵入性」行为。而侵入行为必须具备着强大动力才能进行有效介入;也因此这种从具备强大动力之外界侵入的信息总是能覆盖过原来梦者自身灵魂所产生的梦,而使梦者的意识接受到的梦乃是上帝所给予的影象,而非自身灵魂所提供的影象。这样,上帝所要传递给梦者的讯息就成功地被梦者所接收。再加上这种上帝所给予的梦境,由于其力度强大;因此,虽然梦者的大脑处于休息状态,也仍能很轻易的接收到清晰的梦境,并对这样的梦印象深刻,甚至产生了极强烈的心灵感受。
第二,该如何判断梦是否来自于上帝的问题,十六世纪天主教梦学家伯瑞利俄斯(Benedict Pererius)神父提出了两种辨别方式:1、梦的卓越性(the excellence)。梦所传达的信息是完全地超越梦者的智识、是我们的信念之奥秘,也唯独上帝才能将这样的信息和启示向我们彰显。2、梦的内容能激起心灵强烈的感受。这也就是之前所说:特殊之梦具备着强大动力,而使梦者对梦中的信息印象深刻,并且也相信此梦是源自于上帝。若梦符合这两种情况,即可视为出自于上帝。[189]
第三,既然已设立神职人员,为何上帝还需要透过梦来传达祂的信息呢?这乃是因为:梦更拥有「个别性」、「强烈性」、与「容易接受」的特质。 1、个别性。上帝透过神职人员所传递的信息多为信仰方面的总原则,使人们能依循着这些总原则作为信仰及生活的判准。而特殊之梦却能领受到信仰方面的个别原则。上帝能依照梦者个人的需要,传递适合他个人的独特信息。 2、强烈性。神职人员传递信息的方式就如老师说教,而特殊之梦就如同现代的传播媒体;后者用了许多前者无法使用的特殊效果,因此也比前者更能吸引人、更具影响力及说服力。 3、容易接受。伯瑞利俄斯神父说:「当人跳脱身体与意识的控制时,就会降低理性的思考,心灵因此比较自由。」[190]而当代基督教梦学专家盖尔斯也认为:「基督徒较能在梦中辨别出上帝的引导,这比在我们身处于清醒时的物理世界更加容易;那些重视梦的上帝子民,往往都能发觉得到上帝的引导,并对自己的现况更加了解。」[191] 即是说,在清醒时,人们可能因为许多外在与内在的因素,而对于上帝的信息加以忽略或排斥;但在梦中时,由于这些外在与内在的不利因素被减至最低;因此,可能更容易地能接受上帝的信息。
此外,也因为特殊之梦携带着来自于上帝的超越性之信息;因此,它有着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的功能;它有着批判异化的个人及社会之力量。亦即,作为上帝传言的特殊之梦具有让人们从异化中得解放的神秘力量,使人们对异化的社会加以质疑、反对并保持距离。特殊之梦作为一种神秘的除魅力量。 然而,正如基督教所言,这是一个末世(漠视)的时代,上帝的信息被蒙蔽,特殊之梦作为上帝传递信息的管道也被封闭。特殊之梦反倒成为现代人除魅的对象。他们将各种神圣世界加以解构,好让人们可以专一地事奉这个世界――这乃是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的理想,并非是人们真正的梦想。资本主义及社会主义控制世界的强烈欲望断不容上帝的介入。因此,唯有当人们放下主控权时,才能听见上帝那能拯救世界的信息。就如意识必须放下主导权,而后睡眠才能进行,梦也才能被显现出来。 再者,当上帝透过特殊的梦直接地介入人的睡眠之时,也就意味着祂间接地介入人的清醒之时。祂的旨意总是为着能行在人的现实生活中,而不只是满足于行在天上或梦的世界中。当现代人恢复对特殊之梦的重视时,上帝信息的力量将能透过梦而被彰显出来,使异化的事物归正,使彻底被破坏的世界被修复,并提供一个更美好世界的远景。最低限度,它也让我们在紊乱中得到平安、在杂沓中得享宁静。近代之前的人们就经常能从特殊之梦中获取上帝对当代人们的宝贵信息,而后驱动人们去改变异化的现状。[192]而现代的人们并非没有特殊之梦,只是他们早已将特殊之梦异化为或误解为普通之梦。
在上帝对人的各种传言方式(诸如:先知的话语、耶稣的教导、上帝使者的传言、圣经的记载、以及异象与特殊的梦…)中,最被近代人们所忽略的就是特殊的梦。或许他们受了当代梦学或某些神学理论的影响,而认为:不再会有特殊的梦;或许他们担心把那些占多数的普通之梦误解为特殊之梦,因此就宁可把非常少数的特殊之梦误解为普通之梦。然而,由于现代人极少能有遇见先知、耶稣、或上帝使者向他传递上帝信息的机会;又总觉得圣经中的信息太过深奥及沉闷,离他们个人的处境也太过遥远;至于异象,又总是被人们冠上了精神病征及宗教狂热的罪名。那么,这样说来,具有个别性、强烈性、以及容易被人接受等特质的特殊之梦,就应该在当代中再次被恢复为上帝对人们传递信息之最普遍所用的方式。
三、上帝作为解梦者 不过,既然特殊之梦的目的乃是上帝要向人传递信息,但为什么某些获得特殊之梦的梦者,自己却无法了解该特殊梦之中上帝所要传达的信息呢?亦即,为何上帝不让梦者能够了解梦中信息的真意呢?(比如圣经中所记载之酒政、膳长、法老、尼布甲尼撒王、伯提沙撒王等人,都对于上帝在梦中所传递的信息并不理解)[193] 关于这个问题,基督徒的看法是:梦既出自于上帝,因此唯有上帝才能知道梦的真意;并且,有时上帝只将梦中的真意向特定的人作揭示,也唯有这些特定的人能够解梦。 这使我们想到,当耶稣对众人教训时,经常用比喻的方式说话;而这些比喻的真正意思,耶稣只让特定的人才明白。 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呢?」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见,却不晓得,听见却不明白。」 (马太福音13:10-11、马可福音4:11)
某些特殊之梦如耶稣所说的比喻,并非每个看见、听见的梦者都能明白;只有那些特定的人,上帝才使他们能明白梦中的真意。此外,上帝也透过这种需要由另一位祂所安排的特定解梦者才能明白特殊梦之真意的解梦机制,使得梦者与解梦者能产生互动联系;并在解梦的过程中,使梦者能崇敬上这位上帝所差来的解梦使者。如此,上帝就能再透过这位解梦者,在凡俗世界中彰显祂奇妙的作为。 上面所提那些酒政、膳长、以及法老的梦,就是为了让解梦者约瑟受到埃及人的崇敬,而使上帝能透过约瑟而在埃及彰显出祂的大能。而尼布甲尼撒王及伯提沙撒王的梦,则是为了让解梦者但以理在巴比伦被崇敬,使上帝能透过但以理在外邦中彰显祂奇妙作为。
这样说来,梦就如同某种「密码」;接收者虽然知道密码中似乎隐藏着某种讯息,但却又未能知道其中的真意。因此,就需要「译码」的协助;译码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揭露密码中所隐藏的讯息。这种现象也类似于初代教会聚会时的方言现象。当在聚会过程中,若有人口中说出特定的方言,则必须要有另一位翻方言的人,将这个隐含着上帝信息的方言内容加以翻译出,众人才能知道方言内容的真意。若无翻方言者,说方言就犹如作梦者,方言现象就犹如梦境般的迷幻罢了!但是,当密码与译码、说方言者与翻方言者两者同时临在(present)时,上帝所传达信息之真意就被揭露。许多清晰的特殊之梦(manifest God-sent dreams)就是因密码与译码两者同时临在,所以梦者就能十分清楚并肯定的明白梦中上帝信息的真意。
必须谨慎的是:译码及翻方言的能力并无法被学会或是被拥有,而只能在当下,从上帝的赐予中获得。所以,基督教从来不存在有一位专门从事翻译方言的专家,到各个说方言的基督教聚会中负责翻译;同样地,也没有某个专门解析特殊之梦的专家到各地去替人解梦。就连犹太教及基督教历史中的解梦大师但以理,也需在解梦之前,谦卑地祈求上帝将梦中的真意显明;也唯有当他领受了从上帝而来的真意,他才能解开那些无人能解的特殊之梦。[194] 总而言之:若是上帝要让某位梦者明白某个特殊之梦,那么祂就将密码与译码同时赐给梦者,让梦者了解该梦的真意;或者,祂会赐予梦者密码,而后将译码赐给梦者身旁某个人特定解梦者,而后梦者再透过此人明白梦中的信息。 至于,若梦者本身不能了解某个梦,又没有旁人可以替他解梦;那么,这样的梦严格来说,不能算是特殊的梦,因为密码与译码两者并没有同时临在。[195]
当然,即使是先知或是圣徒,他们的梦,也并非全都是特殊之梦;因为,上帝并不需要天天都像人们传递旨意。这就如同司令官只要下达一个命令,就能引导其下属及部队进行一个月甚至为时更长久的行动。上帝的信息也是如此,透过一个清晰的特殊之梦所传达的信息,就足够满足梦者长久之所需。因此,梦不在多,贵在能知。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特殊梦的情境是否全都如同天堂般的美丽动人呢?答案是否定的。前面曾提到之如何判断来自于上帝的特殊之梦的方法中,就没有梦的情境之优美与否的判断要素。事实上,有些特殊之梦甚至还会以令人恐惧的恶梦形式出现;就如同上帝以及耶稣在对人说话时,偶尔也会用严厉斥责的态度。 乔布就曾提及:若人们对于上帝之言说不予理会时,上帝会用梦向他们说话,甚至用梦惊骇他们。 上帝说一次、两次,世人却不理会。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时候,上帝就用梦,和夜间的异象,开通他们的耳朵,将当受的教训印在他们心上(…and terrify them with warnings),好叫人不从自己的谋算,不行骄傲的事。拦阻人不陷于坑里,不死在刀下。(乔布记33:15-16) 祢就用梦惊骇我,用异象恐吓我,…。(乔布记7:14)
当乘客在飞机遇到乱流的危难时刻,每个人都会本能地呼求各自的神。恶梦在某方面,也是如此地会驱使人们主动地、积极地寻求得到从上帝而来的平安。尼布甲尼撒王就曾多次因恶梦烦乱难眠,即使醒后已忘记梦的内容,但仍感万般难安;直到上帝透过但以理解明其梦,他才得到身心的平静。[196] 有些恶梦虽然是恶灵所造作的,但这样的恶梦同样的也会有驱使人们去寻求上帝的动力。最起码,他们在受惊恐的那一刻,总会想起那些曾经知晓的神圣超越者;并迫切地在心中呼喊祂们的圣名,祈求神圣超越者的介入,并将恶灵及恶梦给驱走。也的确有许多人是在恐惧及困境中遇见上帝的;从神学的角度来说,恶梦和苦难一样,有时正是信仰生命的祝福。
当然,上帝在梦的领域方面,也非全然蛮横。因为梦的约束力在某个向度上,似乎也限制了上帝的自由。就如自古以来的众先知们经常是从梦中领受启示;而这些先知的梦,就是限制上帝某些行动自由的明证――因上帝必须按照梦中的应许及先知的预言而行事。从特殊之梦的这个面向,我们看到:原本自由与无限的上帝,愿意为人们回转归正而成为失去自由与受到限制的上帝;这也就是旧约及新约的基调。
小结 梦的神圣性,彰显了其宗教的本质性,它必须被置于宗教的范畴才能被恰当的及充分的理解。也因这样的特性,使梦成为启蒙之后,宗教界最后一块净土。弗洛伊德及当代梦学专家并未玷污它,因为他们未曾触及到特殊之梦、以及这个神圣空间的神圣超越者。梦是神圣空间,它从不被人所掌控;它是人与上帝所共同互有的空间。 我们也终于了解:上帝让人在清醒时,可以有能力去统管万有,享受在万物中最尊荣的地位;却让人从睡眠的无能中,发现自己的有限及卑微。上帝让人对于梦只能是无条件的被动接收,使人每天都有一段冗长时间,有一个开放空间,让上帝随时可以介入而随其所欲的向人传达信息。人的意识在睡眠中无能之时正是上帝在梦中显出大能之时。在所有上帝介入俗世与接触个人的众多方式中,梦可能是祂最为常用的方式。 由于许多人因为透过梦而领受了上帝的信息,使他们能悔改归正、从黑暗入光明、或是得到生命的指引;因此,他们觉知:这个在生命中原本是最受限及最无能的空间,其实原来是使生命蒙受祝福的神圣空间。以至于,他们从宗教的范畴内,找到了睡眠及特殊之梦的本质及意义。也因为特殊之梦乃是上帝圣显或传言的事件;所以人在梦的过程中俨然是一种准宗教活动;它与基督教其它宗教聚会的目的并无二致。
第三节 梦与在盼望中的信心 梦不仅是提供「梦想」的地方,它也是梦想率先实现的地方;因而也能使梦者更有信心的认为:这个梦想必能在将来的现实中被实现。在这里我们看见了梦和愿望之间的关联。 的确,虽然我们反对弗洛伊德所谓梦的本质为愿望的实现之观点,但并不否认许多的梦都与愿望有关。不过,我们所指涉的愿望却非常不同于弗洛伊德所说的愿望。弗洛伊德所说的愿望(wish)是一种在清醒时不被允许实现的欲望(desire);而我们所指涉的愿望则是能被实现、能被期待、能被相信的盼望(hope)。 但这并不是说,梦的本质就是盼望;更不是说,梦可以成为人的盼望。因为基督教盼望的对象绝非是梦,乃是上帝及祂的应许。[197]那么,梦与盼望的关联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发现:特殊之梦能使人们更有信心的活在盼望之中;因此,获得在盼望中的信心乃是特殊之梦的另一本质。 再者,由于我们认为:那里有盼望,那里就有上帝;那里没有盼望;那里就有魔鬼、就是地狱。因此,广义来说,一切能使人更有信心的活在盼望之中的梦,就是源自于上帝的梦,也就是特殊的梦。
一、梦作为在盼望中的信心 在法语中,「梦想(la rêverie)」乃是一阴性名词;相对地,「梦(le rêve)」却是阳性名词。之所以有这种分别,可能就因为要显出梦比梦想更具有一种显性、刚强的力量。 梦确实具有着某种力量,所以连当代的人类学者也都同意:梦对于所有原始社会中的文化安定与革新都具有很大的正面力量。[198]而荣格也强调:「现代人似乎少了些东西,让我们对某些事物能够感动万分,进而改变我们的态度与行为。而这正是梦语言之能事,梦的语言充满了心灵能量。」[199]而善福德神父则说:「梦具有神秘力量能影响我们的生活。」[200]我们认为:梦所隐含的所有力量之中,那最大的一股力量就是盼望中的信心之力量。 若说上帝的应许是信徒的盼望,这些盼望又成为他们信仰及生活的力量;那么,特殊之梦就是使他们能在这些盼望中更加有信心的力量,而使这个盼望更能更深地介入我们的生命之中。特殊之梦所提供之在盼望中的信心力量,正揭露出上帝在特殊之梦中的力显(Kratophany)性质。 当基督徒从特殊之梦醒来后,他们与睡前最大的不同,并不是他们的信仰或是信仰的盼望改变了,乃是他们的信心加增了;因而使他们更加热衷于他们的信仰及其盼望,而这个增加的力量乃是源自于在梦中与上帝相遇,或是获得了从祂而来的信息。 再者,信心必会产生某种动力,而导致某种行动的开始。特殊梦所带来之对盼望的信心力量,进而使人能产生积极地行动。而这个生发的行动又似能将人引导入生命另一个阶段。这样盼望与信心之间的良性循环,特殊之梦是其隐匿性的功臣之一。 既然,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 10:39);为此,特殊之梦对于经常处于信心薄弱的现代信众,就更显为重要与必要。[201]
由于盼望大致可被区分为:「先于现实之盼望」与「超越现实之盼望」两类,下面将分别探讨它们与特殊之梦中信心的关联性。 1、先于现实之盼望 盼望的特性之一乃在于它总是先于实现。一个没有想过要成为提琴大师的人,很难有可能会在将来成为一位提琴大师。上帝也经常在祂的应许实现之前,透过先知、异象或梦来传递祂的信息,使祂的子民在应许实现之前有盼望,而在盼望之后经历应许的实现。 然而,更重要的,在盼望的过程中,还需要有着对盼望的信心,使人能够在应许尚未实现的时日中忍耐等候。一个经常在比赛及表演中失败的提琴手,就会因为渐渐失去信心而开始对于日后成为提琴大师的希望产生质疑,因而导致日后终结此盼望的可能性。上帝在应许成就之前,也会多方多次的帮助祂的子民对其盼望更加有信心。云柱、火柱、吗哪、先知的话语、异象、特殊的梦、及圣灵施行各种神迹奇事都共同为着信仰之盼望而效力。 圣经中基甸的事迹,就是上帝透过梦,使原本对上帝应许产生疑惑、并且对应许逐渐没有盼望的人,因为一个特殊之梦,而对上帝的应许,更加有了信心的例子: 当那夜,耶和华吩咐基甸说:「起来,下到米甸营里去,因我已将他们交在你手中。倘若你怕下去,就带你的仆人普拉下到那营里去。你必听见他们所说的,然后你就有胆量下去攻营。」于是基甸带着仆人普拉下到营旁。米甸人、亚玛力人,和一切东方人都布散在平原,如同蝗虫那样多。他们的骆驼无数,多如海边的沙。基甸到了,就听见一人将梦告诉同伴说:「我做了一梦,梦见一个大麦饼滚入米甸营中,到了帐幕,将帐幕撞倒,帐幕就翻转倾覆了。」那同伴说:「这不是别的,乃是以色列人约阿施的儿子基甸的刀;上帝已将米甸和全军都交在他的手中。」基甸听见这梦和梦的讲解,就敬拜上帝,回到以色列营中,说:「起来吧!耶和华已将米甸的军队交在你们手中了。」(士师记7:9-15)
我们不可没有盼望,也不可缺少对盼望的信心。所以,保罗说:「但愿使人有盼望的上帝,因着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借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罗马书15:13)」而特殊之梦正是能使基督徒能够更有信心的活在盼望之中的信心来源之一。那些一直在比赛中失利,而对自己成为提琴大师的梦想逐渐没有盼望的提琴手,可能会因为梦见自己在某个比赛中获得大奖,因而能在梦醒后,继续不气馁地努力,最终使梦想得以实现。上帝的子民也能在特殊之梦中,能得到上帝来的信息,甚至经历到上帝之应许的实现,因此他们的心欢喜、他们的灵快乐,他们的肉身安居要安居在指望中。[202] 曾获得入围威尼斯影展的电影「美丽时光」的导演――张作骥,在台湾首演会后的记者会上,曾表示这部影片的最初构想及拍片动机乃是:在某个特殊情况下,脑海浮现了一个感人的画面――也就是该电影最后的画面,然后他才依此画面,构想出整个故事内容。若是只因一个想象的景象就可以产生一股强大的动力,使一位导演编写出及导演出动人巨片;那么,上帝透过梦所传递给基督徒的景象,就更能使基督徒对其信仰产生极大的盼望之信心力量,而能继续背起自己的十架,朝着信仰的标竿直跑。
许多人也都有过这样的经验:从某一个梦中醒来之后,因为从该梦中获得了某种力量,他们决定要和先前才激烈吵架过的配偶合好,并且要更深爱着他们的配偶直到永远。还有些人决定不再成为他人婚姻中的第三者。还有人决定做某件先前并不敢做的事。有的决定要离开本乡而前往异地。还有决定要更爱这位上帝,一生奉献给祂。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在半夜中突然醒来,而后就对着身旁还未清醒的伴侣连连亲嘴。或拿起纸笔写封不再介入他人婚姻的信。或者开始筹划着某件要事的执行工作。有的是准备着出走的行囊。也有就跪在床上流泪向上帝祈祷。这些行为从来都不是他们睡前的想象或计划,而是在某个特殊的梦之后所产生的特殊行动。这些不同之特殊的梦都有着一个共同之处:梦者获得了在盼望中的力量。 人们也能从特殊之梦中获得信心以致于更有力量的继续追求着人类社会之终极盼望――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境界。 (1)在自由方面 人在梦中,完全不受任何法律、道德及规范的束缚,可以随心所欲。[203]因此,即使被囚禁的犯人也能在此找到唯一的自由。梦成为最无自由者最自由之象征;任何宣称对其自身毫无主权及自由者,不过都是说梦话。梦作为自由的原初运动,[204]并作为人对自由的盼望之信心本源之一。 (2)在平等方面 即使在当今最完美的法律之前,也不可能达到人皆平等的理想;但在梦之前,人人皆为平等。即使是身心障碍者或弱势族群,也从未在此方面有过抗争或感到不满。梦是纯粹私有的领域,没有「对等」问题。梦作为人对平等的盼望之信心本源之一。 (3)在博爱方面 透过普通之梦,人能感受到自我的爱;透过特殊之梦,人能感受到上帝的爱。也因拥有这种自我的爱与上帝的爱,人才容易表达出对他人的爱,使爱在这三个向度上的需要得以更为完满。梦作为人对博爱的盼望之信心本源之一。 人类长期所追求之自由、平等、博爱之最高的社会理想,似乎都在梦中经历到实现的可能性;进而也促使人们在盼望之中充满信心,继续朝着理想迈进。
特殊之梦所带来之在盼望中的信心力量,还具有莫特曼所谓在盼望中「预先支用」的特性。上帝子民能在特殊之梦中预先经历了将来会经历的应许,这是一种在「后面」提早望见「前面」的事件;使我们于「现在」就可以预先活在「将来」的盼望之中。因此,原本看起来是那将来的应许、是那遥远的应许、甚至是他们死前都不会得到的应许,就转而成为是能预先经历的应许、是能与他们的当下就产生联系的应许。就如:一对将死且无子的老夫妇彷佛也能在梦中望见他们拥有着如天上的星、海边的沙那样多的子孙,因而认为上帝给他们的应许是可信的,以致于使他们在世上的日子,能欢喜的迎接上帝的应许。[205] 德国哲学家布洛赫(Ernst Bloch)曾指出:白日梦比睡眠中的梦更为重要、更有价值;因为睡眠中的梦在现实上来说,是虚假的,它从未被完成;而白日梦乃是为渴望更好的将来,而提供一种盼望意识,使人追求梦想的实现,进而去完成它。[206]然而我们却认为:似乎这种敦促人产生渴望美好将来的白日梦元素以及动力之一便是睡眠中的梦;甚至白日梦的期盼意识,可能多是源自于、或关联于睡眠中的梦。正如布洛赫自己所言:「睡眠中的梦与白日梦最终可能结合在一起。」[207]因此,梦虽然可能被视为比白日梦更加虚幻,然而这样的虚幻至终却常常成为真实的开端、是真实将来的过去、是真实的驱力。若布洛赫说:「遗忘了一半的思想,其思想只是仍然残存的点滴意识,与今天互相混合,激动着那将要来的日子。这是这种历史的动态本体论和真正的新将来,开启了真实。」[208]那么我们要说:梦正是这种个人动态的盼望历史的激动力。
2、超越现实之盼望 许多基督教的盼望并非是一般现实中的盼望,乃是一种超越现实的盼望;所以,保罗说: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另译: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罗马书4:24-25)
为此,莫特曼指出:基督徒盼望与一般人盼望的差异乃在于:一般人的盼望乃是在于现实中那看的见的盼望,但这样的盼望是短暂且会被终结的;因为当这个盼望在今世实现时,就宣告此盼望的消亡。所以,人还必须再寻找另一个盼望,成为接下来之人生的动力,否则就将要面临一个毫无盼望且空虚的晚年。这样,人就沦落在不断地寻找各种不同的盼望中渡日。表面上,看似充满盼望;实际上,却显露出没有终极盼望的悲情。他们在各种盼望中颠沛流离、居无定所,不知何处才是生命可以扎根的家乡。 但基督徒并非如此,他们的盼望乃是关注于那在现实中看不见的盼望、是永恒的盼望、是不会终结的盼望。他们不需要不断地寻找其它的盼望,上帝所应许的盼望作为他们终极的盼望。[209]他们虽然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210]因此基督徒在现世中的应许并非是盼望获得;恰恰是获得盼望。 「愿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其中所盼望的不是上帝的旨意以现实中某种最佳形式施行,乃是以超越现实性的天上形式施行。基督教的盼望虽然具有着这种超越现实的特性,但并不是说:基督教的盼望都无法理解,或是基督徒都不了解他们的盼望;乃意味:基督教的盼望无法以一般世间的理性或经验法则来理解,而必须是以圣经所提供的信仰原则来了解他们的盼望。这样超越现实的盼望才是基督徒信仰生命的真正动力及幸福
不过,也由于基督徒的这些盼望是超越现实的;因此,活在现实中的基督徒往往就容易受到世俗的影响,而对于他们的盼望逐渐失去信心。所以就更需要得到从上帝而来的信心,使他们继续有盼望的在现实中生活。而特殊之梦便是上帝为帮助基督徒能对于超越现实的盼望更加有信心所使用之赐予信心的途径之一。 然而,为什么特殊之梦能有增进信心的功效呢? 首先,基督徒能从那些上帝而来的特殊之梦中,获得那些他们在清醒时,眼未曾见过、耳未曾听过、心里未曾想过的景象。在特殊之梦中,那些死去的人复活、升到三层天上…等等超越现实的现象都是很普遍会出现的景象。在特殊之梦中,似乎就像是「从远处望见」上帝的应许、[211]似乎能看到现实中不可见之更美好的家乡,以致于他们更能体悟到自己在这个世上乃是客旅者或寄居者,因而对上帝那超现实的应许更加有信心。 布洛赫指出:「希望虽然是建基于意志,希望却一直要求能明白(begriffene Hoffnung, docta spes)」[212];我们认为:透过从上帝而来的特殊之梦,基督徒能更加明白他们的盼望,进而使他们的盼望意志更加坚定。 其次,由于梦并不会不受梦者现实中身体机能的限制;因此,「瞎眼的得看见,瘸腿的得行走」的应许,并非只能在将来才能体会,它也能在现世的梦中被体会。就以天生就失明的盲人为例,他们的梦境从小到大虽然皆缺乏着影像,但是,许多这样的盲人都曾经有过少数几个有影像的特殊之梦。而那些梦中的影象,当然绝对非源自于他们日常生活经验。[213]我们以为:这些影像就是源自于那使人活着更有盼望的上帝那里。 梦中这些绝非源自于梦者自身的影像,荣格说:是来自于太古神话等类的人类集体潜意识,我们却认为:它可能正是来自于太古神话中所指涉的那位创世上帝。似乎就是上帝从外界提供了这些影像给梦者,使这些一生都不敢奢望能看见的盲人,却因为在梦中经验到看见的感觉,因而更有信心的认为他们的盼望终将会实现。再者,他们在特殊之梦中所获得的这些宝贵影像,也使他们对于可见影像的世界有了遐想的元素,而意外地有了建构美丽世界的素材。 对于这些曾经拥有过特殊之梦的盲人而言,这些梦不仅丰富了他们的生活,并且也拓展了他们的世界;因而使他们能更有信心的活在盼望之中。他们的人生及世界因为有特殊之梦;从此,不再相同。上帝透过梦,引导他们出黑暗,入光明,并让他们似乎在远处看到了一更美的家乡。 除了盲人之外,其它的身心障碍者(如:肢体障碍者、语言障碍者、自闭症者…)也都能有过这种在特殊之梦中的奇妙经验;因此,使他们对上帝所说「软弱的得刚强、贫穷的得富足、被掳的释放、受压制的得自由」之应许,更加有信心。至于,对那些经常因为许多内在或外在等因素而总是觉得自己生命充满无力感及无奈感的现代人而言,他们也能在特殊之梦中,获得类似身心障碍者这种从困境中得到解放的奇妙经验,使他们更有信心的活在盼望之中。 第三,从这个特殊之梦的这些奇妙现象中,我们也觉察到:特殊之梦也是基督教的一种神秘体验。当代比利时神学家罗伯法森(Rob Faesen)指出:「基督教的神秘体验乃是非理智的现实、或非感官的现实而体验到上帝」;「神秘体验还有一个具体特征,即『被动性(passivity)』。被动性指的是某事件以完全不可预见的方式发生在主体身上。」[214]而特殊之梦正符合了以上这些神秘体验的特质:它是梦者处于被动的情况下,而经验到上帝或其信息的临在,并且在经验特殊之梦的过程中,也无关乎理性与感官,而是一种纯粹的觉知(awareness)与体悟。当然,就如同神秘体验的功效,特殊之梦不但丰富了我们贫乏的宗教生活、使梦者对于上帝及其应许之盼望更有信心、更总是能使梦者的信仰生命被提升至更高境界。
布洛赫说:「凡是有盼望的地方,就有宗教。」但莫特曼却回应:「凡有真实盼望的地方,就有基督信仰;基督信仰的本质就是上帝的应许与人的盼望之间不断互动。」[215]而梦似乎就是上帝的应许与人的盼望之互动的推力及场域。上帝既然是多次「多方」的晓谕基督徒,祂当然也能透过梦为祂的应许效力,使基督徒对祂的盼望不但有根有基,也有信心,也能体会。 为此,基督徒应该期盼上帝会在会在梦中晓谕他们,应该期盼耶稣基督会在梦中对他们显现。我们发现:特殊之梦也能产生出类似如基督教的传道人、主日聚会、或其它宗教活动所带给信徒对盼望的信心。特殊之梦乃是基督徒盼望中信心力量的泉源之一。
二、梦、死亡与盼望 盼望最终极的敌人乃是死亡;唯有克服死亡的盼望才有资格跃升至绝对地位。若我们声称特殊之梦能提供在盼望中的信心力量,那么这个力量也应必须要能够帮助人克服死亡,它才能算是通过最后考验。 死亡也是基督教的最后敌人。从死里复活乃是基督徒最末、最大的盼望。[216]不过,虽然这个盼望是终末才实现,但它并只能在终末才能体会,乃是能先在梦里体会。我们都能在梦中遇见死去亲友又活生生的临在;我们也曾在梦中经历到某些肉身该死的事件后来却未死去而仍活着的情况。最特别的是,我们对于在梦中的这种死里复活的事件从不感到惊讶,甚至习为平常。这样的现象,使基督徒对于那终末时,在基督里复活的最终盼望更增添了许多信心。 这也意味:梦即是克服死亡的一种表征。其实,睡眠者与死亡者的主要差异之一,就是梦。只有活着的人才会有梦,并且回忆梦、纪录梦及谈论梦。我们不会称死后的人不透过感官而获得的影像及声音的活动为梦。换句话说:活人有两个世界,但死者仅剩一个。这样说来,梦就是人在此世存有的本质之一。傅柯就是把握到了从梦的现象去强调人的在世存有的当代哲学家。[217]在这意义下,梦是人异于死者或其它非此世存在的明证,梦也在此作为对死亡的一种反动力量。梦的存在其本身就是盼望的信心之力量。
另一方面,由于上帝能透过特殊之梦而介入到我们的生命中;所以,我们生命的发展就不只仅仅受限于内在个人的因素或外在环境的因素,因为上帝参予在我们生命发展的这项因素也需要被考虑。上帝随时可能的介入,并赐予我们生活中所需的信息与指引、以及活在盼望中的信心力量,而使我们的将来,被上帝赋予了无限的可能性,并可以朝着上帝保持一种开放性。因此,特殊之梦乃是彰显出存有的各种可能性,它的存在作为对于绝望与自杀事件的积极反对。 若说盼望是对于无限可能给予发挥的机会;那么绝望则是限制了它的可能性。任何的绝望者最需要的,就是类似特殊之梦这种充满无限可能的盼望。自杀者不单只是认为自己绝望,并且他还认为自己没有其它的可能;所以自杀者并不如人们所想是那些绝望的人,因为绝望的人要「进级」成为自杀的人还有一个门坎要过、还有一段路要走。(事实上,现代社会中就充满许多已经绝望但却还不会想要自杀的人。)唯有当绝望之人认定自己已经不存在着其它的可能性时,认定自己已经来到尽头、无路可走、没有余地时,他才真正的跨过门坎、走完长路,然后获得了那必死的决心。 这样看来,怜悯世人的上帝,其实是不断地透过许多梦,提供人们――特别是常容易感到绝望的现代人,获得生命的无限可能性,使生命充满盼望,进而为生活带来力量。人们从特殊之梦中所获得的这种盼望的力量,足以使人不再忧虑或恐惧,并走出绝望的低谷。若是人们能够对此有所认知,并积极地尝试从梦中汲取无限可能的元素;那么,不但绝望的人数会锐减,并且绝望与必死中间的门坎就会变高、到达死亡的路途也会变的遥远。 这类特殊之梦似乎使上帝介入拯救自杀行动的机会增加许多。盖尔斯说:「在梦中圣灵帮助我们认清自己的情况,并把我们可能做到的地步加以展示。」[218]基督教的心理谘商师及生命协谈人员应该能在特殊之梦那里发现令他们惊讶的效果,只要他们愿意让对方的焦点从他们陈述的现实中转移到似梦般的「真实」盼望。因为这些自杀者不就是因为现实已毫无可能才会选择这条不归路吗?我们要做的努力,乃是让自杀者看到仍然有其它的可能性、产生新的盼望、并获得信心而能活在盼望之中。但这些却都不是来自于现实,乃是来自于上帝随时能介入的无限可能性。基督教所谓的盼望永远是寄望从上帝而来的力量。 对莫特曼而言,绝望是罪,因为绝望者只关注于自身,而忽略上帝及来自于祂的可能性。十架事件非但不是绝望,恰恰是上帝给予一切新希望的事件。十架上的上帝怜悯受苦的绝望者,却也批判绝望;[219]因为只要活着、只要有梦,一切充满希望、充满可能。 既然,上帝能透过梦使生命的存在及其将来充满无限可能性;因此,只要还有自杀者,就彰显出梦那种在盼望中的信心之本质迫切地须要被传扬。
梦是人一生不可规避的命运,但它绝对是好的命运。即使那些在现世中命运乖桀的人们,也能在梦中经历生活中未曾有过的幸福。亦即,上帝让每个人,至少三分之一的人生都能经历到相同层级的幸福,[220]这种幸福是现实所不能给,也是现实所不能夺。为此,梦是恩典、是人从上帝那里所获得之恒久且实用的礼物。在这个生活完全异化、几近非人性的悲情时代,这三分之一的梦的人生,为另外三分之二的现实人生提供了继续能在盼望中生活的信心,使人继续为追求更美善的人生及世界而努力。若是没有梦,许多人的人生将可能永远无法有经历幸福的机会,那将是个彻底绝望的人生。
第三章 梦的本质之观点的典范转移:将梦去特殊化的开端
一般人可能会以为:只有古代人及宗教人才将梦视为是神圣超越者能介入的神圣空间。但事实上,认为梦并不具有任何神秘性或神圣性的想法,在人类历史中,只有为时不长的两个时期:公元前300 ~ 100年的古希腊时期及19世纪后的近代。[221]其它历史上大部份时期的人们,都普遍将梦视为神秘或神圣的空间,因而生命中也拥有着另一个世界。 虽然如此,不可否认的,20世纪之后,在心理学界及医学界的影响下,梦学领域俨然已经被当代梦学给占据了。他们的理论除了强调不再有特殊之梦的存在外,并且也积极地解构了其它富有神秘性及神圣性的梦学观点。[222]他们的梦学观点成为当代梦学典范,并且深深地改变了当代人对梦的认知。 然而值得探究的是:在近代梦学历史上,将梦去特殊化――除灭梦的神秘性及封闭梦的神圣空间,并导致梦学典范的转移之主要关键与开端,似乎并非是心理学界及医学界,始作俑者可能是中世纪(约13-14世纪)后期的基督教界及其神学家。
照理说,基督教的经典《圣经》中,记载了非常多上帝透过梦向人圣显或传言的的事件;且在中世纪后期之前,大多数的神学家都非常重视特殊之梦,也坚信梦的神秘性及神圣性。此外,历世历代基督徒――特别是年少的基督徒所非常熟悉之许多圣徒的事件,也都与特殊之梦有紧密关联(例如:雅各布的天梯、约瑟到埃及与成为埃及宰相、基甸战胜米甸、所罗门王得智慧、但以理成为巴比伦宰相及其异梦、约瑟娶马利亚以及得知基督的名为耶稣、约瑟偕马利亚与耶稣下到埃及…等等)[223],而这些有关特殊之梦的动人故事,也总是伴随着他们生命的成长。因此,基督教应该是世界上最重视梦、最传扬特殊之梦的社群之一。 事实上,原本在4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之前,基督教的确非常重视梦的神秘性及神圣性。但是,到了国教时期之后,对梦的观点逐渐有了转变。神学家开始将梦的焦点从彼岸的神圣渐渐地转移到此岸的灵魂及生理作用。圣贵格利(Gregory of Nyssea,A.D.335-395)在其著作《论人之创造(On the Making of Man)》中描述:一般人的作梦并不会有神迹式的启示,梦的内容乃是日间的记忆及梦时的生理状况所造成。[224]不过,虽然有此观点的出现,但它尚未能成为基督教的主流思想,也没有被一般人们所接受;因此,梦还是能维持其特殊地位。在公元1200年前,梦的神秘性及神圣性仍然是基督教界及一般社会中梦的本质之观点的典范。[225]不过,到了中世纪后期,这样的情况有了很大的转变。 中世纪后期(约13-14世纪),基督教开始逐步地将梦去神秘化及神圣化。而这样戏剧般的立场改变,可能有着两个主要因素:理性主义的影响与教会主权的维护。
1、理性主义的影响 中世纪后期,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之理性与唯物思想的观念开始流行于西方,理性主义与怀疑论在教会中占据了某种地位。那时的基督教神学家阿奎纳(Thomas Aquinas,1225-1258。1322年册封为圣徒)也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并认同亚里士多德所提出:梦皆自人身体之自然现象,并且毫无意义及价值的观点。因此,当人们对于超自然之梦的疑虑开始在教会中高涨时,阿奎纳为了消弥此方面的疑惑,于是将这些特殊之梦归为迷信,并且尝试要提出一种关于梦的新思维。他在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基础下,开展出一套使梦走出神秘及神圣的基督教梦学理论。 阿奎纳对梦的看法,简单的说就是:梦既不明确、又毫无意义,且没有任何宗教上的意义。后来,天主教与基督新教都普遍地接受了阿奎纳的观点;所以,教会界以及一般信徒就渐渐地不再接纳梦会源自于上帝的看法。 特殊之梦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理论和在阿奎纳神学中的地位同样是荡然无存。他们两人也被视为是哲学及教会历史上,否定梦的神秘性及神圣性之最重要的两位思想家。[226]
2、教会主权的维护 将梦去神秘化及神圣化的观点,虽被阿奎纳所提出,但要成为中世纪后期当时西方的主流思想,还必须经由教会的同意。但为何教会高层会认可这种观点呢? 中世纪后期教会认为:若特殊之梦能使信徒接触到上帝,或能直接领受从上帝而来的信息,那么对于教会的权威而言,势必将是一大威胁。因此,教会便采用了阿奎纳的梦学观点,且公开的对信徒声明:特殊之梦并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上帝的启示既已完全,而真理又都底定,那么与上帝直接的互动乃是多此一举。[227] 到了宗教改革时期,建立新教的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说:梦充其量乃是表明人的罪恶。[228]而此时期新教中重要的梦学专家佩乌什(Peucer)则提出:源自于上帝的梦只会赐给某些特定对象之观点。他说:「有关上帝启示的梦,不会任意地赐予每一个人,仅会照着神的旨意与判断赐给圣洁的大主教和先知。且梦的内容只会是攸关基督的、教会的、整个帝国的、及其它重大事件。」虽然,佩乌什提出此一观点的用意乃是为了要防止一般人假传圣旨,但却同时也阻止了圣旨传给一般人的可能性。这种情形就如同东非有一个原始部落的族人,他们受到长者的教导,所以深信只有酋长和巫医的梦才具有重要意义,至于其它一般族人的梦乃是毫无意义。[229]至于加尔文(John Calvin)更是强烈反对上帝会透过各式的影像向人启示的说法;他把特殊之梦存在可能性完全排除在外,并认为特殊之异梦只是一般的幻影。[230] 自此,基督教对于梦的本质之观点的典范,就从神圣中心转移至俗世中心,从特殊化转变为普遍化。 启蒙运动后,在费尔巴哈(Ludwig Feuerbach)的人类学、达尔文(Darwin)的进化论、圣经批判学,最后是心理学界及医学界的梦学理论等势力接连攻击下,梦的本质之世俗观点正式成为当代梦学的新典范。 而基督教界对于梦学这样的转变情况,也几乎不曾有所表态。近代神学家对梦的议题不予响应、或毫无反应的情况,似乎也让外界感到他们默许了或接受了当代的梦学观点。无怪乎基督教梦学专家凯尔斯说: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教会已全然遗忘梦的宗教价值。[231]
然而,基督教将梦去神秘化及神圣化的结果,却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以及始料未及的后续效应。 首先,是对当代的年幼信徒造成心灵及信仰的双重伤害。这乃是因为:圣经中的许多有关梦的叙事,一直都是历世历代年幼信徒的异想世界。基督徒文学家在那里找到童话的线索与起点,而成年信徒也从那里为他们的儿女编织出许多神人之间绚烂璀璨的故事。他们不但在这个美丽的梦想世界中快乐成长,并且信仰中那重要的神秘性与神圣性也悄悄地在心灵深处生发孕育。这样由圣经之梦的叙事所发展出来的童话故事,本来就是年幼信徒心灵的神圣世界中不可或缺的本质及要素。而这个童话故事及梦想世界的范畴,在过去也都是基督教界掌控已久、成就斐然的领域。 可是,当近代基督教在梦的神秘性方面做了让步及妥协,并把信仰中理性之外的世界加以排除或搁置后,许多问题便接踵而至。毕竟,年幼信徒的生命中,仍然需要有梦想世界让他们稚幼的心灵可以在其中成长并得到满足;但是当基督教无法供应他们这方面的需要时,他们只好到基督教之外去寻觅渴想的神秘世界。于是,世俗中的童话、寓言与梦幻小说、电影…等所建构的神秘世界中,便拥有了许多原不该属于他们群体的异乡客或外邦人。近年来,风行欧美基督教国家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或是迪斯尼的卡通电影,可能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掳掠了许多青少年信徒的心灵及梦想世界。 年幼的信徒在这个异邦的神秘世界中,看到其它孩童悠游神往、自在快乐;但自己却是矛盾冲突、人神交战。或许他们仍然持守着基督信仰,并接受失去神秘性的基督教;但是由于他们的心灵乃是在异邦的神秘世界中成长,因而深深觉得自己所信的上帝,总是在那相隔遥远的彼岸。[232]
第二,从古至今,梦一直是上帝向个人圣显及传递信息的重要路径。当基督徒将梦去神圣化之后,就意味:这个神圣的管道被俗世的教会所封闭与终结。结果,除了使上帝在当代对个人的传言管道被减少;同时,也连带使得过去透过这个管道而获得之上帝信息的真实性被置疑。也就是说,梦的神圣性不但在「当代失效」;而且,「既往被咎」。 此外,由于上帝不仅只是将特殊之梦赐给基督徒,祂也将它赐给基督教之外的普罗大众。上帝能透过梦引导一般人认识祂,而后使他成为一位基督徒。[233]梦是现代人能与基督教信仰产生联系的一条重要的福音路径。特殊的梦的目的,本就如先知话语,极力的要使人归正,使我们能被那看似黑暗的梦中世界,引导进入那奇妙的光明世界。 的确,即使在科学及理性昌盛的现代社会中,仍然有非常多的人认为:某些梦与神圣超越者有所关联。当他们在经历特殊之梦后,他们会尝试去了解特殊之梦的涵义,甚至也会开始积极地、主动地去寻找那位神圣超越者。这样看来,比起醒世劝戒、教条仪式及福音定律,梦算是较能吸引现代人追寻上帝的一种有效方式。不过,上帝为世人开了这个通往祂的门,基督教却把它关闭锁上,并将钥匙交给了当代梦学界。这样的情形,也使我们想到耶稣基督曾对宗教领袖及教师们所作的警告: 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马太福音23:13)
最令人担忧的是,基督教神学家对此并不在意,也无欲夺回;殊不知其所让渡出的领域,可能正是现代信徒与上帝间至为重要的通达路径,以及现代神学论证上帝至为重要的超验场域。反观外界的情况,在基督教不断地释出梦学方面所有权的同时,其它的传统宗教、新兴宗教、新世纪运动者或神秘主义者,却反而都积极的在争夺这个领域,并也都占有一席之地。 无怪乎贝格尔(Peter Berger)极力呼吁:在这个宗教世俗化及神学危亡的时代,必须从人们的日常经验中寻找超自然者的踪迹才是当代宗教及神学的出路。[234]梦及其神圣性虽然并非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但失却了它,将使基督教及神学产生更多难以弥补的缺憾。
第三,本文上一节曾提到,特殊之梦能够使人们――特别是基督徒更有信心的活在盼望之中。若基督教将梦去神圣化之后,就会造成某些信心泉源的枯竭。在其它的信心来源没有增加,而原本重要的信心来源又被剥夺的情况下,势必会使得现代基督徒更加没有信心的活在盼望之中,导致信念容易受到外界世俗观念的影响而动摇。信心的危机即是信仰的真正危机。近代基督教严重世俗化的问题,或许能从将梦去神圣化之后所产生的信心危机及后续效应的事件中有所省思。
第四,假以时日,当梦被去神秘化及去神圣化的现象,严重到在当代之中已不再有人谈论特殊之梦的梦学理论时,梦的世界就正式地成为现实世界中的一部份。到了那时,人类社会中仅存在着一个世界,人们皆为着这一个相同的世界而度日;也不再有这个世界与那个世界、此岸与彼岸、眼所能见与眼不能见、理想与梦想的区分。所有一切都被这个异化的世界给彻底一统了。 这样的世界最后也并非是现实主义者或理性主义者的天堂,恰恰是炼狱的降临。因为,既然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另译: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罗马书4:24-25)那么,当人类社会中,仅只有存在着这个眼所能见的世界时,就意味:真正盼望的消失。而毫无盼望的地方其实就算是地狱了。 在上帝的国未然(not yet)前,魔鬼的国度已经(already)悄悄地临在。并且,从过去到现今,牠总是用那一个相同的方法:把这眼所能见的世界都赐于我们,来换取我们只为这个所看的见世界而活,而遗忘那一个所看不见的世界。基督教将梦去神圣化及神秘化的结果,造成了人类历史上的空前危机,这是基督教界未曾想到的后果,也是当代梦学界未曾想到的战果。 不可否认的,基督教在迈向普世宗教的道路上,理性化是个无可避免的必经阶段。[235]而在理性化的过程中,许多基督教内的神秘部份也将被存而不论的搁置或无声无息的排除在教义之外。这样的情形在新教出现后,直到近代的时期尤为显著。在近代基督教的系统神学或基本教理中,有关梦的论述是只字不提、毫无地位。 哲学家席勒(Friedrich Schiller)说的不错:「理性过于严密地检查各种观念时,将扼杀我们的创造力。很明显地,一个原本相当不合理的想法,当和其它想法产生关联时,可能成为非常重要的想法。只要理性撤离对各种想法的监督,许多富创造性的观念就会出现。」[236]的确,那些有着丰富创造能力的艺术家,并非是他们的理性能力强,恰恰是他们抑制理性的能力强。理性正如同一个筛子,将非理性的(irrational)及超理性的(non-rational)事务都加以抗拒排斥。梦的神秘性及神圣性就这样地被理性筛除在近代人的梦学观点之外。 现代人处在梦中景况虽然与古人并无二致,但两者对梦的看法却是天壤之别。现代人以一种超越理性的方式与态度处在梦中的世界;但在清醒时,却不可思议地以非常理性的方式及态度去看待他们的梦。这种理性的误用不但造成梦的世界未能与清醒世界产生有效及和谐的连贯,并且还使两个世界产生异常的断裂失联。梦自此也被打入冷宫成为潜意识的怨妇,梦的世界成为愿望的失乐园或幻想的马戏团;它们对于清醒的世界,毫无意义,也无帮助。 基督教将梦的神秘世界与神圣空间去除后,又将梦的领域拱手让给了当代梦学界;这不只是关闭了上帝传言的通道,而且导致了:基督教的世俗化、不再有神圣的神学、当代无神秘经验的信徒、以及他们儿女之失欢的童年。这个结果是启蒙及其理性主义在基督教内所获得的最大战利品之一。而基督教在此方面谦让的结果,所换取或得到的也并非是「普世化」,反而是「俗世化」。当今的基督教,实在迫切地需要在恢复那早期抑制理性的能力,以找回我们信仰原有的创造力及本有的观念。 另一方面,基督教若欲解决当代科幻、梦幻、魔幻小说与电影对现今青少年及孩童造成的负面影响问题,并非是发起反对或禁看运动――这反而增强了儿童的好奇心,而是要恢复基督教原先在此领域的制控权。这有赖基督徒文学家及电影从业人员的努力。在这方面,梦正是他们不可或缺的神秘素材。
小结 我们发现:特殊之梦或许才是理解梦的存在意义及其各种现象之至为重要的关键因素。这就好比:某些国家最早铺设公路的目的乃是为了战争之需要;直到战后,它才成为一般的公路被使用。另外,也有些国家的高速公路上都会建有专供战时飞机升降之用的「战备跑道」。使这两类的公路,由于必须考虑其特殊目的与功用,所以它的设计及建构就与其它普通公路的设计完全不同。并且,当它战备的功能被启用时,其它普通的功能都要停用;所有的公路在此时都要配合这个特殊用途。因此,一般人在驱车行经此类公路时,都会以为它们只是外观及铺设不同的普通道路;只有那些知道其特殊本质性的人们,才会了解此类公路存在的真正意义与价值。 又好比:过去欧洲在海口、河口或隘口边的城堡,其建构的目的乃是战略上的考虑,使我方可居要冲地位,防止敌方入侵,以保护后方家园。虽然这类城堡的建筑美仑美奂,看似某个王子与公主同享幸福之地;但实质上,它的一切设计皆是为了战时之用,非战争所需用的设计部分并不是设计者的关注。有些城堡的一生从未发生过战事,另一些城堡的一生却是战事频传。但相同的是,人们要真正地了解这种城堡,都必须从它特殊的战争之本质性上去理解,否则就容易造成误解。 梦在某个意义上,可能也是如战备公路及位居要冲的城堡。在一般时期,梦只是个人灵魂与意识沟通的一个管道,并无特别之处。但是当上帝要介入梦中时,梦就成为上帝与梦者相遇的一个特殊管道。此时,梦的普通的功能就转为特殊,而所有梦的运作机制此时都为此效力,也发挥了它存在的最高价值。就像是那战备用的公路与城堡,建立的目的就为了恭逢这特殊事件来临的一刻。虽然许多人觉得他们的一生,并没有这种特殊之梦的发生;但要理解他们的梦的存在之本质,仍须从其存在的特殊意义与价值、以及其它可能的目的性着手,否则就忽略了梦的设计者那最初的用意。更何况,有可能他们的一生并非真的从未有过特殊的梦,只是被他们忽略或是一般化了,就像是把战备公路当普通公路、把战备城堡当花园城堡。 现代人常忽视梦的重要性,或许也因为他们认为每个人都会作梦、每一天都会作梦、梦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现象罢了!然而,对宗教人来说,由于在一般梦之外,还存在着特殊之梦;要了解这些特殊之梦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无法从一般之梦的路径去了解,必须要从其本身的特殊功用与目的去了解,才能真正发现特殊之梦的深邃意涵。 简而言之,我们不能将特殊之梦一般化,也不能将一般之梦特殊化。最重要的,若要真正地理解梦的本质,则必不能忽略特殊之梦,因为它可能才是揭开梦之神秘帕子的关键。
另外,荣格有一段话,也非常值得基督教界加以省思:
虽然天主教会事实上承认梦是上帝的信使(Somnia a Deo missa),但大多数的天主教思想家却不曾认真去理解梦。我怀疑新教是否有任何教理或教义会如此谦卑,而能承认上帝的声音(Vox Dei)可能从梦中感知。如果一位神学家真正信仰上帝,他凭什么主张上帝不会透过梦说话。[237]
的确,既然从古至今,梦一直是上帝对于信徒及非信徒最普遍且最广泛的言传方式之一;因此,基督徒实不应予以轻视忽略、或将之囿于生理现象与心理愿望的理论,反倒必须尝试对于其超验的意涵加以开放,让梦恢复它真正的解释范围及其神秘性与神圣性。唯有在这样的开放性中,人们才仍能在现代社会中还能见异象、作异梦、接受上帝的信息。总有一天,他们将会不知不觉的就接待了天使;[238]或是,在梦中与上帝相遇。
肆、结论:迈向梦学的复古运动
梦,这个人生命中最奇特、最神秘的一个部分应当会是最吸引人关注的部分;不料,它反倒成为现代人最忽视的部分。甚至因忽视而遗忘,因遗忘而像似不曾存在。 人对「梦」的遗忘也导致了人生命中的超越、真实、神圣、盼望中之信心等部分的遗失,进而导致人生命中「梦想」元素的匮乏。这样的后果,最终就宣告了原本耀眼的摩登时代正式进入了没有梦想的年代。在这个年代中,存在的仅仅是意识型态或传媒及教育所蕴育出的「理想」,引导着人们为资本主义体系牺牲奉献。 忽视梦,使得梦想也被迫让位给以现实为上帝的理想。忽视梦成为最被现代人忽视的罪,因它迫使人们不再为梦想而努力,转而为现实而生活。这样情况的肇始之因,实与当代人对梦的本质之观点有着密切的关系。 无庸置疑地,当代的主流梦学理论,乃是由理性主义所酝酿出来之过度化约的梦学观点。它不但将神圣超越者完全排除在梦的世界之外,也将梦的各种特殊现象都赋予了普遍意义。即使在普通之梦中也存在的那无可否认的神秘性,它也要竭尽所能地将之从梦的世界中给挪去。连某些还未能澄明之梦的现象,也被强行用某种可掌握的实在概念来加以取代。当代梦学家可说是致力于创造一个只有人类能主导及控制的梦的世界;他们的梦学理论就是另一种「创世记」。 现代人将梦去神秘化及去神圣化的结果,不仅使得当代对梦本质的理解被限制在很狭隘的范围内,且是阻止了上帝的传言,或是在祂对我们内心叩门时不予开门。这意味着:不让上帝对个人有传言的可能,甚至拒绝上帝于现世临在的可能性。持这样态度的人们,似乎希望祂在遥远的天上或彼岸安享宝座即可,不要太多介入到地下或此岸的事务。毕竟这里有心理学家、医学家与神学家在此共同稳定民心,上帝过度的干涉可能会令他们困扰。梦的确像是先知的话语一样,总会造成社群中某些份子的不安。而当神学家将梦学领域的主导权交出之后,近代的心理学家与医学家果然也没有让神学家感到失望,他们共同守护的梦的领域,不让神圣超越者破坏这块当代梦学的领土。
近代之前的人们却不是如此,他们不但肯定梦是灵魂与意识或身体对话的场域,更肯定梦是一个神圣超越者介入的神圣空间。因而他们乃是以一种朝圣般的宗教态度面对梦的世界。他们宁可将普通的梦误认为是特殊之梦,也不愿忽略了那些源自于神圣超越者的特殊之梦、或不愿错失神圣超越者在梦中圣显或传言的机会。这样严谨的态度,似乎也受到了神圣超越者的赏识与青睐,以致于神圣超越者就经常透过梦来介入他们的生命,并也透过梦赐下神喻。至于,在那些没有出现特殊之梦的日子中,他们会认真地看待那些普通之梦,虚心地接纳自己灵魂透过梦所传递来的信息;而他们也总是能透过这些信息进行自我反省,使生命有所提升及受益。
而对于某些上帝的子民而言,他们更是认为:梦是上帝的语言之一,且是祂的一般性、经常性用语;上帝会在梦中对他们说话、或向他们显现。[239]梦作为他们的神圣空间。他们随时都能在梦中领受从上帝来的指示及信心。人人皆祭司而能来到至圣所内朝见上帝的理想,具体地在梦中被实现。也因此,当临睡前,他们会尽可能地脱去世俗的缠累,尽可能保持心灵的洁净,预备自己即将进入神显的时刻。即使刚从特殊之梦中醒来,他们也不会立刻从事俗务,而会静默地思想、追忆及再体悟着昨晚上帝的临在或传言。 莫特曼说:「真正基督徒的身分乃是朝圣的上帝子民」。[240]这些人对梦的态度,其实就如同伊斯兰教徒前往圣城地朝拜:乃是严谨敬虔地前往,返回的路上仍然频频回首遥望麦加。只不过,与伊斯兰教徒不同的是,他们所寻求的乃是在现世中眼所不能见的圣殿、乃是那「将来」的圣城。[241] 他们并非如其它人(特别是现代人),将一天划分为睡眠及清醒两种状态,而是划分为圣与俗的两种世界。而睡眠正是圣与俗两个世界之间的门坎或界线。梦的本质也在这样的区分中被揭露。 他们还认为:末世不能只是个有异象的时代,更是个要有异梦的时代。他们发现:最严重之「世俗化」的问题并非是将现实世界去神圣化,乃是将梦的世界去神圣化。他们以为:若要将这个堕落的世界,重新圣化的有效办法,就是恢复梦的本质性原貌,以及面对梦应有的恭敬态度。所以,他们也会这样祷告: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尊祢梦为圣,愿祢的梦降临。……
其实,人们每一天的梦及其现象,似乎都不断地提醒着人们:生活中的一切并非完全都能被人们的理性或现有的知识所理解,现今科学的世界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神秘的领域。现代人应该更谦卑地面对这些未可知的部份,并尝试以更开广的方式去认识它们。梦正是现代人突破理性局限、更加认识整全自我的开端。 梦是一股神秘的力量,对于过度理性、高举科学的现代人而言,梦是一股非常重要的平衡力量,使我们的生命不致仅仅只存在着单一的俗世向度(profane dimension),它还不断地吸引我们观注那神圣向度(sacred dimension)――至少是神秘的向度(numinous dimension)。 人们之所以能说「有梦更美」,乃是因为梦的确能改变他们,以致于改变世界。梦中的世界就是一个美好的世界。不过,梦里的世界,并不是那新天新地,至多是那人类堕落前的美好世界――那上帝原本看是美好的世界。因此,梦非救赎,乃是恢复,或是回忆。 梦不单只是对宗教人有意义,它也对这个世俗化日益严重的现代人有着新义。它能使人更有信心的活在盼望之中,使人破碎的心灵得以整全,使人三分之一的暗夜人生变得更加有意义。
人若了解梦,会变得更加谦卑;因为他知道他并不是自己的主人,他仅能掌握部份的自我。他不能掌握梦,也不能拥有梦;他乃是被梦所拥有,或应该说是:被造作梦的他者所拥。我们似乎能透过近代之前――特别是基督教的梦学观点而更了解梦,也更认识自我在梦中的真实情况,甚至发现:梦作为这个世代最关键危机的转机。 当我们恢复对梦的重视,并使梦恢复了其本质及存在最高价值时,我们将能不再「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恰恰是「夜有所梦,日有所思」。当我们对梦的理解与当代的理解反向时,这个世界有可能才会恢复真正的方向。
德国哲学大师布洛赫在其三大册巨作《盼望的原则(Das Prinzip der Hoffnung)》的导论第一句话,就对当代提出了五个发人深省的问题:「我们是谁?我们从那里来?我们要往那里去?我们在等候什么?什么在等候我们?」[242] 或许基督徒可以尝试这样回答:我们是拥有特殊之梦的上帝子民。我们从现实的世界而来。要到如梦般好的无比的世界去。在到那个世界之前的「现在」,我们在等候夜晚,等候在睡眠的梦中我们主的临在,等候在梦中得到祂的指引;在到那个世界之前的「将来」,我们在等候与我们的主相遇。 而我们的主也在等候我们;祂在等候我们安歇,等候我们入睡,使祂能在梦中向我们显现;等候我们在梦中全然降服时,可专一地聆听祂的传言;等候我们愿意让祂引领到那已预备好如梦般那更美的家乡。在我们到这个家乡之前,主等候我们重视我们自己的梦。
莫特曼指出:基督教的信仰就是盼望,基督信仰的本质就是人的盼望与上帝的应许之互动,基督教的神学必须是从盼望出发。[243]而我们认为:既然梦就是人的盼望与上帝应许互动之重要的推力及场域,并且与盼望有着密切的关联;那么,梦就应当是基督教神学在初始之时的必经之路。 莫特曼提醒我们:「不要藐视你的梦,不要压抑你的梦;而是促成它,与它同在,让它与你一同成长。」[244]我们的确可以沿着莫特曼从梦与基督教盼望之关联的路径,找到梦的另类本质、意义、目的与价值;若继续走下去,或许这就是一条当代梦学的解放之路。[245]
梦学的理论并非如当代梦学家或一般人所想的:在弗洛伊德及荣格那里被终结,而仅仅是被开始重视。对于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而言,梦学似乎正值开端,是百家争鸣的时代;然而,我们在标新立异、各创新局的同时,或许应尝试学习十四、十五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人们,从当代之前人们的智慧中,去寻找复兴的契机。也许,梦学的复兴运动之关键就同样的在于当代梦学家是否愿意改走梦学的复古之路。
伍、参考书目
一、英文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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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繁体中文书籍
1. Aristotle。《论灵魂•论梦》。秦典华译。台北:慧明文化,2002。 2. Berger, Peter L.。《天使的传言:现代社会与超自然的再发现》。高师宁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6。 3. Bloom, Harold。《千禧之兆:天使、梦境、灵知》。高志仁译。台北:立绪,2000。 4. Bonhoeffer, Dietrich。《狱中书简》。许碧瑞译。香港:基督教文艺,1999。 5. Campell, Peter A.& McMahon Edwin M.。《内观自得》。若水译。台北:光启,1997。 6. Cousineau, Phil编。《灵魂考》。宋伟航译。台北:立绪,1998。 7. Delaney, Gayle。《你是作梦大师》。黄汉耀译。台北:张老师,1994。 8. Dupré, Louis。《人的宗教向度》。傅佩荣译。台北:幼狮,1985。 9. Eliade, Mircea。《圣与俗:宗教的本质》。杨素娥译。台北:桂冠,2000。 10. Ennis, Maeve & Parker, Jennifer。《梦》。李长山译。香港:三联,2002。 11. Freud, Sigmund。《少女杜拉的故事》。文荣光译。台北:志文,1989。 12. Freud, Sigmund。《弗洛伊德传》。廖运范译。台北:志文,1969。 13. Freud, Sigmund。《梦的解析》。高申春等译。台北:知书房,2000。 14. Freud, Sigmund。《精神分析引论》。汪凤炎等译。台北:知书房,2000。 15. Freud, Sigmund。《佛洛伊德著作选》。贺明明译。台北:唐山,1989。 16. Fromm, Erich。《梦的精神分析》。叶颂寿译。台北:志文,1982。 17. Gazzaniga, Michael S.。《大脑比你先知道》。洪兰译。台北:远哲基金会,1999。 18. Gibson, John C.L.。《创世记注释(下)》。马鸿述译。香港:基督教文艺,1994。 19. Gordon, Adoniram Judson。《牧师的梦》。恩邑译。台北:橄榄,1990。 20. Hadfield J. A.。《梦与生活》。沈锦惠译。出版者:光启,1983。 21. Hobson, Allan。《睡眠》。蔡玲玲译。台北:远哲科学教育基金会,1997。 22. Hobson, Allan。《梦与疯狂》。朱芳琳。台北:天下文化,1999。 23. Hopcke, Robert H.。《导读荣格》。蒋韬译。台北:立绪,1997。 24. James, William。《宗教经验之种种》。蔡怡佳等译。台北:立绪,2001。 25. Jung, Carl G.。《人及其象征》。龚卓军译。台北:立绪,1999。 26. Jung, Carl G.。《东洋冥想的心理学:从易经到禅》。杨儒宾译。台北:商鼎,1993。 27. Jung, Carl G.。《寻求灵魂的现代人》。黄奇铭译。台北:志文,1989。 28. Jung, Carl G.。《荣格自传:回忆.梦.省思》。刘国彬等译。台北:张老师,1997。 29. Jüngel, Eberbard。《死论》。林克译。香港:三联书店,1992。 30. Kant, Immanuel。《通灵者之梦》。李明辉译。台北:联经,1989。 31. Küng, Hans。《上帝存在吗?(卷上):近代以来上帝问题之回答》。孙向晨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3。 32. Lavie, Peretz。《睡眠的迷人世界》。潘震泽译。台北:远流,2002。 33. Lightman, Alan。《爱因斯坦的梦》。童元方译。台北:尔雅,1996。 34. Mollon, Phil。《弗洛伊德与伪记忆症候群》。汪淑媛译。台北:猫头鹰,2002。 35. Moltmann, Jürgen。《被钉十架的上帝》。阮炜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4。 36. Moltmann, Jürgen。《创造中的上帝》。隗仁莲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9。 37. Moltmann, Jürgen。《来临中的上帝》。曾念粤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2。 38. Pannenberg, Wolfhart。《人是什么:从神学看当代人类学》。李秋零、田薇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4。 39. Pascal, Blaise。《沉思录》。孟祥森译。台北:水牛,1998。 40. Plato。《克拉梯楼斯篇》。彭文林译。台北:联经,2002。 41. Plato。《斐多Phaedo》。杨绛译。台北:时报文化,2002。 42. Pojman, Louis P.。《今生今世--生命的神圣、质量和意义》。陈瑞麟等译。台北:桂冠,1997。 43. Ricoeur, Paul。《恶的象征》。翁绍军译。台北:桂冠,1992。 44. Ricoeur, Paul。《诠释的冲突》。林宏涛译。台北:桂冠,1995。 45. Roberts, Jane。《梦、进化与价值完成》。王季庆译。台北:方智,1996。 46. Roberts, Jane。《梦与意识投射》。王寄庆译。台北:方智,1998。 47. Ross, Allen P.。《创造与祝福:创世记注释与信息》。孙以理等译。台北:校园,2001。 48. Schopenhauer, Arthur。《叔本华哲理美文集》。李瑜青编。台北:台湾先智,2002。 49. Schopenhauer, Arthur。《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林建国译。台北:远流,1989。 50. Segaller, Stephen & Berger, Merrill。《梦的智慧》。龚卓军等译。台北:立绪,2000。 51. Stack, Rick。《简易灵魂出体法》。林明秀译。台北:方智,1996。 52. Stein, Murray。《荣格心灵地图》。朱侃如译。台北:立绪,1999。 53. Stevens, Anthony。《梦:私我的神话》。薛绚译。台北:立绪,2000。 54. Tertullian, Quintus S.F.。《护教篇》。涂世华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9。 55. Tertullian, Quintus S.F.。《论灵魂和身体的复活》。王晓朝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1。 56. Weiss, Brian L.。《生命轮回:超越时空的前世疗法》。黄汉耀译。台北:张老师,1994。
57. 千代美智子。《梦的诊断》。项秋华译。台北:华成,2001。 58. 王溢嘉。《精神分析与文学》。台北:野鹅,1989。 59. 林鸿信。《莫特曼神学》。台北:礼记,2002。 60. 卓志贤。《预知的梦》。台北:稻田,2002。 61. 高宣扬。《弗洛伊德主义》。台北:远流,1993。 62. 高宣扬。《德国哲学的发展》。台北:远流,1991。 63. 张国清。《后弗洛伊德主义》。台北:扬智,1996。 64. 冯川。《重返精神家园:关于荣格》。台北:笙易,2001。 65. 曾庆豹。《上帝、关系与言说--迈向后自由的批判神学》。台北:五南,2000。 66. 温天、黎瑞刚。《梦•象.易:智慧之门》。台北:林郁,2000。 67. 杨牧谷 & Ferguson, S.B. 编。《当代神学辞典(上、下)》。台北:校园,1997。 68. 刘文英。《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台北:晓园,1993。 69. 邓绍光。《终末、教会、实践:莫特曼的盼望神学》。香港:基道,1999。
三、简体中文书目
1. Aristotle。《灵魂论及其它》。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1999。 2. Bachelard, Gaston。《梦想的诗学》。刘自强译。北京:三联,1996。 3. Bellet, Maurice。《梦》。黄荭译。上海:上海文化,2000。 4. Clair, Michael。《现代精神分析圣经:客体关系与自体心理学》。贾晓明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2002。 5. Derrida, Jacques。《书写与差异》。张宁译。北京:三联,2001。 6. Eliade, Mircea。《不死与自由》。武锡申译。中国:致公,2001。 7. Freud, Sigmund。《弗洛伊德文集》。王嘉陵译。北京:东方,1997。 8. Fontana, David。《梦境世界的语言》。李洁修译。北京:中国青年,2000。 9. Geertz, Clifford。《文化的解释》。韩莉译。中国:译林,1999。 10. Hartmann, E.。《恶梦:恶梦的生理与心理》。董江阳译。北京:社会科学,2001。 11. Jung, Carl G.。《未发现的自我》。张敦福等译。北京:国际文化,2000。 12. Kant, Immanuel。《实用人类学》。邓晓芒译。上海:上海人民,2002。 13. Levinas, Emmanuel。《上帝·时间和死亡》。余中先译。北京:三联,1997。 14. Lohff, David C.。《梦典》。李书端译。北京:中央编译,2002。 15. Nall, R.。《荣格崇拜》。曾林等译。上海:上海译文,2002。 16. Otto, Rudolf。《论神圣》。成穷等译。,中国:四川人民,1995。 17. Ricoeur, Paul。《虚构叙事中时间的塑形》。王文融译。北京:三联,2003。 18. Shestov, Lev。《在乔布的天平上:灵魂中漫游》。董友译。北京:三联,1989。 19. Stevens, Anthony。《二百万岁的自性》。杨韶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3。 20. Time-Life Books Inc.。《梦与做梦》。汤新楣译。桂林:漓江,2001。 21. Verdeyen, Paul。《与神在爱中相遇:吕斯布鲁克及其神秘主义》。陈建洪译。中国:致公,2001。 22. Wilmer, Harry A.。《可理解的荣格:荣格心理学的个人方面》。杨韶刚译。北京:东方,1998。 23. Wittgenstein, Ludwig。《游戏规则:维特根斯坦神秘之物沉默集》。唐少杰译。西安:陜西师范大学,2003。
24. 田永胜。《心灵的守望者: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中国:河北大学,1998。 25. 何仲生等编着。《弗洛伊德:文明的代价》。沈阳:辽海,1999。 26. 吴康。《中国古代梦幻》。中国:海南,2002。 27. 高峰强。《现代心理范式的困境与出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8. 柴文举、蔡滨新。《中医释梦辨治》。北京:学院,1998。 29. 张同延编着。《梦的解析:当代中国第一部最完整的关于梦的分析报告》。广州:广东经济,2001。 30. 杨韶刚。《精神追求:神秘的荣格》。中国:黑龙江人民,2002。 31. 刘文英。《精神系统与新梦说》。天津:南开大学,1998。
四、博硕士论文
1. 王超然。《天启与实践:洪秀全的异梦及其太平天国》。硕士论文,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2000。 2. 陈雅汝。《从梦通往存在之路─傅柯早期思想研究》。硕士论文,政治大学哲学研究所,2001。
五、期刊
1. Christian Bouchet。〈精神分析与清醒梦的解释〉。《第欧根尼》23期。萧俊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
[1] 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N.J.: Paulist Press, 1989), 33. [2] Anthony Stevens,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Reprint edition 1997), 8. [3] Ludwig Wittgenstein,《游戏规则:维特根斯坦神秘之物沉默集》(唐少杰译,西安:陜西师范大学,2003),199。 [4] Quintus S.F. Tertullian, A Treatise on the Soul, §47. in A. Roberts & J. Donaldson, eds,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3 (the American Reprint of the Edinburgh edition, 1994) [5] 至于,那些认为并不存在着特殊之梦的人们,并非是他们没有过很特殊的梦,而是他们受了某些学说或观念的影响,所以将那些原本很特别的梦都普遍化了。而那些认为很难分辨普通梦与特殊梦的人们,也差不多是相同的情况。对他们来说,太阳底下无新事,生活早已不再特别――更别说有什么神秘的事了;因此,要达到他们心中之「特别」的标准,几乎无可能。但是,对宗教人而言,他们确能简单的知道何者是特殊之梦,并且期待它,也重视它。 [6] David C Lohff,《梦典》(李书端译,北京:中央编译,2002),25。 [7] 以上关于现象学的描述乃参阅高宣扬,《德国哲学的发展》(台北:远流,1991)215-238。 [8] Rudolf Otto ,《论神圣(Das Heilige,英译The Idea of the Holy)》(成穷等译,中国:四川人民,1995),1-35。 [9] Mircea Eliade,《圣与俗:宗教的本质》(杨素娥译,台北:桂冠,2000),4-17、59及脚注?。 [10] Mircea Eliade,《圣与俗:宗教的本质》,8。 [11] Grant R. Osborne,《基督教释经学手册:释经学螺旋的原理与应用》(刘良淑译,台北:校园,1999),15-26。及Millard J. Erickson,《基督教神学》(郭俊豪、李清义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2002),80-97。 [12] Karl Rahner, 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An Introduction to the Idea of Christianity (N. Y.: Seabury Press, 1978), 44-90. in J. J. Miueller,《理解之路:当代神学方法浅介》(王志成译,香港:卓越,1996),28-39。 [13]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32-33, 43n.6, 129, 367-368, 381, 407, 418-432, 458, 464. [14]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52, 199, 397, 407, 418, 427, 431, 465. [15]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35-36。 [16]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74, 238-276. [17]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2-8,27-33,63-57,99-103。 [18]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8, 16, 32, 140, 175, 369, 372-373, 380, 385, 432-433, 443, 446. 及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传》(廖运范译,台北:志文,1969),51-61。 [19]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380、389. 及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传》,53。 [20]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39-51,92-99。 [21]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44. 及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传》,51-61。 [22] 刘小枫,〈尼采微言大意〉,载于《道风基督教文化评论》13期(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文化研究所,2000年)。而Paul Ricoeur也说:「在提升现代人的意识上,弗洛伊德的作品很明显地与马克思或尼采的作品同等重要。」(参Paul Ricoeur,《诠释的冲突》(林宏涛译,台北:桂冠,1995),135。) [23] Michael H. Hart, The 100:a ranking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person in history (Kensington Publishing Corp., 1987). [24] Paul Ricoeur指出:弗洛伊德及其精神分析学派对现代人的影响乃是透过对人的诠释而直接且整体的造就了一种文化变迁,它改变了世界。(参Paul Ricoeur,《诠释的冲突》,135)。另一位当代哲学家Will Herberg 也曾提出:社会科学可划分为前弗洛伊德或后弗洛伊德(Pre- or Post-Freud)两个时期。(Will Herberg, Freud, The Revisionists,and Social Reality. 转引自:高宣扬,《弗洛伊德主义》,台北:远流,1993,p.vii)。Phil Mollon 更视弗洛伊德为「后现代之父」。(参Phik Mollon,《弗洛伊德与伪记忆症候群》(汪淑媛译,台北:猫头鹰,2002),96。)弗洛伊德的理论影响遍及各种领域,因此成为了现代人世界观的重要成分(参高宣扬,《弗洛伊德主义》(台北:远流,1993),viii)。弗洛伊德的理论已成为现代人认识自我、他人及世界的基本原则,它俨然是准宗教理论。为此,任何宗教及其学者不能略过与弗洛伊德对话。 [25] 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传》,69。 [26]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25。 [27] Ludwig Wittgenstein,《游戏规则:维特根斯坦神秘之物沉默集》,193-194。 [28] Quintus S.F. Tertullian, A Treatise on the Soul, §46. [29] Jürgen Moltmann, The Crucified God (Trans by John Bowden & R. A. Wilson,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3), 294-295, 310. [30]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422, 450. [31] 参Paul Ricoeur,《诠释的冲突》,117-131。 [32]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9-12。 [33]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52, 174-175, 387. [34] 到后来,又增加了一个「前意识」系统,解释梦的过程成为意识、前意识、潜意识三者互相作用的结果。使他的梦学理论越趋复杂。参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chapter 7。 [35]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32, 60, 140, 196, 380-382. [36]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30。 [37] Michel Foucault, “Dream, Imagination and Existence” , in Ludwig Binswanger, Dream and Existence (ed. By Keith Hoeller, Trans. by Forrest Williams, New Jersey: Humanities Press International Inc., 1993), 71-73. 及陈雅汝,《从梦通往存在之路─傅柯早期思想研究》(政治大学哲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1),73。 [38]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16-17。 [39]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63-79、89。 [40] 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传》, 62-70。 [41]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13。 [42] Erich Fromm,《梦的精神分析》(叶颂寿译,台北:志文,1982),68-87。 [43] Erich Fromm,《梦的精神分析》,93。 [44] J. A. Hadfield,《梦与生活》(沈锦惠译,出版者:光启,1983),87、95。 [45] Ludwig Wittgenstein,《游戏规则:维特根斯坦神秘之物沉默集》,192。 [46] Carl G. Jung,《寻求灵魂的现代人》(黄奇铭译,台北:志文,1989),21。 [47] Paul Ricoeur,《诠释的冲突》,204-205。 [48]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75. 及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传》,53。 [49]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45、51、54。 [50]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2-13. [51] 弗洛伊德宣称拥有不药而愈的治疗方式。不过与其说他是靠解析梦而除去病征的实质医治,不如说是一种有系统的心理安慰。就如同感冒无药医,但许多医师能开立一些与疾病毫不相关的维他命给执着要吃药的重感冒患者一般。解梦疗法似乎类似于这种维他命的心理作用。但若仅是如此,那么还不会引发多大争议;然而,弗洛伊德又昭告他的解梦之精神分析疗法乃是非常有效的疗法,也就是说:他所开立的维他命具有神奇的治愈感冒的作用。这些当然就引发了许多不满。历史上诸如弗洛伊德这一类的人士也并非少见,许多号称神奇的怪异疗法从古至今都此起彼落的不曾衰退。只不过弗洛伊德这样强调运用科学方法,在医界上自立学派,有系统有组织的加上推广、运作,最后大大风行,被各界接纳,被众人推崇的情形,倒是绝无仅有。不过最令人忧心的是:虽然弗洛伊德的这种要病患努力回忆过往,并从其中寻找病因的方法,已被医界及心理学界认为不适宜。但现代许多牧师却将弗洛伊德这方面的理念,运用在信仰辅导之中。例如,有些牧师认为:某些信徒之所以信仰情况会持续低靡、身体会有一些怪病、或是诸事不顺遂,乃是因为受到许多隐而为现、或未曾忏悔之罪的辖制。因此,牧师们要求信徒努力追忆过往的罪行,使这些罪行无法隐藏而显露出来,从而为这些罪进行忏悔以得到上帝的赦免。如此,才不致继续被罪恶势力所辖制,而能走出困境。这种做法实在是神学界的弗洛伊德学派;这种现象实在是弗洛伊德对神学的影响。 [52]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458-459. 及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传》,61-80。 [53] Christian Bouchet,〈精神分析与清醒梦的解释〉,《Diogenes第欧根尼》23,1996(萧俊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55。 [54] Erich Fromm,《梦的精神分析》,97-104。 [55]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49-54、59。及Carl G. Jung,《荣格自传:回忆.梦.省思》(刘国彬等译,台北:张老师,1997),212。 [56] Carl G. Jung,《荣格自传:回忆.梦.省思》,181、187。 [57] Aristotle,《论灵魂•论梦》(秦典华译,台北:慧明文化,2002),181。 [58] 精神分析学派成立不久后,当中的许多成员就对弗洛伊德理论产生歧异并且退出。代表人物有:Aferd Adler、Carl Jung、Erick Fromm…等,他们被称为是新精神分析学派(Neo-Psychoanalytic school),以有别于弗洛伊德的古典(Classical)精神分析学派。参张春兴,《现代心理学》(台湾:东华,1991),458-459。 [59] 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31-32。 [60] Louis Dupré,《人的宗教向度》(傅佩荣译,台北:幼狮,1985),152-154。 [61] Ludwig Wittgenstein,,《游戏规则:维特根斯坦神秘之物沉默集》,186、188、200-201。 [62] 转引自Harold Bloom,《千禧之兆:天使、梦境、灵知》(高志仁译,台北:立绪,2000),113。 [63]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444. [64] Peretz Lavie,《睡眠的迷人世界》(潘震泽译,台北:远流,2002),30-35、97-98。 [65] Allan Hobson,《睡眠》(蔡玲玲译,台北:远哲科学教育基金会,1997),144-169。 [66] Allan Hobson,《睡眠》,146-149。 [67] 龚卓军,<梦是心灵的最后莽原>,载于Anthony Stevens,《梦:私我的神话》(薛绚译,台北:立绪,2002),导读7。 [68] Allan Hobson, Sleep (N.Y.: Scientific American Library, 1989), 1-4. [69] Quintus S.F. Tertullian,《论灵魂和身体的复活》(王晓朝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1),84-87。 [70] Erich Fromm,《梦的精神分析》(叶颂寿译,台北:志文,1982),33。 [71] Gaston Bachelard,《梦想的诗学》(刘自强译,北京:三联,1996),15-16。 [72]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108。 [73] Origen,《论首要原理》(石敏敏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2),123-129。 [74] 本文所论述之灵魂的活动,乃是着重在人身体死亡之前的灵魂状态,此时灵魂是处于一种在部分时间才能充分活动的 「已经但未然(already-not yet)」的阶段。不过,事实上,灵魂真正能在全时间中都能充分活动的 「已然(complete)」阶段,则是在人身体死亡之后的灵魂状态。 [75] Quintus S.F. Tertullian, A Treatise On the Soul, §45-49. [76]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43 note 6. [77] Anthony Stevens ,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 20。另外,菲律宾热带雨林区的塔撒达(Tasaday)族人认为:灵魂最主要的意象,是生命中作梦的那一部分意识。参John Nance, The Gentle Tasaday, 118. in Phil Cousineau.编,《灵魂考》(宋伟航译,台北:立绪,1998)42、54。 [78] 转引自Gaston Bachelard,《梦想的诗学》(刘自强译,北京:三联,1996),17 [79] 泰勒的这个理论就是宗教研究方面著名的「精灵论(Animism)」。E. B. Tylor, Primitive Culture, §11-18. in Emile Durkheim,《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芮传明译,台北:桂冠,1992),55-60。 [80] 刘文英,《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台北:晓园,1993),323-325。 [81] Augustine, Letter 9. in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Minneapolis: Augsburg Press, 1991), 234. [82] 医学界虽知道人在作梦时,视觉比清醒时强,但未能对此现象找到合理的解释。见Allan Hobson, Sleep, 147。笔者个人则认为需从灵魂的角度,方能合理解释此一现象。 [83] 举例来说:光是2003年1月到3月间,台湾报纸上有刊登之因亡灵托梦而侦破悬案就达5件之多。而2003年2月国策顾问刘侠病逝,及台南市长当众火化纸鞋酬神,都是「托梦」所引起的事件(参〈联合报〉92年2月8日3版及24日头版)。 [84] 圣奥古斯丁对友人说过:Profuturus、Privatus、Servilius这几位敬畏神的人死于修道院后,都曾临在他的梦中,向他显现及说话,而且梦里所说的事都应验发生了。参Augustine, Letter159, in 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237-238. [85] 参《教育部国语辞典》,民国八十七年四月网络版。 [86] 简单的说,轮回是一个人投胎转世成为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有者的事件。轮回是佛教的教义之一,近年来在东西方社会均非常盛行。 [87] Brian L.Weiss,《前世今生:生命轮回的前世疗法》(谭智华译,台北:张老师,1992)。 [88] 另外,也曾有催眠师指出:任何一位专业的催眠师都能在巧妙的暗示之下,令催眠者看到根本不存在的事物。廖阅鹏催眠师就曾强调:若根据Arons的六级催眠深度作划分,当被催眠者受到催眠师的暗示,而进入第五级催眠深度时,就会产生幻觉,并可以看到被暗示但却不存在的人或事物。参廖阅鹏,〈催眠师:当我拍你,你会看到我的分身〉,《联合报》92年1月29日,15版。 [89] 在这个意义下,轮回学家或催眠师似乎将这个事件的焦点给误导及错置。他们为了极力找出轮回者前世的身份,其结果可能仅是满足在自己的假设中,以及给了轮回者或被催眠者过多不必要的错误暗示。 [90] Dietrich Bonhoeffer,《狱中书简》(许碧瑞译,香港:基督教文艺,1999),75 [91] 本研究所说的「意识(mind)」,也有人称之为「心智」;指的是:主导人思考、语言、认知及行为的机制。在心理学方面,将人的意识部分归属在「脑」的生理运作范畴之中。不过近年来,医学界已经发展出一种「脑-心(brain-mind)」的观念,将过去意识、脑与心的运作机制整合为一体。这个观念也成为目前医学界、心理学界之心智运作方面理论的新典范。参Hobson, Allan.,《梦与疯狂》(朱芳琳译,台北:天下文化,1999),1-77。 [92] Ludwig Wittgenstein,《游戏规则:维特根斯坦神秘之物沉默集》,189。 [93]〈哥林多前书〉4:9 [94] 其实这种故事中的情况是很少出现在「正常人」一般的生活之中;因为我们的心思意念虽然会出现二种,甚至多种的想法,但我们不会认为这些想法,是由我们心灵中的两个不同主体或位格所产生的不同想法;我们只会认为这些想法,乃是因为不同时间、不同情况、不同考虑因素而产生前后不同的想法。 [95] J. A. Hadfield,《梦与生活》,18。 [96]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35-36。 [97] Quintus S.F. Tertullian, A Treatise On the Soul, §22. [98] Karl Barth, Kirchichen Dogmatic. Ⅲ/2. in Jürgen Moltmann,《创造中的上帝》(隗仁莲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9),342。 [99] Jürgen Moltmann,《创造中的上帝》,344-353。 [100] 转引自Harold Bloom,《千禧之兆:天使、梦境、灵知》(高志仁译,台北:立绪,2000),95-96。 [101] 转引自Harold Bloom,《千禧之兆:天使、梦境、灵知》,102。 [102] 曾庆豹,〈真理:合法的偏见(四)〉,《时代论坛》566期,1998年5月7日,众议园版。 [103] 这一节中强调灵魂与意识两者的密切互动。若用基督教上帝之三位一体(the Trinity)的观念之推衍,灵魂与意识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二位一体。若加入身体,那么就是整全的人之三位一体(the “trinity”)。由此可知,灵魂与意识两者互动乃是非常和谐、密契且频繁。 [104] Erich Fromm,《梦的精神分析》,109。 [105] Quintus S.F. Tertullian, A Treatise On the Soul, §48. [106] 一般来说,在睡眠中,相同的姿势维持不会超过1小时。许多人在一晚的睡眠之中,甚至调整睡姿超过30次。Hobson, J. Allan. Sleep (N.Y.: Scientific American Library, 1989),103. [107] J. Allan Hobson, Sleep (N.Y.: Scientific American Library, 1989),103-104. [108] Augustine, Letter 9. in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234. [109] J. A. Hadfield,《梦与生活》,18。 [110] Maurice Bellet ,《梦》(黄荭译,上海:上海文化,2000),18。 [111] J. A. Hadfield,《梦与生活》,132-138。 [112] 黄梁一梦此为明朝汤显祖所作。描述:唐开元年间,少年卢生投宿邯郸一家旅社,邂逅了一名道士,卢生向其诉说自己的穷困潦倒,道士乃赠卢生一个枕头。当店主正开始煮一锅黄粱饭时,卢生枕着道士送的枕头入睡。睡梦中,见自己娶妻生子,并当了十年宰相,活到八十岁才寿终正寝。待他醒来,店主人的黄粱饭还没煮好,才知是梦,乃叹人生如梦的故事。后用来比喻人生的荣枯盛衰,实如一场梦。以上数据转引自教育部国语辞典,民国八十七年四月网络版。 [113] 这里所谓的「质(quality)」,比较强调梦的特征(Characteristic)或特点(feature)的意义。 [114] Sully, in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443. [115] 引自龚卓军,〈潜意识现象学:鹅味、乳房溃烂与炼金术士〉,《人及其象征》(龚卓军译,台北:立绪,1999),译序23。 [116] Paul Ricoeur,《虚构叙事中时间的塑形》(王文融译,北京:三联,2003),241。 [117] 〈希伯来书〉11章。 [118]〈马太福音〉18:3 [119] Harold Bloom,《千禧之兆:天使、梦境、灵知》,99。 [120] Jürgen Moltmann, Theology of Hope: On the Ground and the Implications of a Christian Eschatology (Trans by James W. Leitch, N.Y.: Harper Collins Press, 1991), 16. 另参邓绍光,《终末、教会、实践:莫特曼的盼望神学》(香港:基道,1999),30。这里我们将「前面」将上引号,意指并非是一般所谓的空间上的前面,而是指时间上的前面。 [121] 邓绍光,《终末、教会、实践:莫特曼的盼望神学》(香港:基道,1999),4。 [122] 玉茗堂四梦,又称为临川四梦,皆为明朝汤显祖所作。南柯梦描述:广陵人淳于棼在梦中被大槐国国王招为驸马,当了南柯郡太守,历尽人生穷通荣辱。醒来发现躺在大槐树下,而一切的梦境均发生于树旁之蚁穴。由此比喻人生如梦,富贵得失无常。典出唐李公佐南柯太守传。牡丹亭描述:描写杜丽娘梦中与秀才柳梦梅相遇于牡丹亭的故事。丽娘病死后得庆生还,故亦称为还魂记。紫钗记描述:李益与霍小玉的爱情故事,乃是唐朝蒋防的霍小玉传。邯郸记即俗称的黄梁一梦,前面脚注已详述。以上数据转引自教育部国语辞典,民国八十七年四月网络版。 [123] 子对周公仰慕不已,沉浸周代典籍,经常梦到周公。语本论语述而:「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转引自教育部国语辞典。 [124] 晋书陶侃传记载:「梦生八翼,飞而登天,见天门九重,以登其八,惟一门不得入,阍者以杖击之,因坠地,折其左翼,乃寤,左腋犹痛。即督八州,据上流握强兵,有窥窬之忘,每思折翼之祥,自抑而止。」转引自林尹、高明编,《中文大辞典》(台北:中国文化学院,1980),1417。 [125] Mircea Eliade,《圣与俗:宗教的本质》(杨素娥译,台北:桂冠,2000),115-119。 [126] 时间的本质即为一种改变。人们乃是从大自然的变动或是从身体生理情况的改变而发现时间的存在。 [127] 〈启示录〉21:4 [128]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38. [129] Jürgen Moltmann, The Crucified God, 310-313. [130] Gaston Bachelard,《梦想的诗学》(刘自强译,北京:三联,1996),17。 [131] 刘文英,《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357-362。 [132]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75. [133]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31. [134] Erich Fromm,《梦的精神分析》,48。 [135] S.B. Ferguson & 杨牧谷编。《当代神学辞典(上、下)》(台北:校园,1997),582-583。 [136] 爱因斯坦对近代人类的文明及科学的发展影响至深是众所皆知的,但是究竟他是如何能发觉出这么多惊世骇俗的科学理论至今仍然成谜。虽然,探讨爱因斯坦的思想来源及思维方法的专书汗牛充栋,但至今却仍未有共识及定论。而Light man却在1992年提出了这个看法。参Alan Lightman,《爱因斯坦的梦》(童元方译,台北:尔雅,1996),3。 [137] Quintus S.F.Tertullian, A Treatise On the Soul, §45. [138] Arthur Schopenhauer,《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林建国译,台北:远流,1989),20。 [139] John A. Sanford, Dreams: God’s Forgotten Language, (N.Y.: Harper Collins, 1968), 182. [140] 〈希伯来书〉11:13-16。 [141] 印度教认为:梦是对阴阳两界状态的一目了然;因此,梦比人清醒时更真实。部分学者也指出:荣格的生活体验与集体潜意识之互动产生梦境的理论,正与印度教相仿(参Anthony Stevens,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 17.) 此外,古代许多民族也将梦视为真实(参刘文英,《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311。) [142] 庄周着,傅佩荣解读,《傅佩荣解读庄子》(台北:立绪,2002)。 [143] Michel Foucault, “Dream, Imagination and Existence”, Ludwig Binswanger, Dream and Existence., 54, 59-60.. [144] Friedrich Nietzsche, in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404. [145] 参David C. Lohff,《梦典》(李书端译,北京:中央编译,2002),25。 [146] John C. L. Gibson,《创世纪注释》,269。 [147] Mircea Eliade,《圣与俗:宗教的本质》(杨素娥译,台北:桂冠,2000),71、84、106、114。 [148]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43 note 6. [149] Anthony Stevens,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 8-15. 及David Fontana,《梦境世界的语言》(李洁修译,北京:中国青年,2000),3。以及John C.L. Gibson,《创世记注释(下)》(马鸿述译,香港:基督教文艺,1994),269。 [150] Kelly Bulkeley (Editor), Dreams: A Reader on Religious, Cultural, and Psychological Dimensions of Dreaming (N.Y.: Palgrave , 2001), 45-47. & Anthony Stevens,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 16.。及David Fontana,《梦境世界的语言》,6。 [151] Homer, Odysse. in Patricia Cox Miller, Dreams in Late Antiquity: Studies in the Imagination of a Cultur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14-15, 66.. [152] 另外三种为:符兆、言语及显灵。参Plato,《理想国》(侯健译,台北:联经,1980),102。 [153] 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71. [154] Plato,《斐多Phaedo》(杨绛译,台北:时报文化,2002),15-16。 [155] David Fontana,《梦境世界的语言》,6。 [156] 吴康,《中国古代梦幻》(中国:海南,2002),77。及刘文英,《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357-358。 [157] 柴文举、蔡滨新,《中医释梦辨治》(北京:学院,1998),3。 [158] 转引自吴康,《中国古代梦幻》,p.81。 [159] Mircea Eliade,《不死与自由》(武锡申译,中国:致公,2001),359。 [160] 《大辞典》(台北:三民,1985),962。 [161] Harold Bloom,《千禧之兆:天使、梦境、灵知》(高志仁译,台北:立绪,2000),99-105。 [162] 参David Fontana,《梦境世界的语言》,8-9。及Anthony Stevens,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15-23. 及刘文英,《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9。 [163] Harold Bloom,《千禧之兆:天使、梦境、灵知》,105、124。 [164] Anthony Stevens,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 23. [165]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37。及Carl G. Jung,《荣格自传:回忆.梦.省思》,4-5。以及John Freeman,〈恰似飞鸟盘垣高升,视野渐开〉,《人及其象征》,30。 [166] Harold Bloom,《千禧之兆:天使、梦境、灵知》,99 [167] Immanuel Kant,《实用人类学》(邓晓芒译,上海:上海人民,2002),80。 [168] Christian Bouchet,〈精神分析与清醒梦的解释〉,《Diogenes第欧根尼》23,1996(萧俊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59 [169] Jane Roberts,《梦、进化与价值完成》(王寄庆译,台北:方智,1996),23。及Jane Roberts,《梦与意识投射》(王寄庆译,台北:方智,1998),211、213。 [170]〈帖撒罗尼迦前书〉5:10 [171] Quintus S.F.Tertullian, A Treatise On the Soul, §46-47. [172]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51, 158. [173] Mircea Eliade,《不死与自由》(武锡申译,中国:致公,2001),252。 [174] 「breaks」为Mircea Eliade在宗教现象学上所用的术语。意思是:神圣的超越者介入凡俗空间的进入点。参Mircea Eliade,《圣与俗:宗教的本质》,71-87。 [175] 「世界之轴」也是Mircea Eliade在宗教现象学上所用的术语。意思是:可以连接并穿越地下、地上及天上的地方。参Mircea Eliade,《圣与俗:宗教的本质》,85。 [176] John A. Sanford, Dreams: God’s Forgotten Language, (N.Y.: Harper Collins, 1968), 99. [177] 「神见」是指:看到在一般情况下无法看到的神圣事物。「神谈」是指:与神圣界的谈话。参Jordan Aumann,《灵修神学》(蔡秉正译,台北:光启,1995),433-436。 [178] 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80. [179] 在此也例举一些上帝在梦中向人显现的当代见证:1、现于美某大学医学院从事研究工作的曾盈,以及基督教文字工作者范学德都公开表示过:上帝曾借着梦向他们显现及说话,并因此改变了他们的人生(参《海外校园》2000年8月24期,及2001年10月49期)。2、南门长老教会的张品女士多年疾病在梦中得到耶稣医治(参胡文池,《荆棘中的一朵花:张品女士的一生》,(1988),9)。 [180] 〈创世记〉28:16-17。 [181] Erich Fromm,《梦的精神分析》(叶颂寿译,台北:志文,1982),33。 [182] Allen P. Ross,《创造与祝福:创世记注释与信息》(孙以理等译,台北:校园,2001),750-759。 [183] Patricia Cox Miller, Dreams in Late Antiquity: Studies in the Imagination of a Culture, 51. [184] Augustinus, Aurelius,《忏悔录》(徐玉芹译,台北:志文,1997),354-430。 [185] Jürgen Moltmann, The Crucified God, 137-138. [186]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51, 158. [187] 他特别强调:这个声音是住在基督徒心中的主之声音。John A. Sanford, Dreams: God’s Forgotten Language, (N.Y.: Harper Collins, 1968), 75,181. [188] Allan Hobson Sleep, 18。 [189] Benedict Pererius, De Magia: Concerning the Investigation of Dreams and Concerning Astrological Divination (Trans. by Elizabeth Shedd, 1598). in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48-149. [190] Benedict Pererius, De Magia: Concerning the Investigation of Dreams and Concerning Astrological Divination. in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49. [191] 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100-101. [192] 圣经时代到近代之前,有非常多上帝透过梦向人传递信息的纪录;而在当代,这种梦例也非少数。下面举两个较著名的例证。高顿(Adoniram Judson Gordon)原本只是一位普通的牧师,但也因为一个上帝对他传递信息的梦,而改变了他生活及工作的态度;后来成为十九世纪末英国重要的牧师,并还因此而出版专书《How Christ Came to Church》,叙述这个来自于上帝的梦,以及这个梦对他个人、家庭、教会的深远影响。他并且提醒人们说:「当我们像这个世界睡了时,就是向着上帝清醒。」(参Adoniram Judson Gordon,《牧师的梦》(恩邑译,台北:橄榄,1990),1-7。)而原本是一位从事贩奴的约翰纽顿(John Newton),也因一个特别的梦,使他决定成为一位圣公会牧师(Anglican minister),并写出全世界的圣诗「奇异恩典(Amazing Grace)」(参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11~12.)以上的这些实例,都是上帝如何透过梦改变人们的见证人。 [193] 〈创世记〉40、41章。及〈但以理书〉2、4章。 [194] 〈但以理书〉2章。 [195] 若还是有人觉得:他们很确定某一个梦是源自于上帝的特殊之梦,但自己并无法了解梦中信息的真意,且身旁也没有出现解梦者。那么,或许这就是基督教所谓「操练(discipline)」或「灵修」的问题了。例如:许多历世历代的信徒都能在祷告中得到上帝的旨意,但另一些基督徒却认为在祷告中,得不到上帝的信息。因此,基督徒都需要在祷告方面的操练,使他们都能在祷告中得到上帝而来的信息。同样地,现代人容易受到某些错误观念影响,而对特殊之梦中的上帝信息给曲解或忽视,因而无法了解到原本已经很清楚的信息真意。这样的情况,或许也应要透过类似的相关操练,使人们能恢复对上帝信息的领悟力。 [196] 〈但以理书〉33:14-18。 [197] 人类最早出现的罪即是:人类始祖之盼望的对象并非是上帝或是祂的应许。亚当和夏娃因盼望能有上帝般的智慧,而导致被蛇诱惑产生出犯罪行动。错误的盼望成为最原初的罪。 [198] Anthony Stevens,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 12. [199]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33。 [200] John A. Sanford, Dreams: God’s Forgotten Language, (N.Y.: Harper Collins, 1968), 163-166. [201] 的确,梦能使经常处于信心薄弱的信徒,对于上帝及其应许增添了些许的信心,因而活得更有盼望。圣德勒茜(St. Thérèse of Lisieux)因梦见一位自天堂而来的迦尔默逻会修女(the Carmelite sister),该修女并慈爱地与她对话,以及回答了她的一些信仰疑惑;所以,圣德勒茜从这个梦中醒来后,不但相信天堂的存在,并且也体会了什么才是真正基督徒的爱。之后,她成为一位充满慈爱、乐于助人的修女,并在1925年被天主教册封为圣人。(参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12~14) [202] 〈诗篇〉16:9-11 [203] 苏格拉底曾说:在政治与法律内,许多现实的意见只有在梦中才有自由。见Plato,《理想国》(侯健译,台北:联经,1980),423。 [204] Michel Foucault, “Dream, Imagination and Existence” Ludwig Binswanger, Dream and Existence, 54, 59-60. [205] 〈希伯来书〉11:9-13 [206] Ernst Bloch, The Principle of Hope (Trans by Neville Plaice, Stephen Plaice, and Paul Knight. Massachusetts: MIT Press, 1995), 86-95. [207] Ernst Bloch, The Principle of Hope, 99-103. [208] 转引自陈慎庆,〈乌托邦与人的可能性:布洛赫的希望哲学〉,《道风汉语神学学刊》,秋,1995,252。 [209] Jürgen Moltmann, Theology of Hope: On the Ground and the Implications of a Christian Eschatology, 15-36. [210]〈希伯来书〉11:13 [211]〈希伯来书〉11:13 [212] Ernst Bloch, The Principle of Hope, in Ferguson, S.B. & 杨牧谷编。《当代神学辞典(上、下)》(台北:校园,1997),547。 [213] 笔者曾在盲人学校任教7年,于访谈某些盲人梦境的经验中,的确发现:部分天生就失明,而从未看见任何影像的盲人,都曾有过在梦中看见影像的经历。另外也有些严重的视觉障碍者,在梦中看到原本视觉无法看见的影像或颜色。本文所述之盲人作梦经验,皆是来自于笔者对于某些盲人的真实访谈。 [214] Rob Faesen,〈何谓神秘体验?――历史和解释〉,载于Paul Verdeyen,《与神在爱中相遇》(北京:中国致公,2001),242。 [215] 转引自林鸿信,《莫特曼神学》(台北:礼记,2002),38、39、107。 [216] 〈哥林多前书〉15。 [217] Michel Foucault, “Dream, Imagination and Existence” Ludwig Binswanger, Dream and Existence, 59. [218] 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101. [219] 邓绍光,《终末、教会、实践:莫特曼的盼望神学》(香港:基道,1999),33。 [220] 比如:若人类的幸福指数之最高等级为十,那么每个人都能在梦中经验到最高等级的幸福感;因为在梦中并无贫富贵贱的等级划分。 [221] Anthony Stevens,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 10. [222] Paul Ricoeur认为:弗洛伊德将梦的神圣性给予排除或隔离,并在其位置,替换上欲望的意义性。参Paul Ricoeur,《诠释的冲突》,203-212。 [223] 〈创世记〉28、37、41、〈士师记〉7、〈列王纪上〉3、〈但以理书〉、〈马太福音〉1、2。 [224] Anthony Stevens, Private Myths: Dreams and Dreaming, 28。 [225]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71-77. [226]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45-156. & 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28, 75-76. [227]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50. [228] David Fontana,《梦境世界的语言》,9。 [229]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38。 [230] Morton T. Kelsey, God, Dreams, and Revelation: A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57. [231] Morton T. Kelsey, Dreams: A Way to Listen to God, 1. [232] 过去教会使用伊索寓言及其它童话故事,作为儿童主日学教材,以及近年来,诸如:「哈利波特」在世界各地的热潮,并教会推动禁看哈利波特电影及小说…等事件;其实,可能都是基督教让渡童话故事及其梦想世界之领域的例证,及其所衍生出的问题。 [233] 笔者所属的教会中,就曾有一位中年妇女(名为:刁康菊姊妹),她过去虽然还不是基督徒,也未曾到过教会,但因某日夜里梦见耶稣对她说话,并在梦中用火替她施洗;她醒来后,便决定要受洗成为一位基督徒。 [234] Peter L. Berger,,《天使的传言:现代社会与超自然的再发现》(高师宁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6),68、90。 [235] Clifford Geertz,《文化的解释》(韩莉译,中国:译林,1999),206-210。 [236] Sigmund Freud, 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15. [237] Carl G. Jung,《人及其象征》,109。 [238]〈希伯来书〉13:2。 [239] 〈民数记〉12: 6、〈乔布记〉33:15-16、〈约翰福音〉14:21 [240] Jürgen Moltmann, Theology of Hope: On the Ground and the Implications of a Christian Eschatology, 304. [241] 〈希伯来书〉13:14 [242] Ernst Bloch, The Principle of Hope, 3. [243] Jürgen Moltmann, Theology of Hope: On the Ground and the Implications of a Christian Eschatology, 16-18. [244] Jürgen Moltmann, The Crucified God, 313. [245] Jürgen Moltmann, The Crucified God, 30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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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魏连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