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要義
「基督教信仰」是指:基督徒所共同相信的「信念」。而這個信念乃是上帝透過「聖經」對人類所啟示及教導的內容。而這個信念中最重要的十三個教義可以稱之為「基督教信仰要義」,其內容
可簡述如下:
1.
聖經的啟示
基督徒相
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上帝的話語。上帝透過聖經將生命的真理啟示給世人;上帝也透過聖經,對我們說話。聖經提供基督徒在信仰及生命方面的最高指導原
則。透過聖經,人們可以更加認識自己生命的意義、目的、及價值,也能更加的認識這位上帝。要相信基督教的信念,必須要先相信聖經裡面的記載、以及相信聖經
是上帝的話語,因為基督教的所有信念主要都是根據聖經的內容歸納而成。
(相關訊息請參考:聖經《約翰福音》5:39、《使徒行傳》17:11、《羅馬書》9:25; 15:4、《哥林多前書》15:3-4、《加拉太書》3:22、《提摩太後書》3:15-16)
2. 上帝的創造
世界萬
物是上帝藉著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所創造而成,因此上帝是一切生命的源頭;所以一切關於生命的問題,只有這位創造生命的上帝,才能提供真正的答案。此外,在
所有受造物中,人有著很特殊的地位,因為上帝乃是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去創造人,並且要求人去治理祂所創造的世界萬物;也因此,只有人才能和上帝有直接的互動
關係。
(參《創世紀》1:1-2:25、《約翰福音》1:1-18、《歌羅西書》1:15-18)
3. 人有罪
上帝在創造人類始祖亞當、夏娃時,乃是按照祂的形象,將他們創造為聖潔無罪、且能享有永恆生命的人。但是後來他們卻違背上帝,成為罪人;並且從此之後罪惡就進入了這個世界。此外,亞當、夏娃違背上帝的行為也表明(象徵)我
們每一個人也都會受到罪的引誘,而去做不該做的事、想不該想的事,或是不去做該做的事。所以我們每一個人在全知的上帝面前,都是不聖潔的「罪人」。當人有
罪時,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被罪所隔絕了,因此也失去了上帝的愛與祝福。也因為人有罪,所以要為自己的罪付出不安、痛苦及死亡的代價。
(參《創世紀》1:26-6:12、《詩篇》14:2-3、《以賽亞書》59:2、《羅馬書》1:21-32; 5:12-21;
6:23)
4. 耶穌基督的降生
人因
為有罪,而與上帝隔絕了。但是上帝既然愛我們,所以祂願意主動來幫助我們去解決罪的問題。於是上帝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要將我們從罪惡當中
拯救出來;使我們能透過耶穌的拯救,而與上帝和好,並且成為上帝的兒女,能得到祂所賜的永恆的生命。這就是聖誕節的意義。
(參《馬太福音》1:18-25、《路加福音》1:26-56;
2:1-21、《約翰福音》1:1-14;
3:16-18)
5.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難與拯救
上帝解決罪的方法就是:讓耶穌成為我們的代罪羔羊,去替我們付出罪的代價,也就是死亡的代價,並且是死在最痛苦的十字架上;使我們的罪能夠因為耶穌的受難與犧牲而被上帝所赦免。因此凡是願意信靠耶穌的人,他(她)的罪就能被上帝赦免,就能與上帝和好。所以聖經《以賽亞書》53:5-6說:「因祂(耶穌)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上帝)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歌羅西書》1:19-22也說到:「因為父(上帝)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耶穌)裡面居住。既然藉著祂在十字加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
(參《以賽亞書》53:4-10、《羅馬書》3:21-6:23、《
歌羅西書》1:15-22)
6. 耶穌的復活及升天
耶穌代
替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受難,死後被埋葬,但在祂死後的第三天,上帝的大能讓耶穌從死裡復活。耶穌復活之後,曾顯現給祂的門徒及五百多人看,且教導他們有關
天國的事達四十天之久。之後耶穌升到天上,在上帝的右邊。此外,上帝也將掌管一切的權柄都賜給耶穌,使祂成為一切萬有的主宰;也因此,基督徒稱耶穌為
「主」。
(參《馬太福音28:1-10》、《馬可福音》16:1-20、《路加福音》24:1-53、《約翰福音》21:1-31、《使徒行傳》3:15、《羅馬書》6:9;
8:11,34、《哥林多前書》15:3-8、《以弗所書》1:20、《彼得前書》1:3,21)
7. 因信稱義 (人可以因為信靠耶穌而被上帝視為是義人)
上帝應許:只要我們承認耶穌是「主」(生命的主宰),並且相信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也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那麼我們就能成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的罪就能被上帝赦免;從此,我們在上帝面前就是無罪的「義人」,能蒙受上帝的祝福、能得到永恆的生命。正如聖經《羅馬書》3:23-25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馬書》5:1-9也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約翰福音》1:12也記載:「凡接待祂(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3:16也說到:「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參《約翰福音》14:6、《羅馬書》3:21-5:21;
10:9-10、《以弗所書》1:3-14;以及「如何成為一位基督徒」)
8. 受洗及聖餐
當我們決定信靠耶穌之後,還必須經過「受洗」的儀式,我們才能正式成為一位基督徒。此外,成為基督徒後,我們也要參與教會中「領聖餐」的儀式,因為耶穌命令我們要透過聖餐的儀式,來紀念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眾人捨身流血。
(參《馬太福音》28:19、《路加福音》16:16、《使徒行傳》2:38-42;
18:8; 19:5; 22:16、《羅馬書》6:4-8、《加拉太書》3:27、《歌羅西書》2:12、《希伯來書》10:19-23、《彼得前書》3:21-22;及《路加福音》22:14-20、《哥林多前書》11:23-26;以及「為何需要接受洗禮」)
9. 教會的生活
「教會」是一個信仰的群體,由一群願意順服聖經及耶穌教導的基督徒所組成。耶穌命令基督徒除了要盡心盡力的愛神,也要彼此相愛。此外,基督徒也必須讀聖經、禱告、參加教會的聚會(主日的禮拜)、奉獻,同時也要積極的參與教會的工作,發揮自己的恩賜,一同建造基督的教會。
(參《馬太福音》22:34-46、《約翰福音》13:34-35;
15:12-17、《使徒行傳》2:43-47、11-20章、《羅馬書》16章、《哥林多前書》12-14章、《以弗所書》4:1-16;
5:9、《歌羅西書》1章、《希伯來書》10:24-25、《約翰壹書》3:11-20;
4:7-21)
10. 聖靈的大能
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之後,祈求上帝差遣「聖靈」到基督徒當中,並住在他們心中,引導他們能明白生命及聖經的真理,也幫助他們活出有基督同在的新生命。當基督徒遇到苦難時,聖靈也要賜給他們平安。聖靈也能在基督徒生命中施行神蹟奇事,使基督徒的生命彰顯出有神同在的祝福與大能。
(參《約翰福音》14:16-31、《使徒行傳》1:8;
8-16章、《羅馬書》8:10-11、《哥林多前書》6:19、《希伯來書》2:3-4)
11. 傳福音的使命
耶穌吩咐每一位基督徒都要盡力的去幫助其他還沒信耶穌的人也能成為基督徒,使得別人的生命也能像自己一樣蒙上帝祝福。而這個幫助他人認識耶穌的過程稱之為「傳福音」。由於這個傳福音命令是給每位基督徒的,所以被稱為是基督徒的「大使命」。
(參《馬太福音》24:
10-14; 28: 19-20、《使徒行傳》1:1-11、《羅馬書》10:
9-15、《哥林多前書》9:
16-19、《提摩太後書》1:
8-12)
12. 耶穌再來及末世的審判
耶穌在末世的時刻,將會從天上再度來到這個世界。而當「耶穌再來」時,祂將要審判世上所有的人;每一個人將會按照過去所做過的事受審判。
(參《馬太福音》19:28;
25:31-46、《約翰福音》5:22-29;
12:47-50、《使徒行傳》1:11、《羅馬書》2:
2-5、《提摩太後書》4:1-8、《希伯來書》10:27-30、《雅各書》5:9-12、《彼得前書》1:17-4:17、《彼得後書》2:4-3:7、《啟示錄》20:4-15)
13. 死人復活及永恆的生命
當耶穌再來時,祂要使那些肉體已經死去的信徒,從死裡復活;接著,祂也要使所有基督徒(不論是仍然活著的或是剛從死裡復活的基督徒)的身體變成為不會朽壞的身體,使他們不會再經歷到病痛或是死亡。此外,在那時上帝也要把撒旦及死亡的勢力完全的消滅,並且會將這個世界,更新成為一個新天新地。從此以後,基督徒要永遠的在這個新天新地中,與基督同享受永恆的福樂。
(參
《羅馬書》6:4-11;
8:11、《哥林多前書》15:1-58、《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8、《啟示錄》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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